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順(漢語詞語)

孝順(漢語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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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順是漢語詞語,讀作xiào shùn,出自《國語·楚語上》,原指愛敬天下之人﹑順天下人之心的美好德行。後多指盡心奉養父母,順從父母的意志。

現多指孝敬的口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孝順
  • 外文名:Filial piety
  • 拼音:xiào shùn
  • 基本解釋:贍養父母盡心盡力
  • 同義詞:孝敬、孝心、孝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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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詞語

基本信息
詞目:孝順
拼音:xiào shùn
基本解釋:[filial piety] 贍養父母盡心盡力,遵從父母意志

詞義

1.指盡心奉養父母,順從父母。
2.指用其他方式討好人家。
3.指賄賂官吏或尊長的財物。
4.特指獻給皇帝的貢物。
5.指東漢孝順帝劉保
反義詞不孝 忤逆
同義詞孝敬“”、孝心、孝道、孝義、孝情、孝悌。

引證解釋

1.原指愛敬天下之人、順天下人之心的美好德行。後多指盡心奉養父母,順從父母的意志。
《國語·楚語上》:“勤勉以勸之,孝順以納之,忠信以發之,德音以揚之。”
晉 袁宏 《後漢紀·安帝紀上》:“觀人之道,幼則觀其孝順而好學,長則觀其慈愛而能教。”
《京本通俗小說·志誠張主管》:“這 張主管 是個本分之人,況又是個孝順的,聽見娘說,便不往鋪里去。”
老舍 《柳家大院》:“可是,爸爸‘文明’,兒子也自然是要孝順了,打吧!”
2.指以財物賄賂官吏或尊長等。
《水滸傳》第九四回:“﹝ 何才 ﹞與本州庫吏最密,當下探知此事,他便攛掇庫吏,把信賞錢大半孝順州官,其餘侵來入己。”
《紅樓夢》第十五回:“我想如今 長安 節度 雲老爺 和府上相好,怎么求太太和老爺說說,寫一封書子,求 雲老爺 和那守備說一聲,不怕他不依。要是肯行, 張 家那怕傾家孝順,也是情願的。”
3.指用其他方式討好人家。
《金瓶梅詞話》第七四回:“ 李桂姐 道:‘三位師父宣了這一回卷,也該我唱個曲兒孝順。’”
4.指賄賂官吏或尊長的財物。
《二刻拍案驚奇》卷五:“大凡做賊的見了做公的,就是老鼠遇了貓兒,見形便伏;做公的見了做賊的,就是仙鶴遇了蛇洞,聞氣即知。所以這兩項人每每私自相通,時常要些孝順,叫做‘打業錢’。”
5.特指獻給皇帝的貢物。
《明史·李邦華傳》:“是時 神宗 好貨,中官有所進奉,名為孝順。疏中刺及之。”

孝敬&孝順

古講孝道,並沒有說要孝順孔子孟子都說要孝,但不一定要順。該順則順,不該順時就一定不能順。
《孝經》諫諍章第十五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
孔子的弟子曾參問孔子:“冒昧的問您下,子女順從父母就可以說是孝嗎?”
孔子立刻回答道:“這是什麼話!這是什麼話!當父母有不義的地方,就要設法婉轉的去勸阻他們,這樣才能使他們不會陷入不義之中。如果一味的順從,使父母陷入不義之中,這樣又怎么能夠稱為孝呢?”
孟子說過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然而孟子並沒有說出其他二不孝具體是指什麼。後來漢代人趙岐指出:“於禮有不孝者三者,謂阿意屈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其中第一種不孝就是一味的順從父母的話,陷父母於不義。
對父母盡孝是天經地義的,上到天子,下至平民老百姓都是一樣的。同時孔子和孟子都指出要孝但不一定要順。該順則順,不該順就不順。
從群經之首《易經》來看,孤陰不生,獨陽不長。陰中有陽,陽中有陰。有順則有不順。孔子是非常精通《易經》的,所以當他的弟子曾參問他順從父母就是孝順嗎?他會和吃驚連說了兩個是何言與!至於什麼時候該順,什麼時候又不該順,則可以藉助孔子孟子的觀點。
因此用孝順是不是準確有待商榷。是否用孝敬會更好點。

