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2013〕51號印發《關於加強電梯安全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明確電梯安全各方職責、加強電梯安全管理、加強工作保障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電梯安全工作的意見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皖政辦〔2013〕51號
- 印發時間:2013年12月31日
基本信息,意見,
基本信息
2013年12月3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電梯安全工作的意見》。
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電梯安全工作的意見
皖政辦〔2013〕51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強化電梯安全管理、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和《質檢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電梯安全工作的意見》(國質檢特〔2013〕14號),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加強全省電梯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節能環保、綜合治理的原則,明晰電梯安全各方責任,著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生產、經營、使用、檢驗等單位各負其責,社會監督支持的電梯安全工作格局,努力形成監管機制完善、安全措施到位、應急救援及時、問題解決有效的電梯安全保障體系,不斷提升全省電梯安全水平,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電梯事故或故障。
二、明確電梯安全各方職責
(一)電梯生產單位職責。
電梯生產單位對電梯安全性能負責,應加強對電梯安裝、改造、修理、維護保養、使用等環節安全指導和監控。電梯安裝、改造、修理單位負責相應環節的施工質量和現場安全,在電梯交付其他責任主體之前承擔電梯安全主體責任,其施工現場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二)電梯使用管理者職責。
電梯使用管理者(指具有電梯管理權利和義務的單位或個人)為電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責任主體,對電梯安全使用管理負第一責任。電梯使用管理者按照“誰所有誰負責、誰共有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確定。
1.建設單位尚未將電梯交付其他責任主體的,建設單位為電梯使用管理者。
2.電梯所有權人或居民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自行管理電梯的,所有權人或居民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為電梯使用管理者。電梯所有權人或居民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委託相關單位管理電梯的,應當與受託人簽訂託管協定,明確受託人為電梯使用管理者。電梯所有權人或居民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未自行管理和辦理委託手續,但存在實際管理者的,電梯所有權人或實際管理者為電梯使用管理者。
3.居民住宅(小區)聘請物業管理單位的,應明確該物業管理單位為電梯使用管理者。不能明確電梯使用管理者的,由居民住宅(小區)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會同建設、民政、質監、安監等部門,協調落實電梯使用管理者。
4.未明確使用管理者的電梯,不得投入使用。
5.電梯使用管理者應依法辦理電梯使用登記,使用管理者發生變更的,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變更登記前,原登記的使用管理者仍為電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責任主體。
電梯使用管理者要建立並嚴格執行電梯使用和安全運營管理、電梯事故應急預案等制度。加強對電梯司機等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建立電梯安全技術檔案,根據電梯安全技術規範要求進行電梯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查,保持電梯各項功能特別是緊急報警裝置正常和安全使用。當電梯發生故障或事故時,使用管理者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方可繼續使用。
(三)電梯維護保養單位職責。
電梯維護保養單位對其維護保養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接到故障通知後,應當在30分鐘內趕赴現場,並採取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對新承擔維護保養的電梯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應當進行確認,維護保養後的電梯應當符合相應的安全技術規範,並且處於正常的運行狀態。嚴格按照國家及省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有關規定做好電梯維護保養工作。
(四)電梯檢驗機構職責。
