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市2013年最佳化菸葉結構不適用上部葉處理工作實施方案

安寧市2013年最佳化菸葉結構不適用上部葉處理工作實施方案由安寧市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寧市2013年最佳化菸葉結構不適用上部葉處理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3年
  • 實施時間:2013年
  • 頒布單位:安寧市人民政府
導語,檔案內容,

導語

為進一步抓好不適用上部葉處理工作,切實落實好全市2013年最佳化菸葉結構及菸葉生產收購工作,圓滿完成2013年烤菸生產各項目標任務,特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檔案內容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一)總體要求。緊緊圍繞“捲菸上水平”戰略任務,堅持“需求導向、服務菸農、標準生產、規範操作、科學調度”工作方針,以“提質增效、穩定發展”為主要任務,以保護菸農利益為重點,按照“鞏固、完善、提高”要求,提高菸葉質量的核心措施不動搖,全面深入推進最佳化菸葉結構工作,穩步提升優質菸葉有效供給水平,促進菸葉生產持續健康發展。
(二)目標任務。2013年,全市計畫種植烤菸22700畝,生產量66950擔,收購菸葉58000擔,其中出口備貨4400擔,上等煙比例69%以上,全市收購上部葉比例控制在27%以內,下部葉比例控制在9%以內,菸葉等級質量符合國家要求,收購等級綜合合格率80%以上。田間處理“下2上2”4片不適用菸葉。目前,下部葉處理已完成,重點處理兩片不適用上部葉。
二、工作重點
(一)堅決落實穩定規模的菸葉工作重點。穩定規模、提質增效是2013年我市菸葉生產的中心工作。各種煙街道辦事處要牢固樹立計畫觀念,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嚴肅計畫落實。要嚴格落實最佳化菸葉結構相關政策和工作措施,全面清除不適用菸葉,把不適用菸葉徹底處理在田間生產環節。要規範菸葉種植收購契約管理,充分發揮契約導向作用,全市100%推行電子契約和電子結算,實現計畫線上分解、線上監管,嚴格按照契約簽訂等級和數量組織收購工作,對超契約、無契約菸葉一律不予收購,堅決將收購量控制在國家計畫之內,確保種植規模既穩得住又控得住,確保最佳化結構目標任務順利實現。
(二)全面提升標準化生產水平。圍繞“調結構、提質量、增效益”的目標,配套“良種、良區、良法”。加大先進實用技術宣傳培訓,重點打造一批菸葉標準化、規範化生產示範區。強化過程控制,提高合理留葉、適時封頂、田間不適用菸葉處理等技術措施到位率,輻射帶動全市生產技術措施落實,既要制止低封頂、提前最佳化的現象,又要防止留葉數過多、打政策“擦邊球”的投機取巧行為。留葉數不足的也必須在田間處理“下2上2”4片不適用菸葉。加大標準化生產考核力度,重點加強不適用鮮菸葉清除處理特別是田間處理上部葉環節的監督考核,確保最佳化菸葉結構工作落到實處。
(三)徹底清除不適用菸葉。今年(2013年),最佳化葉片數由去年(2012年)的“下2上1”3片葉調整為“下2上2”4片葉,各種煙街道辦事處要採取有力措施,狠抓過程控制、責任落實、督促考核、資金管理、組織實施五個工作重點。按照菸草部門監督、指導、驗收、考核、兌現;街道組織、督促、協調;村委會、村小組制定不適用上部葉處理計畫方案、宣傳發動、組織實施;種植主體清除不適用菸葉的職責分工。嚴格按照“簽訂協定、制定方案、造冊登記、張榜公示、發放通知書、統一清除、考核驗收、結果公示、痕跡記錄、兌現經費”工作流程,細化“一村一案”,確保清除過程可控、工作開展有序。清除的不適用上部葉,按照經濟、有效、定點和不污染環境要求,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妥善處理。
不適用上部葉田間處理方式:上部2片不適用鮮菸葉,在移栽後115天左右或上部4~6片菸葉充分成熟采烤時統一處理。根據實際,不適用上部葉處理採用清除後稱重的方式進行,即在采烤上部菸葉時,最後一爐採摘時,留有兩片待處理不適用上部葉,檢查驗收後,集中組織清除,統一稱重,準確核實記錄清除數量,徹底毀型,要求畝均清除鮮菸葉80公斤左右,不得少於70公斤。各片區在稱重上部葉時要堅決杜絕煙花、煙杈混抵不適用上部菸葉的情況,務必確保不適用上部葉銷毀在生產環節。