孝的歷史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誤傳
中國自西周開始就開始有孝道。影響最廣的,是以孟子為代表的儒家思想。而最讓人熟悉的就是——《孟子·離婁上》:“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原文是“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把孟子的話翻譯成現代漢語意思是:“不孝有三種,以不守後代之責為大。舜沒有告知父母就結婚了,這就是無後,但君子以為,和告知了差不多(因為舜出家在外,而且是堯要把女兒嫁給他)。”也就是說,孟子的原話里,並不是大眾所謬傳的——不生孩子就是不孝。而是認為最不孝的,是對長輩沒有盡到後代的責任。孟子原話中並沒有說其它的兩種不孝是什麼。
後來漢代趙岐寫了《十三經注》。闡述了他個人對於孟子這段話的理解:“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窮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
翻譯成現代文:一味順從,見父母有過錯而不勸說,使他們陷入不義之中,這是第一種不孝,即最大的不孝;家境貧窮,父母年老,自己卻不去當官吃俸祿來供養父母,這是第二種不孝;不娶妻生子,斷絕後代,這是第三種不孝 。
可見趙歧把”無後為大“曲解成不娶妻生子,斷絕後代為第三種不孝。於是開始了二千多年的誤傳。
有人誤以為這是孟子說的話,並且大罵孟子泯滅人性,說孟子沒人情。實質上是漢代人趙歧的個人理解。而孟子為趙歧無端地背上了黑鍋。
正因為這種誤傳,而使得封建社會中識字不多的老百姓都信以為真,把“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都曲解為“沒有傳宗接代是最大的不孝”。在“忠孝”為主題的封建時代,這句話就有了無上的魔力。老百姓為了不斷後,無論世家還是貧民,都無所不用其極。隨之產生的便有過繼等一系列特殊的社會現象。
雖然孔孟是一道,但是孟子時代的儒家思想,已經較孔子時代的有一些進步了。從儒家學者趙歧所說的不孝的第一條,即最不孝——“阿諛曲從,陷親不義”就可以看出一味順從,見父母有過錯而不勸說,使他們陷入不義之中,這是第一種不孝。而在孔子時代,孝和的表現,就是哪怕明知道長輩有錯,也要認可,不能指出。不管父母說的對與錯,都要全盤接受,不得反抗。由此可見,孔子思想對人倫(人權)的壓制。從現代的眼光看,儒家對孔子的修正、補充是一種進步。
對於第二條,也是與孔子時代的思想相背道。孔子的思想是認為“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如此看來,“無後”反而排在第三位,並不是什麼真正的“為大”。我們可以通過孔、孟儒家思想的發展,看出“不孝”定義的發展。當然,孟子的 《離婁上》也好,孔子的《孝經》也好,其所宣揚的孝道,與當時的政治利用也不無關係。所以現代社會看待孝這個問題,要辯證的看待。
孝的核心是子女與父母的關係
1.真正的孝道是父慈子孝
兒女確實應該感謝父母的撫養,但“報恩”的說法是沒有根據的。父母撫養兒女是職責,做不到就根本不具備做父母的資格。報答父母的撫養,不意味就必須任由他們決定自己的一生。中國古代雖然有過所謂“父母要你死你也要死”的話,但即使在古代,也並不認為這就是孝順,而是人倫喪失。
中國真正的古訓,是父慈子孝,也就是父母要慈祥,兒女要孝順,這是雙方的責任。如果父母不顧你的本質,逼你放棄一生的幸福,這樣的父母已經不具備被孝順的權力了。
2.從全社會的心理上看:父要子亡 子不得不亡
在封建社會,長期以來有這么這一個至高的生存準則,那就是我們經常聽說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這跟我們社會長期存在的一些不健康心理和民族素質有關。
在這個被普遍信奉的準則里,“君”、“父”他們對臣子對子女來說都是至高無上的,不存在像我們所說的什麼“同事情誼”、“父子情誼”。父親不滿意,就可以打孩子,也不需要孩子犯錯誤,什麼理由也不需要,只要我是你的父親就可以,甚至是名義上的父親也可以。
在這種觀念的影響下,父親、甚至是母親就自以為自己是“天”了,可以對自己的孩子隨意打罵、可以決定孩子的生殺予奪,這種觀念嚴重影響了子女心理的健康成長,某些認識到這一點的子女,會在成長曆程中一直處於深深的隨時會被殺死的恐懼之中。
這種封建社會的幾千年的人生觀,一直影響到當今社會,而且不是幾年、十幾年就可以改變過來的。改變需要一個過程,需要全民的觀念轉變,等到大家都覺得,打罵孩子是一件違法的事情時,這個觀念就差不多改變過來了。
3.從全民族素質來看:孩子與父母人格平等 父母只是監護人
應該承認,我們當今的全民素質還不是很高,能接受“孩子和父母平等”這一觀念的人並不多。但孩子確實生下來就和父母是完全平等的,父母只是孩子法律上的監護人
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鄰居家經常打罵小孩,就包括我們小時候也是這樣,看到這樣的打罵,我們第一反應不會想到是父母在虐待孩子,只會認為是父母教育方法的問題,很少有人會主動上去勸說,更不要說通過報警來保護這個孩子。缺乏鄰里的監督,家庭虐待就少了一個最容易發現問題的渠道。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財產,也不由父母任意處置。像當今很多父母會打著關心的旗號偷看孩子的簡訊、信箱一樣,他們這樣做的時候,就沒有考慮到孩子與成人一樣人格平等。嚴重一點來說,父母侵犯孩子的隱私也是違法的。
這種尊重孩子的生存權、尊重孩子的人格,尊重孩子的隱私也需要社會各界積極引導。
4.從權利和義務的角度來說:打罵孩子不是父母的權利 撫養孩子是父母的義務
在很多人眼中,父母悉心撫養我們,投入了很多期望,子女是應該報恩於父母的。如果反過來讓父母傷心、失望,顯然是大逆不道的。有些父母甚至會打罵孩子,是因為他們認為孩子是自己生、自己養的,孩子所有的一切全都是自己的賦予,所以自己對孩子有很多很多的權利。
父母生孩子,是要負責任的。孩子並沒有要求被生下,他們來到這個世界,是父母行為的直接結果。父母的責任,就包括無條件地接受孩子,除非孩子做了壞事。
很多人覺得自己是同志傷害了父母,但是,同性傾向並非個人的選擇,也不是犯錯的行為。如果你因為去搶銀行被抓住,這時你確實傷害了父母。然而,你的性傾向是你自己不能控制的,就像你不能控制自己生來是男是女一樣。假如社會歧視矮個子,而你只有1.55,你父母受歧視,是誰傷害了他們?是偏見與歧視,並不是你。

