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
協會由合法取得土地估價資格並從事土地估價的組織和個人組成,是依法登記成立的非贏利性的全省土地估價行業自律性社會團體。協會的宗旨是:聯合全省土地估價組織和土地估價人員,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土地估價職業道德;監督會員執行土地估價行業守則,規範土地估價行為;維護土地估價師和估價機構的合法權益;促進土地估價師提高執業質量和土地估價事業發展,為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服務。
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
安徽省國土資源廳的業務指導,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安徽省民政廳監督管理。協會會長由
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張祖旺兼任;副會長由省國土資源廳利用處處長張華發、合肥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高國忠、
安徽農業大學副教授何方兼任,下設秘書處負責協會日常工作。協會內設技術仲裁委員會、教育考試委員會、綜合註冊辦公室。目前全省963人取得土地估價師資格,土地估價機構129家,全國執業21家、全省執業36家、市縣執業72家。2011年新五屆會員大會以後,決心在省民政廳、國土資源廳和中估協的領導下,順應市場經濟發展趨勢,適應行業管理新模式,加強自身建設,為土地資產管理,保護土地權利的合法權益。推動我省土地市場建設,促進節約集約用地,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等方面做出積極貢獻。
安徽省土地估價師協會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39號鯤鵬國際廣場4棟203
協會領導
會 長
張祖旺 安徽省土地估價師協會
副會長
張華發 安徽省國土資源廳 處 長
何 方 安徽農業大學 副教授
秘書長
張華發(兼任) 安徽省國土資源廳 處 長
副秘書長
胡 萍 安徽省國土資源廳 副調研員
徐 雯 安徽省國土資源廳 主任科員
謝翠蘭 安徽省土地估價師協會
黃有貴 安徽省土地估價師協會
理事會
第五屆理事會
理事人員名單
(146人,按姓氏筆畫排列)
丁祥偉 丁梅文 於 弘 馬 健 馬群英 牛傳亮
王開應 王永利 王爾發 王玉山 王玉勤 王 剛
王 樅 王明志 王界民 王 保 王愛武 王愛民
王根斌 王 晨 王 瓊 王錫昌 王賽鈴 方流海
甘方勝 馮春藝 孫乙亮 孫五八 孫 林 孫國富
孫幫祥 江 雲 江 燕 紀宗輝 閆書功 劉小明
劉長銀 劉 剛 劉 旭 劉迅 劉 燕 劉忠寶
劉 莉 朱世林 朱 兵 阮 敏 邢 驥 許在忠
任德慧 何 方 何金德 何朝銀 何基松 吳開興
吳正貴 吳 昊 張世貴 張漢慶 張 旭 張亞民
張華發 張良國 張志鑫 張明 張祖旺 張 凱
張明照 張曉梅 張慧 李 雲 李 玉 李令奇
李宏偉 李紹山 李詠梅 李 亮 李 勇 李春虎
李艷秋 李 彬 李智 陳昇華 陳園平 陳建菊
陳祖玲 陳肆禕 汪文倉 汪永高 汪毅華 芮樂意
楊旭東 楊 林 楊 莉 楊 靜 楊璐 苗利民
羅以紅 尚艾群 周柱寶 孟曉文 柯楊根 洪立勝
洪 波 趙 亞 趙凱 趙祥華 姚 傑 姚駿
駱勁峰 胡春明 胡 萍 胡朝偉 施培莉 夏 雲
夏傳全 高本祥 高國忠 郭 華 陶麗萍 徐國平
徐國榮 徐紹來 徐 航 徐雯 葛志平 崔 浩
耿 琴 聶 雯 賈 毅 黃勝發 程從坤 程元貴
程亞萍 程 群 彭 偉 魯成樹 喻娟娟 蔣雪松
蔣植興 謝翠蘭 韓磊紅 鮑海東 闞新華 黎東升
顓孫萍 檀 吳
安徽省土地估價師第五屆常務理事會名單
(25人,按姓氏筆劃排列為序)
王爾發、王 瓊、甘方勝、何 方、吳開興、吳 昊、張華發、張 明、張祖旺、李紹山、李春虎、李 彬、陳肆禕、汪毅華、尚艾群、洪 波、胡 萍、夏傳全、高國忠、徐國平、徐國榮、謝翠蘭(女)、程從坤、魯成樹、蔣學松
會員單位
安徽省2012年度全國執業會員單位名單
3 銅陵天元房地產評估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4 合肥金土地諮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5 安慶中譽地產諮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6 巢湖華夏地產評估所
7 蕪湖天平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8 安徽城致不動產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9 安徽正信不動產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10 安徽安興不動產諮詢有限公司
12 安徽新天地不動產評估有限公司
13 安徽華源不動產諮詢評估有限公司
15 黃山市昱安地產評估諮詢有限責任公司
16 六安世紀地價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17 安徽華瑞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18 安徽弘業土地評估測繪有限公司
19 安徽德信不動產評估測繪諮詢有限公司
20 安徽建地房地產土地估價有限公司
安徽省2012年度全省、市縣執業會員單位名單
1 安徽民生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
2 天長市永正土地估價有限公司
3 安徽天潤不動產評估有限公司
4 安徽天瑞華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
5 阜陽市恆源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6 安徽綠地不動產諮詢評估有限公司
7 合肥開誠土地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8 馬鞍山匯信土地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
10 蕪湖金土地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
11 安徽國信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13 亳州市重信土地規劃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14 安徽淮信土地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16 安徽新安不動產諮詢評估有限公司
17 宿州市華源地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18 馬鞍山市華源地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20 合肥卓緣不動產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23 安徽國源土地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24 安徽中恆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26 安徽新卓越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27 銅陵永正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28 安徽廣利遠宏土地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29 安徽天佳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31 安徽建英房地產土地評估經紀有限公司
32 宣城市國嘉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33 安徽永合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34 安徽天恆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36 安徽寶宏房地產土地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
37 安慶中恆房地產土地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38 安徽振華土地評估登記代理有限公司
39 安徽天源價格房地產土地評估經紀有限公司
40 安徽國地不動產評估測繪有限公司
41 安徽縱橫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42 安徽鑫聯房地產土地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43 安徽永祥地產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44 合肥智聯不動產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45 安徽建工土地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47 利辛縣首佳土地評估測繪有限公司
48 靈璧縣眾興地產評估中心
49 和縣綠洲土地評估所
50 渦陽縣通富源地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51 巢湖市芳草地地產評估事務所
