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辦法
學生證是國家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學生證是由學校簽發給該校已獲得學籍的學生的身份證明檔案,用以證明學生在該校就讀並證明學生身份。學生應妥善保管、愛護和使用,謹防丟失。新生入學後,經複查合格並取得學籍者,可發給學生證。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持學生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所在系辦公室辦理註冊手續,加蓋“註冊章”後有效。
凡不慎損壞或丟失學生證或校徽者,允許申請補發一次,申請補發時按下列程式辦理:
不慎損壞學生證、校徽,現有本人交付書面補發申請,向學院領取“學生證補辦申請表”,如實填寫,經輔導員(班主任)簽署意見,院
辦公室蓋章,攜帶損壞的原件到學生處辦理。
不慎丟失學生證、校徽,應及時向學院辦公室報失、登記;對丟失學生證者,須登報聲明該證作廢,要求補發時,應填寫“學生證補發申請表”並經輔導員(班主任)簽署意見,院辦公室審核、蓋章後報學生處,辦理登記手續,繳納登報費,從登報之日起須有一個月考察時間,確無找回可能時給予補發。考察期間如找回,可與學生處聯繫撤回申請。
學生證各欄內容不得擅自塗改,經審定的各欄內容需要更改,應持本人書面申請和相關單位、部門的證明材料,到學生處辦理。
學生退學或畢業離校時應繳回學生證,由學校統一註銷後,給學生留作紀念,學生帶著畢業證離校。對丟失或故意不繳者,視情況給予適當罰款。
注意:本掛失過程以及收繳規定僅供參考,學生證及收繳以所在學校(學院)規定為準。
使用規定
對下列情況之一者將分別給予處理:故意轉借他人使用,經查實後,除沒收外,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校紀處分,由此而造成丟失者,一律不予補發;
擅自塗改學生證各欄內容,將給予嚴肅處理;對利用學生證弄虛作假者,給予校紀處分。
以欺騙行為辦理多證者,一經查實,除沒收外,將給予校紀處分。
利用學生證、校徽從事不正當活動者,一經查實,除沒收外,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發放流程
新生入學報到兩周后開始辦理
輔導員根據新生報到人數領取學生證和校徽
學校統一組織人員填寫學生證內容和詳細資訊
學生管理科核對填寫內容
加蓋鋼印和旅費優惠章
輔導員將學生證和校徽發給學生
學生證和校徽遺失後,學生寫出補發申請
學校在補發申請上籤章
學生持簽章後的申請到學生管理科掛失重新補辦
掛失15天之後仍未找到原證件或校徽的,可辦理新的學生證或校徽
優惠待遇
火車票硬臥七五折,硬座半價,動車二等座和無座七五折;出去旅遊的話,一些景點半價。(有規定日期乘車,每年寒假12月1日-次年3月31日暑假6月1日-9月30日。)
常識一
有關學生票的規定
學生票的發售時間為寒假期12月1日-3月31日,6月1日-9月30日,其他時間不發售學生票。這個時間是指票面上所印的乘車日期,而不是購票日期。按照鐵路規章規定,學生只享受半價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調票,因此軟座、軟臥均不能購買學生票,硬臥可以購買學生票,但臥鋪票部分也不能享受半價。
常識二
哪些情況不能發售學生票:
⑴學校所在地有學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時;
⑵學生因休學、復學、轉學、退學時;
⑶學生往返於學校與實習地點時。
國際證件
國際學生證(INTERNATIONAL STUDENT IDENTITY CARD),簡稱ISIC。ISIC國際學生證是一張由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可,由國際學生旅遊聯盟(ISIC)發行,國際間公認的學生通用證件。自1968年發行以來已有超過250萬個學生持國際學生證享受各式各樣的優惠,如機票、購物等,全球目前有超過90個國家設有專門的組織提供旅遊信息與服務。
這張看似普通的證件在歐洲的使用率相當高,幾乎可以讓人處處享受優惠待遇,例如各種購物、交通、參觀門票的折扣等等。ISIC的另一大好處是國際青年學生機票,比市面價格低10%以上。 要注意的是,雖然有許多專門提供給學生的優惠,但大多數本國的學生證是沒有任何功用的,只有ISIC可以享用。
申請資格
具體如下:
國內外
教育部認可的國中、高中及大專院校以上的全職學生,需年滿12周歲以上
申請材料:
1、學生證或國外入學通知書的複印件,身份證或
護照的複印件
2、一張2寸照片,一張一寸照片
3、填寫申請表格
4、費用:人民幣85元
有效期:當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以辦卡日期為準)
享受優惠
具體如下:
2. 無數的折扣優惠------學生優惠機票、住宿、購物、博物館門票、旅遊風景區門票、交通工具的折價,甚至於餐飲都可以秀出您的國際學生證,準備享受優惠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