社會意義

家庭意義上看,“孝”體現為對父母絕對權威的順從;從社會意義上看,“孝”即對統治者的敬畏和基於敬畏的絕對服從。表面上看社會小單元的家庭以“孝順”、“孝敬”為指導思想是有利於社會穩定的,是善的。
被生育的人一定要對生育自己的人有所虧欠,並且一定要順從、孝順、贍養生育自己的人,這是漢文化價值觀的公理性基礎,也就是說不用論證也沒必要論證的道德根基。這個是西方文化所沒有的!
“其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知有也”—— 《論語·學而》。即一個人如果能孝順父母,敬愛兄長,卻喜歡觸犯上級,這種情況是很少有的;不喜歡觸犯上級,卻喜歡造反的人從來沒有。
由於我們家國同構、君父同倫,君為天下父,行孝道就是行忠君之道,正所謂:“孝者,所以事君也”。小孝是敬、順父母,父母給你建立一種生活方式你若不聽從即為不孝;大孝則是忠於主子,對於主子個人意志制定的方針政策及政治體制你若有所叛逆即為“不忠”,對統治者的“不忠”是滅門大罪,株連九族,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毀傷都是不孝,更何況你自己人頭落地,且父母兄弟妻兒子女都要共赴黃泉,此最大不孝也,所以說“孝”的範圍比忠大,不僅對父母而言,更重要的是對君父的忠,可見“忠”、“孝”是統一併不矛盾的,為君父利益服務是其共同點。“孝”就是這樣完成了從人倫感情出發達到其鉗制人民思想和行為的政治目的。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至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孝從保持自己身體完整開始到當官光宗耀祖結束。
中國歷來是一個宗族勢力強大的宗法專制社會,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和維護政治統治,中國的統治者選擇了“孝”來作為其主流價值觀,從而隱蔽的利用情感作為一項重要的政策,所以而歷代君王施政都提倡“以孝治天下”。春秋戰國儒家便提倡實行“仁政”,主張“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漢代的“察舉制”便注重“孝廉”一科,其後的“九品中正制”也有“孝廉”要求,“忠孝”與“孝廉”作為中國政治範疇的重要內涵一直發展傳承著。直到21世紀的今天大陸依然稱官員“父母官”,君如父,官入母。這也是孝文化穩定社會的政治意義。
漢文化認為孝是道德的根本,一切教化都從此產生。所以與西方文化不同,東方歷史中執政者無不把“孝”,作為立國之本去美化,作為馴化子民的第一課,來大肆宣揚,它培養了一代一代對“父母官”順與忠的奴才,甚至作為選拔領導幹部的標準(孝廉)。學會了順從與孝敬也成為中國孝子們的安身保命之本。因為不孝是可以之罪的“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相反,父母對子女的家庭暴力卻掩蓋在“孝”的外衣下稱之為“家法”,不會受官方刑律處分!有了家庭里的“孝”才有社會上的“忠”,但歷代中國的主子,沒有一個不是讓你忠於他自己,忠於他所安排的社會資源分配製度。所以“孝”導致中國歷史上只有“忠君”沒有“愛國”的概念。“其能奴顏婢膝乞憐於權貴者,必能懸‘順民’之旗簞食壺漿以迎他國之師”——梁啓超。
從孔丘的“父母在不遠遊”,到戶籍制度、暫住證制度;從孟軻的“無父無君,是禽獸也”再到《黨啊親愛的媽媽》我把黨來比母親,這是“孝”從家庭人倫上出發來約束漢民族社會行為的一貫手段。
“孝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內涵之一是:“孝”是中華民族及受漢文化影響地區所特有的,內涵二:”美德”也是自己標榜的。絕不是世界各民族人民共有的普世價值。西方社會中的道德規很多源於《聖經》,耶和華上帝給人類社會頒布了十條必須謹守遵行的戒命,其中的第五條就要求“當孝敬父母”。但西方的“filial piety”絕對不是漢文化意義里的“孝順”。除此以外西方文化里“孝”方面的名言警句、系統的典著也幾乎沒有,沒有什麼地方以“孝”而聞名,而引以為榮,他們的“孝”( filial piety)僅僅體現一種 敬重而不是順從。所以西方沒有東方漢文化意義裡面的“孝”。