52 定遠富源不動產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53 滁州凱策不動產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54 宿松為民土地評估事務所
55 含山綠野土地價格評估事務所
56 廬江縣宏瑞地產評估所
57 肥西永誠地產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58 青陽縣興源土地評估所
59 含山縣楚風地產評估有限公司
60 合肥市振東土地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61 繁昌縣金地地產勘測評估有限公司
62 無為縣大地地產評估事務所
63 阜陽市順欣不動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64 宣城市仁和不動產評估有限公司
65 安徽天正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66 黃山太平地價評估事務所
67 潛山縣潛陽地產諮詢評估有限公司
68 金寨大地土地評估事務所
69 蒙城縣海天土地估價有限公司
70 池州康暉地產經紀諮詢評估有限公司
71 舒城地緣地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72 鳳台縣綠信地產評估有限公司
73 桐城市金地不動產估價經紀有限公司
74 樅陽縣振興土地評估事務所
75 安徽審通不動產評估有限公司
76 霍山衡地不動產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77 阜南金地土地估價事務所
78 固鎮縣廣勝地產諮詢評估服務中心
79 涇縣光輝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80 旌德縣永信地價評估有限公司
81 望江江山地價評估事務所
83 廣德安廣地價評估有限公司
84 蕪湖縣鳩茲地產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85 阜陽市金地不動產評估測繪有限公司
86 太和縣誠信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87 寧國市金地源不動產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88 壽縣金土地地產評估有限公司
89 霍邱縣蓼源地產評估諮詢服務有限公司
90 淮北事成土地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91 淮北嘉信地產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92 濉溪縣國源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93 蕪湖永信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94 蕪湖平泰土地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
95 泗縣泗州地產評估公司
96 蕭縣金皇不動產諮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97 合肥天安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98 池州天宇地產評估諮詢有限責任公司
99 祁門縣華信地產評估事務所
100 休寧縣誠信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102 天長市天森土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103 岳西天一土地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104 安慶天華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105 懷寧縣大地地產諮詢評估有限公司
107 郎溪縣合川地產評估諮詢有限責任公司
108 潁上縣和順地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109 安徽正和土地價格評估有限公司
110 安徽鑫誠資產土地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
111 安徽三鑫不動產評估有限公司
112 銅陵華信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113 合肥世晨不動產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名稱為安徽省土地估價師協會。英文名稱為Anhui Real Estate Value Association,縮寫為AREVA。
第二條 協會是由安徽省內具有土地估價資格及從事土地估價相關工作的組織和個人自願結成的、依法登記成立的全省性、專業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協會的宗旨是:聯合全省土地估價組織和土地估價人員進行自律管理;引導從業人員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土地估價執業道德,執行專業守則和估價規範,規範從業人員執業行為;促進土地估價師專門知識及專長技能的發展和深造;維護和支持從業人員獨立、客觀、公正執業,維護和支持土地估價師獨特的專業特點地位及利益;增進會員和行業協會之間的交流;調解執業中產生的爭議;維護國家、企業和個人在土地方面的權益,為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
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
安徽省國土資源廳的業務指導、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安徽省民政廳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辦事機構地址:中國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接受行政主管部門指導,配合行政主管部門搞好行業管理,制定會員行為規範和自律準則;完善有效的行業自律性管理約束機制;
(二)承辦土地估價機構及土地估價師資格的審查、入會、註冊、登記及年檢工作;受業務主管部門委託承辦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的考務工作;
(三)負責會員的管理,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向政府主管部門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協調行業內外關係,維護提升行業地位及利益,保障土地估價師依法執業,代表會員向有關部門進行申述;
(四)組織土地估價理論、方法和政策的研究與交流活動,組織土地估價師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向社會提供諮詢服務,提升行業的整體水平;
(五)組織開展對會員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執業質量的教育、檢查和監督;建立會員信用檔案,受行政主管部門委託開展土地估價機構資信評級;
(六)受理社會對土地估價師和估價機構的投訴,懲戒違規人員,並向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違規執業者的制裁建議;
(七)受託辦理土地估價業務活動中發生糾紛的調解;
(八)開展有關土地估價的評比活動,表彰對協會發展做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提升行業的凝聚力和影響力;
(九)編輯印發土地估價書刊、資料,開展與國內外相關組織的合作、交流與宣傳工作;
(十)承辦主管部門或其他組織委託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組織或個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個人或從事土地估價相關業務的單位;
(二)擁護協會的章程;
(三)有加入協會的意願;
(四)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執業。
多年從事土地估價研究、教學的專家,或者專門從事土地估價行業管理的人士,雖無土地估價師資格,但承認本協會章程、遵守協會有關規定,經協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特別批准,可以申請成為會員。
取得本會個人會員資格一定年限以上,在土地估價領域內具有較大影響或對本會發展有重大貢獻的土地估價師,由本人申請並有本會2名資深會員推薦,經特定程式評選,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通過,可授予資深會員稱號。
資深會員可稱為資深土地估價師。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團體會員同時提交有關證件及人員名單,個人會員同時提交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
(二)秘書處受理入會申請資料手續,將申請提呈協會專門委員會,符合條件並獲批准的申請人將正式獲接納為協會會員;
(三)發布入會名單公告,頒發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協會舉辦各項活動的參加權;
