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局

安慶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局於1993年7月正式成立,前身是安慶市交通基本建設質量監督站。2011年根據安慶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安慶市交通基本建設質量監督站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的批覆》(慶編[2010]19號)檔案精神,安慶市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列財政全額撥款管理型事業單位。2012年6月 經安慶市編辦批准(慶編辦[2012]51號),安慶市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於2012年7月3日起正式更名為安慶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局,隸屬於市交通運輸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慶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局
  • 成立日期:1993年7月
  • 基本職能: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
  • 內設機構:辦公室 質量監督科 綜合科
基本職能,內設機構,

基本職能

安慶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局經市交通運輸局授權,依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承擔本行政區域內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
其主要職責是: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監督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規範;
2、負責轄區內交通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
3、負責組織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負責全市交通工程監理和試驗檢測市場管理,對縣級交通質監機構進行業務指導;
5、負責全市一般縣道、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的督查工作;
6、負責監督全市交通建設工程造價執行工作;
7、承辦市政府及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質量監督科
綜合科
辦公室職責:
一、按照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根據局領導要求和有關規定參與政務,對內協調各部門工作,對外代表局聯繫政務。
二、協助局領導制定行政、黨務工作計畫,起草工作報告和工作總結。了解各部門工作計畫執行情況,協助局領導督促實施。
三、負責局行政公文的處理與管理,審核各部門的內、外行文。負責行政公文的處理、檔案、文書的起草、收發、傳送、催辦、落實等工作。
四、組織或協同有關部門安排局各類有關會議,協助局領導擬定重要的會議議程,負責會議記錄,整理會議紀要。
五、依照有關規定保管和使用局各種印鑑。
六、負責落實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保密等項工作。
七、協助局領導組織黨員、職工學習活動。
八、負責局宣傳報導,以及政務信息的報送工作,
九、負責局文秘以及各種檔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十、負責局信息化建設、管理。負責局信息系統與外界信息系統之間的協調。
十一、負責局綜合信息數據統計工作,及時蒐集、整理、報送局基本統計信息。
十二、負責局的公務接待、公務車輛的管理和使用及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局財務預算、決算,辦理財政資金使用及固定資產管理等財務管理工作。
十四、配合職能部門做好相關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質量監督科職責:
一、負責監督檢查全市公路、水運工程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技術標準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項目法人以及相關從業單位契約履約情況及質量保證體系建立和執行情況。
二、受理質量監督申請,依據《工程質量監督通知書》內容開展質量監督工作。
三、負責受監項目監理、試驗檢測人員資格審查,崗前考核,工作質量考核和動態管理。
四、負責受監項目工地試驗室臨時資質的審核及發證工作。
五、組織開展對受監工程質量、安全的檢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按照法定程式做好交通工程行政執法工作,定期發布公路、水運工程質量動態。
六、負責受監工程的質量鑑定,定期組織質量監督回訪。
七、參與全市公路、水運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調查,監督質量事故處理方案的執行情況,複查處理結果。
八、負責有關監督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綜合管理科職責:
一、組織全市交通建設工程技術人員的相關培訓工作。
二、負責受理全市公路工程質量、監理及試驗檢測方面的舉報。
三、負責全市公路工程質量、造價、監理及試驗檢測方面的信息報送。
四、負責局網站信息發布工作。
五、負責全市公路、水運工程項目監理、檢測信用評價工作。
六、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做好局內行政執法相關工作。
七、依據相關規定和要求,做好工程項目的登記、審核工作。
八、負責全市公路、水運工程技術人員崗位登記工作。
九、負責局檔案室的管理。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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