漢文化中“孝”的一個特色是:這個反映家庭親子關係的道德觀念已經被無形中全面政治化了。
孝文化導致百姓錯誤的認為人一旦分娩就要虧欠父母,一旦成人就要虧欠統治者;導致百姓認為人權不是人生來就有的,而是父母和主子賜予的。
漢文化裡面的“孝”文化給每一個剛出生的天真孩子設定了一個必須的、高於道德之上的、無法迴避的“義務”——養老,甚至有立法來規定必須養老,這是和西方顯著不同的。
漢文化是非常“渴望、期待”得到子女回報的族群文化!漢族父母在聊天中常用於子女的一句話是“指不上,指得上”,“指不上”(can not support me)定義是:父母對於子女的感情、精力、財力,的付出不能夠得到回報。也就是說漢文化影響下的民眾對於子女贍養自己,包括養老送終的期待是比西方人高的,他們喜歡子女不要遠走、遠嫁他鄉,以便更好的伺候自己養老送終,他們希望子女當大官娶美女以衣錦還鄉,光耀自己和祖宗,他們甚至動用法律手段強制要求子女定期回家看望自己的老人,因為這也被當成前期投資的一種情感回報,西方民眾往往把收養非親生子女或殘疾兒童當成一種善行完善自己的人生,而漢文化拐賣兒童或收養孩子往往是給自己傳宗接代養老送終!這點與西方差距很大。我們拐賣兒童案件高發其本質原因是孩子成為了投資工具!用於物質上的養老和心理上的傳代。
因為西方的家庭代際關係中,家庭是單向撫養模式的,即父母只需撫育子女,子女卻不用供養父母。因為西方比較注重個體獨立,所以每個人的獨立意識都比較強,子女不願過多地依賴父母,父母也不願過多地依賴子女,他們愛好自立生活,覺得依賴子女是“可恥”的事,在西方,人們通常都不會問及別人的年齡,這比較私密,許多老年人不像中國人那樣認為“老來是福”,更不會“倚老賣老”,在平等、民主、自由與自我獨立,的價值觀的大環境下對於這種純粹的中國“孝”文化幾乎難以理解,更沒有漢文化裡面所謂的“孝文化”。
中國的孝文化包含贍養的義務,而西方孝文化中並不包含贍養的義務。這也是為什麼中國養老保障體系建立不起來的根本原因,中國老人認為去養老院是一種被拋棄!
中國百姓普遍將“孝”同生兒育女相結合,強調不能絕先祖祀。“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時至今日這種傳統的觀念依然根深蒂固,這也是計畫生育國策所遇到的主要阻力,西方人強調自由,為了自由可以選擇DINK(double income, no kids)家庭,甚至獨身。在中國,由於孝文化的原因,“斷子絕孫”是最惡毒的咒語;而在西方,“斷子絕孫”卻沒有這樣的文化含義。正因如此,當“斷子絕孫”被直接翻譯成“sonless” [`sʌnlɪs]時,西方人覺得莫名其妙,根本無法將其與貶義詞聯繫起來。
由於中國古代是宗法專制社會,傳統中國人過於強調團隊精神不注重個體價值的實現,所以激化了家庭內部矛盾,使得人民花費大量時間精力用於家庭糾紛中,從而避免了人民干涉政治。群體本位使中國人時刻把自己看作是某一集體的一員,提倡團隊精神,必然要有某些人的自由意志遭受家長、族長,壓制來建立集體意志。而西方個體本位使人更加看重個體的價值,認為社會價值在於每個個體價值的實現,在家庭中也不像中國人那樣在處理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上花大量的精力。
父母,是這個世界上最無私的人,從我們尚在襁褓到咿呀學語再到長大成人,是父母用他們的愛將我們撫養成人,為了我們的健康成長,為了我們所擁有的現在。父母,付出了他們的時間精力他們的一切,烏鴉尚知反哺
而我們更要善待自己的父母,父母曾用他們大半輩子的積蓄,給我們在大城市安個家,現在父母老了
我們可以給父母買套房,或者給老家重新裝修來盡孝心,讓他們安享晚年,買房或者精裝修老房子
孝心最不能等,因為父母正在一天天老去。善待父母,就是善待明天的自己。每個人都終將老去,可是孝道會成為家風代代相傳。

