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孟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市政府工作部門,掛孟州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孟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類別:政府部門
  • 地點:孟州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規範性檔案。
(二)提出全市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巨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巨觀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少數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參與擬訂全市財政、土地等政策。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
(五)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 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政策。落實我市參與“一帶一路” 建設相關工作。承擔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六)負責全市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銜接申請中央和省、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項目。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承擔全市重點項目建設協調服務工作。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七)推進落實國家、省、焦作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和對口支援工作。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
(八)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推進產業集聚區和特色商業區建設。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動實施全市創新驅動發展。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市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跟蹤研判全市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承擔我市經濟、生態、資源等重點領域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相關工作。按照分工,承擔安全生產工作相關職責。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提出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意見並協調落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級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
(十一)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開展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對全市散裝水泥推廣套用進行監督管理。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市經濟建沒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政策和年度指導計畫並組織實施;推進能源體制改革,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擬定能源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能源清潔化發展。指導協調全市農村能源發展改革工作。嚴格行業準入條件,提高行業安全生產水平。負責能源規劃建設管理,推進能源最佳化配置,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協調解決能源項目規劃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十五)負責全市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配合開展能源重大設備研發及其相關重大科研項目實施工作,指導能源科技進步和成套設備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實施和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按規定許可權,承擔能源對外合作職責,協調能源合作中的重大問題。
(十六)貫徹執行國家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律法規;擬訂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
(十七)擬訂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相關意見、政策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中長期規劃建議;擬訂市糧食質量標準,提出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建議,承擔糧棉糖等市場監測預警責任,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負責全市軍糧供應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系統國家安全工作。
(十八)研究提出市級戰略和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根據全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市級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
(十九)負責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工作。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擬訂全市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對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和社會糧食流通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指導對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儲備糧庫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二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級儲備糧油、棉花和食糖等儲存規模、品種、總體布局及收購、銷售計畫,提出動用市級儲備糧油、棉花和食糖等的建議;按照有關規定審批市級儲備糧油輪換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十一)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負責全市糧食收購資格認定以及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組織糧食質量調查、品質測報、安全監測、質量會檢和糧食質量信息發布,擬訂糧食儲存、運輸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開展糧食流通對外合作與交流。擬訂全市糧食產業經濟發展有關規劃和技術規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糧食和物資收儲供應安全保障、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糧油加工行業指導和質量、計量、標準管理工作。
(二十二)根據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總體發展規劃,統一負責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政策性糧食儲存、流通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市級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負責市級糧食和物資儲備應急體系建設及應急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有關科技創新、技術改造、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二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孟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本級)內設 10 個科室。分別為: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科、固定資產投資科、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和能源發展科、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價格管理和行政事項服務科、城市發展和服務業財金貿易科、產業發展和農村經濟科、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科、黨的建設工作辦公室。
下設二級機構:1、孟州市能源服務中心;2、孟州市重點項目建設服務中心;3、孟州市營商環境促進中心。

現任領導

主任: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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