(三)協會提供各種服務的優先獲得權;
(四)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要求協會維護合法權益的請求權;
(六)自願入會、自由退會權。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
(二)執行協會的決議;
(三)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
(四)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六)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七)接受協會的監督、檢查、管理。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須以書面方式向協會秘書處提出退會申請。接獲退會申請後,協會秘書處將厘定退會會員所欠協會會費金額並要求其在退會生效前清償。
會員連續兩年不交納會費,視為自動退會。協會並保留追繳所欠協會會費的權力。
協會頒發的會員證書為協會財產,任何人士因任何原因終止會籍均須按要求歸還會員證書。
已退會的會員,符合重新接納條件的,可申請恢復會籍。
第十三條 會員有嚴重違反本章程及有關行業自律規定的,由理事會(
常務理事會)或授權專門機構視情節輕重給予警示、糾錯、通報、直至註銷會籍等自律處分。執業土地估價師違反行業自律規定情節特別嚴重的,建議國土資源部取消其土地估價師資格,吊銷土地估價資格證書。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省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協會理事會行使職權,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協會常務理事會行使職權。
會員代表大會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協會工作方針和任務;
(五)決定協會終止事宜;
(六)審議提案和建議;
(七)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因工作調動或離任,其所擔任的理事職務隨之終止。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通過協商和會員推選產生。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工作,對全省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任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除名及懲處;
(六)審議、批准協會理事會常設辦事機構的年度工作報告、年度經費收支報告;
(七)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增補、撤銷理事,並報下屆會員代表大會追認;
(八)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
(九)決定專業委員會的設立和解散;
(十)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和專業委員會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十一)領導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二)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三)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有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的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的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
本協會設立秘書處。秘書處是理事會的辦事機構,秘書處本著精幹、高效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工作部門和配備必要的工作人員。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根據需要適時召開會議;特殊情況應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會長、副會長每屆任期五年。協會會長為法定代表人。
會長、副會長連續任期不超過兩屆。
第二十五條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國土資源系統有較大影響力;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 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及會長辦公會議;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處理章程實施中的重大事項;
(五)提名秘書長,提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六)決定秘書處人員任免(聘任或解聘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專業委員會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聘任或解聘分支機構負責人),領導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遇有特殊情況可受託行使會長職權。
第二十七條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協助會長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助會長協調各代表機構、分支機構、實體機構和專業委員會開展工作;
(三)處理會長交辦的其他事務。
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遇有特殊情況可受託行使秘書長職權。
第五章 資產管理及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 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員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 按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條 本協會經費限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一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
財務管理制度,切實做到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二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
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執行國家規定的會計準則,對協會的經費使用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三條 本會的自有資產執行國家規定的
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資產,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的方式向會員公布。
第三十四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人代表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財務審計。本協會每年的收支情況要作出年度財務報告,接受常務理事會的審查。
第三十五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和省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七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八條 修改的章程,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交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九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條 終止動議需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第四十一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 經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部門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於2011年5月9日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安徽省土地估價師協會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