二十四孝

孝感動天

舜,傳說中的遠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華,號有虞氏,史稱虞舜。相傳他的父親瞽叟及繼母、異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讓舜修補穀倉倉頂時,從穀倉下縱火,舜手持兩個斗笠跳下逃脫;讓舜掘井時,瞽叟與象卻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脫。事後舜毫不嫉恨,仍對父親恭順,對弟弟慈愛。他的孝行感動了天帝。舜在厲山耕種,大象替他耕地,鳥代他鋤草。帝堯聽說舜非常孝順,有處理政事的才幹,把兩個女兒娥皇和女英嫁給他;經過多年觀察和考驗,選定舜做他的繼承人。舜登天子位後,去看望父親,仍然恭恭敬敬,並封象為諸侯。
(虞舜,瞽瞍之子。性至孝。父頑,母囂,弟象傲。舜耕於歷山,有象為之耕,鳥為之耘。其孝感如此。帝堯聞之,事以九男,妻以二女,遂以天下讓焉。
隊隊春耕象,紛紛耘草禽。嗣堯登寶位,孝感動天心

親嘗湯藥

漢文帝劉恆,漢高祖第三子,為薄太后所生。高后八年(前180)即帝位。他以仁孝之名,聞於天下,侍奉母親從不懈怠。母親臥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帶;母親所服的湯藥,他親口嘗過後才放心讓母親服用。他在位24年,重德治,興禮儀,注意發展農業,使西漢社會穩定,人丁興旺,經濟得到恢復和發展,他與漢景帝的統治時期被譽為"文景之治"。
( 前漢文帝,名恆,高祖第三子,初封代王。生母薄太后,帝奉養無怠。母常病,三年,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帶,湯藥非口親嘗弗進。仁孝聞天下。