(四)嚴格檢查驗收。全市採取“村組、煙站全面驗收,街道、菸草公司複查驗收,昆明市級抽查復驗的“三級”檢查驗收辦法。各街道要明確人員分工逐片落實工作責任,嚴格執行考核獎懲辦法。嚴格按照不適用菸葉田間處理工作流程和工作標準進行處理,強化結果驗收,做到不適用菸葉田間處理規範操作、處理到位,一戶不漏、一片不少、不留死角。各環節做到誰驗收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確保驗收結果真實可靠。在最佳化結構不適用上部葉處理中,未進行處理或處理達不到要求驗收不合格的,不予兌現最佳化結構處置經費和組織管理經費,同時扣減2013年菸葉生產收購協調經費。並按照《安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安寧市2013年最佳化菸葉結構及穩定菸葉種植規模生產收購考核獎勵實施方案>的通知》(安政辦〔2013〕63號)取消對等獎勵,扣減責任金。
(五)強化政策保障。最佳化結構完成後經考核驗收合格,按契約約定種植面積每畝補貼170元;鮮菸葉處置補貼每畝8元;組織協調經費每畝7元。“標準留葉、下部葉和上部葉不適用菸葉清除”三次驗收全部合格後,一次性兌付補貼資金;未按要求處理不適用鮮菸葉或檢查驗收不合格的田塊不兌現補貼。不適用菸葉處理到位率達不到95%的街道、村委會,不予兌現鮮菸葉處置補貼和組織協調經費補貼;不適用菸葉處理到位率達到95%以上的,據實兌現,即處理多少兌現多少。另外,受災害影響,未處理下部、上部不適用鮮菸葉的,不予兌現補貼資金、處置經費和組織管理費;因災只處理了下部不適用鮮菸葉(冰雹等自然災害造成中上部葉片損失的),按80元每畝兌現下部葉補貼資金、每畝5元兌現處置經費、每畝4元兌現組織管理費。各街道要嚴格執行補貼程式,規範最佳化菸葉結構補貼資金管理,不得擅自改變補貼方式和提高補貼標準,確保補貼資金專款專用,切實維護菸農利益。
(六)加大違法行為打擊力度。要強化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實,統一工作流程,加強技術培訓,加大考核力度,提高工作落實率。要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菸葉生產收購政策及要求,引導菸農將不適用菸葉消滅在生產環節,確保菸葉收購目標任務順利完成。各有關單位要積極配合,有針對性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擅自收購不適用鮮菸葉進行烘烤牟利等行為,加強源頭控制,防止不適用菸葉進入市場,為田間消化鮮菸葉提供堅強保障。
三、強化管理,健全保障
(一)健全工作機制,強化組織保障。堅持“政府主導、菸草主抓、部門配合、村組落實、菸農主體”的工作機制,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菸草公司經理任副組長,各種煙街道辦事處、菸草公司為成員單位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牽頭總抓全市最佳化菸葉結構不適用上部葉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菸草公司,辦公室主任由菸草公司經理擔任。各成員單位既要發揮主體責任,又要通力協作。層層分解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逐級落實責任,形成運行高效的保障體系,確保各項任務圓滿完成。
(二)明確職責分工,強化監督考核。按照“街道組織領導,村委會、村小組具體實施,菸草公司、各煙站督促指導和檢查驗收,菸農或專業合作社負責清除”原則進一步明確細化責任,具體責任分工如下:
1. 各種煙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不適用上部葉田間處理的組織領導、督促和協調工作,確保不適用上部葉按時、按量徹底清除並銷毀;
2. 村委會、村小組負責做好不適用上部葉田間處理的政策宣傳和處理要求,根據大田煙株生長和采烤進度,制定可行的不適用上部葉田間處理計畫,按要求完成各自轄區內不適用上部葉的清除和銷毀工作;
3. 市菸草公司、各煙站負責督促、協調、指導、驗收和考核各村委會、村小組不適用菸葉田間處理工作,撥付工作經費,兌現菸農補貼;
4. 各專業合作社、菸農負責具體實施對不適用菸葉的清除工作。同時,加大工作檢查督查力度,由菸草公司牽頭,通過不定期採取明查和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對全市各種煙街道的不適用上部葉處理工作進行抽查考核。考核結果與部門及個人年度評先評優掛鈎。對在不適用上部葉處理工作中弄虛作假、工作不到位引發群體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將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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