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民族政策的意見

2008年7月3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2008〕40號印發《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民族政策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民族政策問題的極端重要性,切實履行維護民族團結的政治責任;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步伐;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切實維護少數民族合法權益;加強宣傳教育,努力營造民族團結進步的良好氛圍;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建立健全基層民族工作網路5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民族政策的意見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皖政辦〔2008〕40號
  • 印發時間:2008年7月31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民族政策的意見
皖政辦〔2008〕40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黨和國家民族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8〕33號)精神,切實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推進我省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進一步開創我省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新局面,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民族政策問題的極端重要性,切實履行維護民族團結的政治責任
1.我省屬少數民族散雜居省份,55個少數民族成份俱全,現有少數民族人口45萬餘人,占全省人口近7‰,其中,回族人口約42萬人,居全國第9位。我國憲法規定,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各地、各部門要深刻認識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民族政策的極端重要性,切實增強自覺性和主動性,堅定不移地落實好各項民族政策,堅決防止不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現象出現,堅決杜絕侵害少數民族合法權益的事件發生,維護民族團結,增進民族和諧,推動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為構建和諧安徽提供重要保障。
二、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步伐
2.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實施意見》(皖發〔2005〕16號)精神,全面實施《安徽省“十一五”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力爭到2010年全省絕大多數民族鄉村趕上或超過全省平均發展水平。
3.省及少數民族人口較多的市、縣(含市、區,下同)應設立扶持少數民族發展資金,並隨財力增長逐年增加。省、市、縣有關部門在安排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發展項目、民生工程項目及安排財政轉移支付時,應對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優先安排;對需鄉、村配套的項目,各級財政應努力提高補助標準,減輕民族鄉、村資金配套壓力。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享受各項經濟扶持政策的同時,其所在市、縣政府及其部門不得因此削減對少數民族聚居地區正常安排的資金及應當享受的其他政策性資金。
4.各級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創造條件,切實提高少數民族義務教育水平。認真執行我省在中考、高考中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政策,鼓勵和幫助少數民族青年接受高中階段的教育和高等教育,根據少數民族特點積極發展學前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隨著財政收入的增長,逐步增加省少數民族教育專項資金,由省民委、省教育廳共同研究安排項目,主要用於民族學校改善辦學條件。少數民族人口較多的市也可設立少數民族教育專項資金,扶持少數民族教育事業發展。省教育行政部門應選擇1所省屬高校,積極向教育部申請設立民族預科班。各相關地區和部門應採取得力措施,幫助有關學校辦好西藏班,保障西藏班年生均經費補助達到國家標準。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民族學校的師資隊伍建設,制定安徽省內地西藏班師資配備標準,優先解決西藏班師資配備問題。
5.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加強少數民族文化、體育設施建設,扶持具有民族特點的公益性文化事業,保護和傳承少數民族優秀的傳統體育項目、傳統節慶、傳統文藝、傳統工藝以及文物古蹟等文化遺產。加大資金投入,力爭“十一五”期間每個民族鄉建成1個設施齊全、功能完備的綜合文化館,每個民族村建成1個多功能的文化活動室。繼續辦好四年一屆的全省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和五年一屆的全省少數民族文藝匯演。
6.加強民族鄉、民族村、民族社區衛生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在安排衛生項目建設時,要優先將民族鄉、村衛生項目納入規劃,優先安排實施,在資金投入上給予傾斜,使民族鄉、村衛生院和衛生室儘快達到國家標準,實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民族鄉、村的全覆蓋。努力改善少數民族民眾的飲水衛生條件,解決民族聚居地區人畜飲用水困難,2010年全部解決全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規劃範圍內的民族村民眾安全飲水問題。
三、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切實維護少數民族合法權益
7.各市、有清真飲食習慣的少數民族人口較多的縣及風景旅遊區、學校、醫院、高速公路服務區等,要按規定設立清真飯店、清真食堂(清真視窗)。各級政府要對清真餐飲服務企業給予財稅政策優惠,省財政適當增加少數民族地區補助費,用於扶持清真餐飲服務業發展,以逐步滿足穆斯林民眾的特殊生活需要。
8.認真實施《安徽省2006—2010年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幹部工作規劃》和《安徽省“十一五”少數民族人才發展規劃》,加強各類人才培養。繼續執行我省在公務員招錄中對少數民族考生的有關政策,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在招錄公務員時,根據職位需要,可以單獨列出職位,專門用於錄用少數民族報考者。
9.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採取切實措施,落實低保政策,解決好少數民族民眾的最低生活保障問題;加強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少數民族民眾的救濟,在分配救濟物資和資金時予以照顧;扶持民族鄉村辦好養老院,解決好少數民族五保戶的生活問題。
10.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加強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工作,堅持服務與管理並重,在勞動就業、子女入學、醫療救助、法律服務等方面為其提供便利和幫助,支持其興辦企業或其他經濟實體。
四、加強宣傳教育,努力營造民族團結進步的良好氛圍
11.各級政府應經常開展黨和國家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及民族法律法規、民族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各級各類學校要依照有關規定開設民族常識和民族政策課程。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應把開展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規、民族風俗習慣等方面的宣傳作為政治任務,積極開設相關專欄,著力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實現全省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
五、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建立健全基層民族工作網路
12.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民族工作的領導,各市及少數民族人口較多的縣應實行民委委員制,並明確分工,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縣、鄉、村和城市區、街道、社區應建立健全民族工作三級網路和三級責任制。要進一步落實民族工作目標責任制,明確工作責任,定期督促檢查;加強民族信息工作,認真排查影響民族團結的隱患和問題,妥善處置涉及民族問題的突發性事件,切實維護民族團結,確保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落到實處。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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