齧指痛心

曾參,字子輿,春秋時期魯國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稱"曾子",以孝著稱。少年時家貧,常入山打柴。一天,家裡來了客人,母親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曾參忽然覺得心疼,知道母親在呼喚自己,便背著柴迅速返回家中,跪問緣故。母親說:"有客人忽然到來,我咬手指盼你回來。"曾參於是接見客人,以禮相待。曾參學識淵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論語·學而》)的修養方法,相傳他著述有《大學》、《孝經》等儒家經典,後世儒家尊他為"宗聖"。
(周曾參,字子輿,事母至孝。參嘗採薪山中,家有客至。母無措,望參不還,乃齧其指。參忽心痛,負薪而歸,跪問其故。母曰:“有急客至,吾齧指以悟汝爾。”
母指才方齧,兒心痛不禁。負薪歸未晚,骨肉至情深。

百里負米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時期魯國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順。早年家中貧窮,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飯食,卻從百里之外負米回家侍奉雙親。父母死後,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國去,隨從的車馬有百乘之眾,所積的糧食有萬鐘之多。坐在壘疊的錦褥上,吃著豐盛的筵席,他常常懷念雙親,慨嘆說:"即使我想吃野菜,為父母親去負米,哪裡能夠再得呢?"孔子讚揚說:"你侍奉父母,可以說是生時盡力,死後思念哪!"(《孔子家語·致思》)

蘆衣順母

閔損,字子騫,春秋時期魯國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門中以德行與顏淵並稱。孔子曾讚揚他說:"孝哉,閔子騫!"(《論語·先進》)。他生母早死,父親娶了後妻,又生了兩個兒子。繼母經常虐待他,冬天,兩個弟弟穿著用棉花做的冬衣,卻給他穿用蘆花做的"棉衣"。一天,父親出門,閔損牽車時因寒冷打顫,將繩子掉落地上,遭到父親的斥責和鞭打,蘆花隨著打破的衣縫飛了出來,父親方知閔損受到虐待。父親返回家,要休逐後妻。閔損跪求父親饒恕繼母,說:"留下母親只是我一個人受冷,休了母親三個孩子都要挨凍。"父親十分感動,就依了他。繼母聽說,悔恨知錯,從此對待他如親子。
( 周閔損,字子騫,早喪母。父娶後母,生二子,衣以棉絮;妒損,衣以蘆花。父令損御車,體寒,失紖。父查知故,欲出後母。損曰:“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單。”母聞,悔改。
閔氏有賢郎,何曾怨晚娘?尊前賢母在,三子免風霜。 )

鹿乳奉親

郯子,春秋時期人。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飲鹿乳療治。他便披鹿皮進入深山,鑽進鹿群中,擠取鹿乳,供奉雙親。一次取乳時,看見獵人正要射殺一隻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現身走出,將擠取鹿乳為雙親醫病的實情告知獵人,獵人敬他孝順,以鹿乳相贈,護送他出山。

戲彩娛親

老萊子,春秋時期楚國隱士,為躲避世亂,自耕於蒙山南麓。他孝順父母,盡揀美味供奉雙親,70歲尚不言老,常穿著五色彩衣,手持撥浪鼓如小孩子般戲耍,以博父母開懷。一次為雙親送水,進屋時跌了一跤,他怕父母傷心,索性躺在地上學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賣身葬父

董永,相傳為東漢時期千乘(今山東高青縣北)人,少年喪母,因避兵亂遷居安陸(今屬湖北)。其後父親亡故,董永賣身至一富家為奴,換取喪葬費用。上工路上,於槐蔭下遇一女子,自言無家可歸,二人結為夫婦。女子以一月時間織成三百匹錦緞,為董永抵債贖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蔭,女子告訴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幫助董永還債。言畢凌空而去。因此,槐蔭改名為孝感。
漢董永,家貧。父死,賣身貸錢而葬。及去償工,途遇一婦,求為永妻。俱至主家,令織縑[音jian]三百匹,乃回。一月完成,歸至槐陰會所,遂辭永而去。
葬父貸孔兄,仙姬陌上逢。織縑償債主,孝感動蒼穹。)

刻木事親

丁蘭,相傳為東漢時期河內(今河南黃河北)人,幼年父母雙亡,他經常思念父母的養育之恩,於是用木頭刻成雙親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議,每日三餐敬過雙親後自己方才食用,出門前一定稟告,回家後一定面見,從不懈怠。久之,其妻對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針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蘭回家見木像眼中垂淚,問知實情,遂將妻子休棄。

