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凡湖

孟凡湖

孟凡湖律師男,漢族,中共黨員, 1969年1月出生,山東省章丘市人,法律碩士。山東眾成清泰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管委會委員、眾成清泰(濟南)律師事務所黨委委員、監事會主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孟凡湖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9年1月
  • 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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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孟凡湖律師1990年參加工作,1992年考取律師資格,1993年開始從事專職律師工作。現為山東眾成清泰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管委會委員、眾成清泰(濟南)律師事務所黨委委員、監事會主席,山東省濟南市律協刑事業務委員會委員,濟南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擅長刑事辯護與公司法律事務,近年來曾成功辦理多起無罪釋放辯護案件,並辦理了多起在國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教育背景

畢業於山東大學,法律碩士。

社會職務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
山東省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副主任
孟凡湖
孟凡湖
濟南市律師協會刑事辯護業務委員會主任
山東省公安廳法律顧問、黨風政風警風監督員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
山東省高級人法院特邀調解員
山東財經大學法學院兼職碩士研究生導師
山東省法學會監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濟南市公安局法律顧問

專業領域

擅長重大經濟犯罪、職務犯罪案件的辯護。

律師榮譽

2000年 曾被評為濟南市十佳律師。連續兩屆榮獲“濟南市十佳律師”
2007年 評為首屆山東省優秀青年律師
2009年2010年 濟南市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個人,個人三等功獲得者
2015年 濟南市“先鋒律師”
山東省公安廳齊魯公安英才拔尖型人才
山東省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個人稱號個人二等功
2019年中世律所聯盟評為“最佳刑事辯護律師”

經典案例

1999年代理某公司標的額過億元的企業產權轉讓糾紛和為震驚全國的山東“陽信事件” 中公安局長王某某擔任辯護。
1999年7月21日,被告人孫某某因涉嫌詐欺被日照市東港區公安分局逮捕,檢察院以孫某某犯詐欺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律師通過調查和對控方證據反覆研究,認為對孫某某的指控不能成立,孫某某從事的經濟活動依法不構成詐欺罪。然而,法院仍對孫某某作出了有罪判決。律師以孫某某不具有非法占有財物的主觀故意、不構成詐欺罪為由協助孫某某向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經日照市中院審委會慎重討論,終於採納了律師的辯護意見,終審改判孫某某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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