電梯檢驗、檢測機構承擔電梯安全法定檢驗、技術鑑定和風險評估工作,為電梯使用管理者提供安全、可靠、便捷、誠信的服務,對其檢驗、檢測結果、鑑定結論負責。檢驗、檢測中發現電梯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時,應當及時告知相關單位,並立即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五)監管部門職責。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負責對電梯製造單位、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維護保養單位、電梯使用管理單位、電梯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檢查,負責相關作業人員的考核與評價,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電梯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電梯機房、井道、底坑等土建工程質量監督,研究完善物業專項維修基金用於維修、更新電梯的具體辦法。工商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電梯委託使用管理契約及維護保養契約示範文本,依法吊銷被撤銷許可的電梯企業營業執照或者責令辦理企業變更登記,依法查處電梯違法銷售經營行為。公安部門負責電梯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電梯事故現場秩序和安全維護,依法查處破壞電梯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等違法行為,並實施電梯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充分發揮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能,參與電梯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通信管理部門負責協調通信運營企業加強電梯井道綜合信息通信網路覆蓋。旅遊、教育、衛生、交通運輸、商務等部門要加強協作,形成多元共治的電梯安全監管機制。
(六)各級人民政府職責。
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加強對電梯安全工作的領導,督促相關部門認真履行電梯安全監管職責,及時協調解決電梯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督促電梯使用管理單位落實安全責任,協調相關部門處置涉及電梯安全問題的投訴和糾紛。
三、加強電梯安全管理
(一)加強電梯質量安全管理。要嚴格按照GB50096《住宅設計規範》配備建築物電梯,嚴格按照GB/T7025.1-3《電梯主要參數及轎廂、井道、機房的型式與尺寸》有關規定,建設電梯機房、井道、底坑等土建工程;對不符合相關技術標準規範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不予竣工驗收備案。在電梯銷售與採購過程中,曳引機、控制櫃、門機等核心部件應相互匹配,並具有型式試驗報告。鼓勵電梯配備斷電自動平層裝置。電梯招標採購單位應承擔其採購電梯的連帶質量保證責任。電梯使用管理者應委託具有電梯安裝資質的單位承擔老舊電梯拆除工作,並按要求辦理使用登記註銷手續。
(二)加強電梯使用管理和日常維護保養。電梯使用管理者要切實履行電梯使用管理職責,電梯維護保養企業要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範要求規定的周期、項目和內容實施電梯維護保養。受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要依據電梯管理委託契約,將電梯使用管理作為物業管理的重點,保障受委託電梯的安全運行。積極推動電梯製造單位或其授權、委託的單位進行電梯維護保養,逐步建立以電梯製造單位為主體的電梯維護保養體系。學校、幼稚園以及醫院、車站、客運碼頭、商場、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等公眾聚集場所電梯使用管理者要加強對電梯的日常安全管理和監控值守。
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電梯維護保養質量的監督抽查,建立和完善電梯維護保養單位與從業人員的信用評價、激勵和退出機制,實施分類監管。
(三)建立健全電梯質量安全追溯和責任追究機制。以電梯選型和配置、土建工程設計施工、招標採購過程以及電梯設計製造、銷售、安裝、使用、維修保養、維修改造、報廢等環節為重點,構建電梯質量安全全程監管鏈條。探索建立電梯各環節相關質量記錄檔案,做到“一梯一檔”。對發生電梯事故或重大突發事件,應查明原因,依法處理;對涉及監管缺失的,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穩步推進老舊電梯的修理、改造和更新。各級政府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老舊電梯修理、改造、更新費用的籌措與管理辦法,做到資金使用管理科學、合理、公開、透明。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要組織制訂老舊電梯及其部件的修理、改造、更新等評價標準,建立完善電梯風險評估體系。電梯使用管理者應當建立電梯修理、改造、更新制度,及時更新存在安全隱患的電梯及其零部件。
(五)運用物聯網技術提高電梯安全監管時效。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有序推進電梯物聯網建設。公眾聚集場所電梯應安裝配置遠程安全運行監控系統。鼓勵居民住宅(小區)等其他場所的電梯安裝配置遠程安全運行監控系統。
(六)完善電梯事故應急救援機制。建立健全電梯事故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和電梯維護保養單位互助救援機制。電梯發生安全事故後,事故發生單位應按照應急預案採取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事故現場和有關證據,並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七)加大電梯安全宣傳教育力度。藉助各類新聞媒體,大力倡導公眾文明安全乘梯行為,廣泛普及電梯安全使用知識。教育部門應將電梯安全使用常識列為中小學生安全教育內容,納入中國小有關安全教育教材。宣傳主管部門和有關新聞單位應將製作和播放電梯安全使用常識作為公益廣告的重要內容。
(八)發揮保險業的風險管理和經濟保障功能。推進以使用管理者為參保主體的電梯安全責任保險,鼓勵和引導電梯使用管理者參保,逐步形成保險保障為依託的電梯安全風險救助機制。
四、加強工作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應將電梯安全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抓細抓實抓好,建立相應的安全工作協調機制,落實必要工作經費,保障電梯監督抽查、安全宣傳、事故調查、應急救援等工作。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中介組織作用,加強電梯安全人才隊伍建設,做好電梯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技能鑑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工作。落實電梯科技項目的相關扶持政策,為提升電梯安全性能提供科技支撐。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