行傭供母

江革,東漢時齊國臨淄人,少年喪父,侍奉母親極為孝順。戰亂中,江革背著母親逃難,幾次遇到匪盜,賊人慾殺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邁,無人奉養,賊人見他孝順,不忍殺他。後來,他遷居江蘇下邳,做僱工供養母親,自己貧窮赤腳,而母親所需甚豐。明帝時被推舉為孝廉,章帝時被推舉為賢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將

懷橘遺親

陸績,三國時期吳國吳縣華亭(今上海市松江)人,科學家。六歲時,隨父親陸康到九江謁見袁術,袁術拿出橘子招待,陸績往懷裡藏了兩個橘子。臨行時,橘子滾落地上,袁術嘲笑道:"陸郎來我家作客,走的時候還要懷藏主人的橘子嗎?"陸績回答說:"母親喜歡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給母親嘗嘗。"袁術見他小小年紀就懂得孝順母親,十分驚奇。陸績成年後,博學多識,通曉天文、歷算,曾作《渾天圖》,注《易經》,撰寫《太玄經注》。

埋兒奉母

郭巨,晉代隆慮(今河南林縣)人,一說河內溫縣(今河南溫縣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實。父親死後,他把家產分作兩份,給了兩個弟弟,自己獨取母親供養,對母極孝。後家境逐漸貧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擔心,養這個孩子,必然影響供養母親,遂和妻子商議:"兒子可以再有,母親死了不能復活,不如埋掉兒子,節省些糧食供養母親。"當他們挖坑時,在地下二尺處忽見一壇黃金,上書"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夫妻得到黃金,回家孝敬母親,並得以兼養孩子。
(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兒可再有,母不可復得。”妻不敢違。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見黃金一釜,上云:“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郭巨思供給,埋兒願母存。黃金天所賜,光彩照寒門。)

扇枕溫衾

黃香,東漢江夏安陸人,九歲喪母,事父極孝。酷夏時為父親扇涼枕席;寒冬時用身體為父親溫暖被褥。少年時即博通經典,文采飛揚,京師廣泛流傳"天下無雙,江夏黃童"。安帝(107-125年)時任魏郡(今屬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災,黃香儘其所有賑濟災民。著有《九宮賦》、《天子冠頌》等。

拾葚異器

蔡順,漢代汝南(今屬河南)人,少年喪父,事母甚孝。當時正值王莽之亂,又遇饑荒,柴米昂貴,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飢。一天,巧遇赤眉軍,義軍士兵厲聲問道:"為什麼把紅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開裝在兩個簍子裡?"蔡順回答說:"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紅色的桑葚留給自己吃。" 赤眉軍憐憫他的孝心,送給他三斗白米,一頭牛,帶回去供奉他的母親,以示敬意。

湧泉躍鯉

姜詩,東漢四川廣漢人,娶龐氏為妻。夫妻孝順,其家距長江六七里之遙,龐氏常到江邊取婆婆喜喝的長江水。婆婆愛吃魚,夫妻就常做魚給她吃,婆婆不願意獨自吃,他們又請來鄰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風大,龐氏取水晚歸,姜詩懷疑她怠慢母親,將她逐出家門。龐氏寄居在鄰居家中,晝夜辛勤紡紗織布,將積蓄所得托鄰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後,婆婆知道了龐氏被逐之事,令姜詩將其請回。龐氏回家這天,院中忽然噴湧出泉水,口味與長江水相同,每天還有兩條鯉魚躍出。從此,龐氏便用這些供奉婆婆,不必遠走江邊了.
(漢姜詩,事母至孝;妻龐氏,奉姑尤謹。母性好飲江水,去舍六七里,妻出汲以奉之;又嗜魚膾[kuai],夫婦常作;又不能獨食,召鄰母共食。舍側忽有湧泉,味如江水,日躍雙鯉,取以供。
舍側甘泉出,一朝雙鯉魚。子能事其母,婦更孝於姑。)

