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林業增綠增效行動的意見》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17年4月27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林業增綠增效行動的意見
- 發布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皖政〔2017〕62號
- 印發日期:2017年4月27日
意見全文
序號 | 工作任務 | 負責單位 | 時限要求 |
1 | 全面加強2500萬畝公益林管護,提高公益林管護能力和水平。 | 省林業廳、省財政廳,有關市人民政府等(排名第一的單位為牽頭責任單位,下同) | 2017年底取得階段性成果 |
2 | 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加強古樹名木保護。 | 省林業廳、省財政廳、有關市人民政府等 | 2017年底取得階段性成果 |
3 | 全面加強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等林業防災體系建設,積極預防和治理松材線蟲病和美國白蛾等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 | 省林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氣象局,有關市人民政府等 | 持續推進 |
4 | 實施森林和濕地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工程,築牢生態安全螢幕障。新建一批國家和省級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和濕地公園,有效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 | 省發展改革委、省林業廳、省環保廳、省財政廳等 | 持續推進 |
5 | 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加強森林、濕地和生物多樣性保護。 | 省環保廳、省林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等 | 2017年底取得階段性成果 |
6 | 大力開展生態文明示範區創建,加快創建大黃山國家公園,積極申報揚子鱷國家公園。 | 省發展改革委、省林業廳、省旅遊局,有關市人民政府等 | 2017年底取得階段性成果 |
7 | 深入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綠化美化國土空間。 | 省綠化委員會成員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等 | 持續推進 |
8 | 實施長江防護林、退耕還林等國家重點林業生態工程,加快構建皖江綠色生態廊道。 | 省林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農委、省水利廳等 | 2017年底取得階段性成果 |
9 | 重點推進江淮分水嶺綠化、石質山地造林、廢棄礦山復綠和提升“三線三邊”綠化水平。 | 省林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財政廳、省農委、省水利廳、省交通運輸廳、上海鐵路局合肥辦事處,有關市人民政府等 | 持續推進 |
10 | 完善皖北和沿淮、沿江平原地區的農田林網,構建高標準農田防護林體系,完成農田林網庇護面積1000萬畝。 | 省林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省農委、省農墾集團等 | 2017年底取得階段性成果 |
11 | 深入推進森林城市(鎮)、森林村莊和森林長廊創建活動,新增4個國家森林城市、20個省級森林城市、200個省級森林城鎮、750個森林村莊,著力創建皖江國家森林城市群,新建森林長廊示範段3000千米。 | 省林業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有關市人民政府等 | 2017年底取得階段性成果 |
12 | 全面加強新造林保育養護,提高保存率和鬱閉度。加大中幼林撫育間伐力度,促其健康生長,增加單位面積森林蓄積量。實行改造、培育、更新等多措並舉,推進退化林修復,切實解決一些林分過密、過純、過疏和老化等問題。 | 省林業廳、省財政廳等 | 持續推進 |
13 | 加強林木良種選育,大力發展優良鄉土樹種、珍貴樹種,積極培育混交林和異齡復層林,最佳化林種樹種結構,全面增強森林的多種功能。 | 省林業廳、省農委等 | 持續推進 |
14 | 積極發展用材林和國家儲備林,加快培育大徑級材,推進經濟林園藝化經營。 | 省林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 | 持續推進 |
15 | 通過森林撫育經營示範,使林木生長率提高20%以上,帶動全省森林質量整體提升。 | 省林業廳、省財政廳等 | 持續推進 |
16 | 大力發展特色經濟林,重點建設50個優質乾鮮果、木本中藥材、森林食品生產基地,重點培育1000萬畝工業原料林、薪炭林基地。 | 省林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農委等 | 2017年底取得階段性成果 |
17 | 新建木本油料林基地150萬畝,使全省木本油料林面積達到500萬畝,木本食用油年生產能力達到6萬噸左右。 | 省林業廳、省財政廳、省農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等 | 2017年底取得階段性成果 |
18 | 提升林產品精深加工水平,延長產業鏈條,加快培育木竹資源綜合利用優勢產業集群。 | 省林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等 | 持續推進 |
19 | 以林下種植、林間養殖、食用菌培植為重點,因地制宜發展林下經濟。 | 省林業廳、省農委、省財政廳等 | 持續推進 |
20 | 以企業為龍頭,發展訂單生產、訂單種植,形成“龍頭企業十原料基地十專業合作社十林農”發展模式,打造產業鏈,推動規模化、專業化生產經營,促進林農增收。 | 省林業廳、省農委,各市人民政府等 | 持續推進 |
