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

《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由安徽省司法廳公布,自建房屋安全責任人不得實施七大危害自建房屋安全的行為,分別是:擅自拆除、變動房屋基礎、梁、柱、樓板、內外牆等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的;超過原設計標準增加房屋使用荷載的;增設或者擴大衛生間、廚房或者陽台,將自建房屋基本單元分割,對他人房屋正常使用造成影響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
  • 發布單位:安徽省司法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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