聞雷泣墓

王裒,魏晉時期營陵(今山東昌樂東南)人,博學多能。父親王儀司馬昭殺害,他隱居以教書為業,終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晉臣。其母在世時怕雷,死後埋葬在山林中。每當風雨天氣,聽到雷聲,他就跑到母親墳前,跪拜安慰母親說:"裒兒在這裡,母親不要害怕。"他教書時,每當讀到《蓼莪》篇,就常常淚流滿面,思念父母。
(魏王裒,事親至孝。母存日,性怕雷,既卒,殯葬於山林。每遇風雨,聞阿香響震之聲,即奔至墓所,拜跪泣告曰:“裒在此,母親勿俱。” 慈母怕聞雷,冰魂宿夜台。阿香時一震,到墓繞千回。 )

乳姑不怠

崔山南,名,唐代博陵(今屬河北)人,官至山南西道節度使,人稱"山南"。當年,崔山南的曾祖母長孫夫人,年事已高,牙齒脫落,祖母唐夫人十分孝順,每天盥洗後,都上堂用自己的乳汁餵養婆婆,如此數年,長孫夫人不再吃其他飯食,身體依然健康。長孫夫人病重時,將全家大小召集在一起,說:"我無以報答新婦之恩,但願新婦的子孫媳婦也像她孝敬我一樣孝敬她。"後來崔山南做了高官,果然像長孫夫人所囑,孝敬祖母唐夫人。

臥冰求鯉

王祥,琅琊人,生母早喪,繼母朱氏多次在他父親面前說他的壞話,使他失去父愛。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帶侍候,繼母想吃活鯉魚,適值天寒地凍,他解開衣服臥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躍出兩條鯉魚。繼母食後,果然病癒。王祥隱居二十餘年,後從溫縣縣令做到大司農、司空、太尉。

恣蚊飽血

晉吳猛,年八歲,事親至孝。家貧,榻無帷帳,每夏夜,蚊多攢膚。恣渠膏血之飽,雖多,不驅之,恐去己而噬其親也。愛親之心至矣。
吳猛,晉朝濮陽人,八歲時就懂得孝敬父母。家裡貧窮,沒有蚊帳,蚊蟲叮咬使父親不能安睡。每到夏夜,吳猛總是赤身坐在父親床前,任蚊蟲叮咬而不驅趕,擔心蚊蟲離開自己去叮咬父親。
夏夜無帷帳,蚊多不敢揮。恣渠膏血飽,免使入親幃。

扼虎救父

楊香,晉朝人。十四歲時隨父親到田間割稻,忽然跑來一隻猛虎,把父親撲倒叼走,楊香手無寸鐵,為救父親,全然不顧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盡全身氣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終於放下父親跑掉了。

哭竹生筍

孟宗,三國時江夏人,少年時父亡,母親年老病重,醫生囑用鮮竹筍做湯。適值嚴冬,沒有鮮筍,孟宗無計可施,獨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少頃,他忽然聽到地裂聲,只見地上長出數莖嫩筍。孟宗大喜,採回做湯,母親喝了後果然病癒。後來他官至司空,二十四孝之一。

嘗糞憂心

庾黔婁,南齊高士,任孱陵縣令。赴任不滿十天,忽覺心驚流汗,預感家中有事,當即辭官返鄉。回到家中,知父親已病重兩日。醫生囑咐說:"要知道病情吉凶,只要嘗一嘗病人糞便的味道,味苦就好。" 黔婁於是就去嘗父親的糞便,發現味甜,內心十分憂慮,夜裡跪拜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幾天后父親死去,黔婁安葬了父親,並守制三年。

棄官尋母

朱壽昌,宋代天長人,七歲時,生母劉氏被嫡母(父親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神宗時,朱壽昌在朝做官,曾經刺血書寫《金剛經》,行四方尋找生母,得到線索後,決心棄官到陝西尋找生母,發誓不見母親永不返回。終於在陝州遇到生母和兩個弟弟,母子歡聚,一起返回,這時母親已經七十多歲了。

滌親溺器

黃庭堅,元符中為太史,性至孝。身雖貴顯,奉母盡誠。每夕,親自為母滌溺器,未嘗一刻不供子職。
黃庭堅,北宋分寧(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詩人、書法家。雖身居高位,侍奉母親卻竭盡孝誠,每天晚上,都親自為母親洗滌馬桶,沒有一天忘記兒子應盡的職責。
貴顯聞天下,平生孝事親。親自滌溺器,不用婢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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