21 | 大力開展森林旅遊康養,努力把安徽打造成全國著名的森林旅遊目的地之一。 | 省林業廳、省旅遊局,有關市人民政府等 | 持續推進 |
22 | 繼續辦好中國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會和安徽省花卉博覽會,打造全國中東部苗木花卉重要集散地。 | 省林業廳、省財政廳,有關市人民政府等 | 持續推進 |
23 | 進一步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深入推進集體林地“三權”分置。 | 省林業廳、省農委、省財政廳,有關市人民政府等 | 持續推進 |
24 | 建立健全林權交易平台和林業融資擔保機制,統籌抓好林權抵押、森林保險、林權入股等工作,充分釋放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紅利。 | 省林業廳、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安徽銀監局、安徽保監局,各市人民政府等 | 持續推進 |
25 | 完善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林業生態補償制度,穩步提高公益林補償標準,爭取國家在我省擴大濕地補償試點範圍。 | 省財政廳、省林業廳,有關市人民政府等 | 2017年底取得階段性成果 |
26 | 完善公益林分級經營保護、商品林多效經營利用等制度,改革森林採伐管理制度。 | 省林業廳,有關市人民政府等 | 2017年底取得階段性成果 |
27 | 健全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支持社會化服務組織提供多樣化的林業生產性服務。 | 各市人民政府,省林業廳、省財政廳等 | 持續推進 |
28 | 探索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發展林業機制。 | 各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林業廳、省財政廳等 | 2017年底取得階段性成果 |
29 | 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完善林業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機制,充分調動廣大林業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 省科技廳、省林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各市人民政府等 | 持續推進 |
30 | 以國有林場和新型林業規模經營主體為載體,大力推廣林業實用新技術、適生新品種和先進經營管理方式,加強林業職業技術教育和技能培訓,提高廣大林業經營者的科學素質和專業技能,加快培養專業林農、職業森林經理人。 | 省林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等 | 持續推進 |
31 | 加強林業信息化建設和林產品電子商務平台建設,加快推進“網際網路+林業”。 | 省林業廳、省商務廳等 | 持續推進 |
32 | 全面建成全省林地“一張圖”,提升森林資源和林業生態監測能力。 | 省林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農委、省水利廳,各市人民政府等 | 2017年底取得階段性成果 |
33 | 著力建設一批高產高效的省級現代林業示範區,爭創一批國家級森林經營示範片。 | 省林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農委等 | 2017年底取得階段性成果 |
34 | 完善公共財政支持林業的政策體系,爭取中央林業資金項目,強化市、縣財政責任,省、市、縣財政對林業增綠增效行動給予支持。 | 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林業廳,各市人民政府等 | 持續推進 |
35 | 加強林業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的扶持力度。 | 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林業廳,各市人民政府等 | 持續推進 |
36 | 建立健全林權抵押質押貸款制度,推廣“林權抵押+林權收儲+森林保險”的貸款模式,鼓勵市場主體對林權抵押貸款進行擔保,並對出險的抵押林權進行收儲。 | 省林業廳、省政府金融辦、安徽銀監局、安徽保監局,有關市人民政府等 | 持續推進 |
37 | 引導開發性金融加大支持林業發展的力度,引導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大規模投資林業建設。 | 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林業廳、國開行安徽省分行、農發行安徽省分行等 | 2017年底取得階段性成果 |
38 | 擴大森林保險範圍,推動森林保險試點全覆蓋,鼓勵創新差別化的商品林保險產品。 | 省林業廳、安徽保監局等 | 2017年底取得階段性成果 |
39 | 各級政府要把實施林業增綠增效行動作為打造生態文明建設安徽樣板的重要抓手,作為紮實推進綠色發展的重要舉措,建立和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全面推進林長制。 | 各級人民政府,省林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等 | 持續推進 |
40 | 省政府與各市政府簽訂林業增綠增效行動目標責任書,將實施情況納入市、縣政府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和領導幹部績效考評體系,每年考核1次,5年總考核,嚴格兌現獎懲。 | 省政府督查室、省財政廳、省林業廳,各市人民政府等 | 2017年底前 出台具體措施 |
41 | 加強規劃引導、技術指導、督促檢查和績效考核工作。 | 省林業廳、省政府督查室、省統計局、省發展改革委等 | 持續推進 |
42 | 大力宣傳林業增綠增效行動,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林業廳等 | 2017年底取得階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