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孟連縣文化局
- 類別:國家機構
- 地點:孟連縣
- 職能:管理文化事業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址:,
主要職責
孟連縣文化局為事業單位,是由縣人民政府授權主管全縣文化藝術事業的直屬事業部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並指導監督貫徹執行。
(二)研究制定全縣文化藝術事業發展戰略,編制並監督實施全縣文化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指導全縣文化事業協調發展。
(三)研究制定全縣文化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和配套改革措施,推動全縣文化事業發展。
(四)研究文化經濟政策,指導全縣文化事業的基本建設和文化產業的經營管理,統籌安排所屬文化事業單位的預算,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計畫、財務、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
(五)制定並監督實施全縣藝術創作規劃和藝術製作、藝術生產的規章制度、措施、指導全縣藝術創作和藝術生產,繁榮我縣文藝創作。
(六)綜合管理全縣社會文化事業,研究社會文化活動的發展趨勢,指導文化館、文化站的業務建設,指導全縣農村、企業、學校、少兒文化等事業的建設,組織、協調全縣重大社會文化活動。
(七)管理圖書館事業,調查、研究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和開發利用,推動圖書事業按標準化、現代化建設向前發展,指導圖書館的業務工作。
(八)管理全縣電影事業,指導電影發行放映和經營管理。
(九)歸口管理全縣文物和博物館事業,規劃我縣文物保護及維修等相關工作,組織指導文物發掘和文物鑑定,指導博物館業務建設。監督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十)管理全縣文化市場,調查、研究文化市場的發展趨勢和存在的問題,監督執行文化市場管理的政策、法規,管理進入市場的文化藝術產品和文化娛樂經營活動,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歸口管理印刷廠和“五小印”經營申報、審批和查處管理工作。
(十一)制定全縣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的計畫、措施,指導、協調、管理全縣性的演出、展出、比賽和評獎活動,管理我縣文化對外交流和區域性交流活動。
(十二)承辦縣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孟連縣文化局內設三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秘、檔案、會議、接待、督辦、信息和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事業管理;負責人事、勞動工資、職改、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負責編制全縣文化事業的規劃和計畫,負責文化設施建設和基本建設工作,負責局財務、資產管理、經費預決算、文化事業統計等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文化產業開發工作。
(二)文化藝術股
制定全縣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調查研究我縣社會文化活動發展趨勢,檢查、督促、指導有關社會文化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的貫徹執行,規劃、指導圖書館、文化館、文化站業務建設,負責千裡邊疆文化長廊建設實施工作。
(三)文化市場管理股
1、文化市場管理股
管理全縣文化市場,監督執行文化市場管理的政策、法規。
2、文化市場稽查隊
管理進入流通領域的文化精神產品和文化娛樂經營活動,頒發文化經營許可證,負責文化稽查工作;負責對印刷廠、“五小印”經營戶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協調文化市場的培訓和查處等管理。
地址:
金塔路2號
孟連縣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