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職責調整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協助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公文處理、政務信息、機要檔案、保密保衛、信訪、財務、國有資產監管、行政事務等工作;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的有關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綜合協調辦公室 承擔市安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研究擬定市政府年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安排意見、安全生產責任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標準、方法並組織考核、獎懲;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督查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事故統計工作,負責全市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工作;編制安全生產救援預案,負責安全生產信息體系、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負責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資源力量,統一指揮、協調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對重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進行綜合分析,發布預警信息。指導、協調和監督公路、水運、鐵路、民航、建築、水利、郵政、電信、林業、軍工、旅遊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及其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礦山安全監管科
依法監督檢查礦山、電力、建材和地質等行業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落實責任制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勞動保護、從業人員安全資格、危險源監控、事故隱患整改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安全評估工作,組織相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科
綜合監督管理煙花爆竹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落實責任制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勞動防護、從業人員安全資格、危險源監控、事故隱患等方面整改工作;組織查處上述行業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負責煙花爆竹行業生產、儲存企業設立的安全審查和定點工作,並監督檢查;依法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發放工作並監督檢查;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組織相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政策法規科
負責起草全市安全生產方面行政規章和監督管理辦法,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執法監督工作;研究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成果的推廣工作;負責從事安全生產評價、諮詢、檢測、檢驗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市安全生產專家組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
(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落實責任制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勞動防護、從業人員安全資格、危險源監控、事故隱患等方面整改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設立的安全審查和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和容器專業生產企業的安全審查和定點工作,並監督檢查;依法負責有關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國內危險化學品登記以及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工作並監督檢查;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組織相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