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瑋澤(王桂榮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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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瑋澤,王桂榮的兒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孫瑋澤
  • 母親:王桂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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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王桂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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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亮原是遼寧省撫順市望花區檢察院的一名檢察官,他被控夥同李俊均詐欺被害人王桂榮846萬元。2019年12月,當地法院一審判決李俊均和孫亮犯詐欺罪,分別判刑14年六個月和10年六個月,退賠被害人王桂榮700多萬元。2020年,瀋陽市中院裁決發回重審。2023年6月9日,孫亮重一審判刑12年六個月。
2021年9月9日,據權威媒體報導,“被害人王桂榮曾擔任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庭審判員,她於2013年退休。孫亮與王桂榮的兒子孫瑋澤曾是研究生同學。案發後,孫亮從警方出具的《取證報告》找到了王桂榮干預偵查人員辦案等線索,在看守所實名舉報王桂榮,並指其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2020年9月8日,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書,認為原審法院存在違反法律訴訟程式問題,撤銷瀋陽市皇姑區法院對孫亮案的判決,發回重審。”2023年6月9日,瀋陽市鐵西區法院作出重一審判決。
2023年11月24日,上游新聞記者從孫亮母親李煥英出示的(2021)遼0106刑初499號裁判文書看到,此案由瀋陽市中院指定鐵西區法院審理。王桂榮向法院陳述,她的兒子孫瑋澤與孫亮是遼寧大學的研究生同學,孫亮經常來她家做客,相互之間非常熟悉。但隨著孫亮同學李俊均的出現,使得兩家關係發生了變化。2015年10月12日,李俊均聲稱急需資金周轉,向王桂榮借款100萬元,雙方約定年利息為36%,孫亮為借款擔保人。此後,李俊均與王桂榮的關係升溫,在2015年-2017年的兩年時間內,李俊均陸續以股民配資、購買原始股、購買原始股需要好處費等名義,從王桂榮處借款906.7萬元。期間,李俊均向王桂榮還款合計154.13萬元,其中包括最初100萬元借款本金和利息。由於李俊均所買股票被套,他的資金周轉陷入困境,無法向王桂榮支付利息,王桂榮向瀋陽皇姑區公安分局華山派出所報案,稱被李俊均和孫亮詐欺了1001.7萬元,而這些錢都是其子孫瑋澤的,自己只是代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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