安提瓜和巴布達,位於加勒比海小安的列斯群島的北部。為大英國協成員國。1981年11月1日宣布獨立,成為君主立憲制國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提瓜和巴布達獨立日
- 位置:加勒比海小安的列斯群島的北部
- 獨立時間:1981年11月1日
- 體制:君主立憲制國家
基本介紹,歷史沿革,
基本介紹
根據1981年獨立時生效的憲法規定:安提瓜和巴布達是一個“統一的和享有主權的民主國家”。英國女王為國家元首。總督代表女王執掌國家的行政權。總督由女王根據總理提名任命。總督有權任命總理和總理提名的各部部長,還可任命參議員和反對黨領袖。議會則由女王、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享有立法權。獨立後,安提瓜工黨長期執政。2004年,聯合進步黨首次在大選中獲勝,並於2009年蟬聯執政。黨領袖鮑德溫·斯潘塞(Baldwin SPENCER)擔任總理。
歷史沿革
1493年哥倫布第二次航行美洲時到達安提瓜島,並以西班牙塞維亞安提瓜教堂的名字命名該島。
1520—1629年曾先後遭西班牙和法國殖民者入侵。
1632年該島被英國占領,並從非洲販來黑人種植菸草、甘蔗。
1667年據《布雷達條約》正式成為英國殖民地。
1736年安提瓜島的奴隸起義遭到殖民者鎮壓。
1834年奴隸制廢除。1958年1月加入西印度聯邦。
1967年成為英國的聯繫邦,並成立內部自治政府,但外交、國防大權仍為英國所有。70年代後就獨立問題一直與英國談判。
1981年11月1日宣布獨立,成為君主立憲制國家,為大英國協成員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