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詞目:孝服
基本解釋
[mourning dress]
居喪期穿的
白布或麻布
喪服(中國)或黑衣(西方)
詳細解釋
1. 居喪時穿的白布或麻布喪服。 明 高明 琵琶記·一門旌獎》:“[生]門閭旌表感吾皇。[旦、貼]孝服今朝換吉裳。”《
兒女英雄傳》第十六回:“我十三妹今日理應在此看你兩家禮成,只是我孝服在身,不便宴會。”《天雨花》第八回:“休說別樣,單只麻布、白布,
襄陽城內收買一空。喚了百十名
成衣匠做孝服。”
2. 指為尊長
服喪的時期。 明 高明 《琵琶記·風木余恨》:“同歸故里守孝服,今日雙親來廬墓。”明 馮夢龍 《喻世明言》第一卷:“
自古苦日難熬,歡時易過,
暑往寒來,早已孝服完滿。”《紅樓夢》第七六回:“雖是我們年輕,已經是二十來年的夫妻,也奔四十歲的人了,況且孝服未滿:陪著老太太玩一夜是正理。” 清
李漁 《奈何天·慮婚》:“後來守制三年,不便婚娶;如今孝服已滿,目下就要迎娶過門。”
孝服說明
概述
孝服在浙江一帶稱為“孝衫”,自古以來,"喪必有服,所以為至痛飾也,故曰
戚容稱期服。
五服,年月之異者,以恩之厚薄為論,
斬衰之喪三年,期之喪一年,九月之喪三時也,五月之喪二時也。三月之喪一時也。本是五世親疏之分制其等,禮有心生所不能自已者爾。"喪有正服、
義服、加服降服四等。正服者,於情分皆當為之服,如子為父母
服斬之類;義服者,親雖異於所生,則以義為之服,如婦為舅(指公爹)服斬之類,加服者,本非其所服而禮於進,
故自輕以從重,如嫡長孫為祖父母承重服斬之類是也;降服者,情不殺而分有所制,故自重從以輕,如出嗣之子及女子已嫁為父母服降服之類也。
喪服等差
(一)
斬衰(讀cui)服,三年之服生麻布,旁及下際不輯之,麻冠、苘︵qing︶履竹屐,婦人麻履不杖余同。五等喪服中最重的一等,以極粗麻布製作,衣邊不緝(不縫邊)。
(二)
齊衰杖期、不杖期,一年之期服熟麻布,旁及下輯之,麻冠苘草履
桐杖,婦女麻履,余同。次於斬衰,為喪服第二等,根據親疏關係分為杖期、不杖期、五月、三月。縫衣邊。
(三) 齊衰五月、三月服,服熟茼麻布冠 經草履 其婦人麻履。
(四)
大功,九月之服,服粗
白布冠經,其婦服
蘭布緣履。次於齊衰,為喪服第三等。大功及以下都不用杖。
(五)
小功,五月之服,服稍細月白布冠經,其婦服履同右。次於大功,為喪服第四等。
(六)
緦麻,三月之服,服細白布經帶,其婦服素履無飾。
緦麻次於大功,為喪服第五等。緦麻質地最為精細。
袒免,(免音問)袒謂袒生上服,免謂以
尺布圍發,乃
喪服三輕也。
孝服顏色制度
白布——死者同輩、外親 麻布——子女兒媳; 萱布——孫侄甥 淺布——曾孫輩 黃布——玄孫輩 紅布——直系玄孫(因玄孫為五代子孫,用紅色隱含笑喪之義) 成年人頭配喪布改成的草箍,小孩戴帽狀的包;男性穿草鞋,女性穿布鞋。
五服解釋
簡介
平常說到人的親緣關係時,總以出沒出
五服相論,五服是怎么一回事呢?有人說五服就是五世、五代或五輩也,其實是不對的。還有人說五服即
九族,也不全對。五服源於九族,具體又與九族親屬不盡一致。九族是自高曾祖父而身,自子孫至曾、
玄孫(古籍中也作元孫)的血親,而五服是封建社會根據九族以內的血親關係規定的
喪服制度。具體是
喪服分為五等,為“
斬衰一,
齊衰二,
大功三,
小功四,
緦麻五”之五個喪服(也作孝服)等級,父為子服齊期,親兄弟也服齊期,而親侄為其叔也服齊期,孫為祖父還是服齊期,因此僅從喪服或曰五服服色上很難看戴孝者,與被孝者之間的關係,而九族稱謂可以明顯看出之間的親緣關係,從上面情形可知,五
服更不等於五世、五代和五輩。
那么,人們常說的“我跟某某是
五服兄弟”、“我與某某是四服兄弟”、“我們都還沒出五服”是什麼意思呢?通過
九族五服圖可查出第五等服的兄弟是指同一高祖不同曾祖的弟兄;四等服兄弟是指同一曾祖不同祖的兄弟;沒出五服指在九族服製圖以內的人。可以說單從幾等服沒法辨明誰為誰
穿孝。
五服實際上是四代,區別在於一服和二服,因為古代
一夫多妻,因此同代人有同父異母、同父同母的區別。具體計算方法:同父同母為一服;同父異母是二服,祖父及以上不再區別女性長輩,同一祖父都是三服,同一曾祖父是四服,同一
高祖父是五服。
五服展現了血緣關係的親疏程度,同父同母最親,同父異母就遠了一步,比如《紅樓夢》中的
賈寶玉與
賈環、探春,雖然同父,但不同母,血緣關係遠了一步,是二服的關係,賈寶玉與
賈元春、賈環與探春,才是一服的關係。
服制不是某一家族規定的,更不是哪一村社規定的,它是封建時代法律所定,我們現在所衍傳的服制,還是清禮律定,而清禮還是延用的大明禮律,這些東西早已成為一種民族文化和傳統,它已遠遠超出了哪個朝代。可說是早已成為各個姓氏的統為認可的氏族文化,或者說是一種民俗。
五服圖
通過
五服圖可以顯示,自身(服孝者)為父母服斬衰三年,為祖父母服
齊衰一年,為曾祖父母服齊衰五月,而高祖父母為齊三月。為生子服期年,子婦
大功,為長孫期服,為眾孫大功……從圖中可查本身為任一
九族親屬的
服喪等級。應該指出的是二等
喪服包含齊期服、齊五月、齊三月。另外還分杖期和不杖期,期即一年,杖期指在喪儀中持杖,不杖期,指在喪儀中不持杖。本身為晚輩服齊期服時,本身有直系長輩者不持杖,本身無直系長輩者須持杖。齊期五月與齊期三月,只用於直系親屬,而大功九月
小功五月則只用於旁系近親屬和直系
卑親屬。
緦麻,五服之中最輕者,三月之服。另外五服之外還有
袒免親,袒免(音慰)《禮記頭傳》說喪服之輕者。袒露大臂;免,以布廣一寸,從項中而前,交於額上,又卻向後繞於髻。
九族五服圖
《例言》中“謹遵開派,便數典也。自明奉旨世襲以來,譜均以宗聖為一派。凡運算元孫若干代數均從此起,自此以上溯至封鄫之曲烈,計五十八代,另圖於 前,號曰“譜源”。茲敬守之,不敢有易,以便數典。凡數代數,要連本身,查五服圖便知。”
九族中,縱向有父母、
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己身、子、孫、曾孫、玄孫;橫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
姊妹、堂姊 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圍繞著縱橫向的九族,形成了九族與五服的家族結構圖。往上數,上輩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 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始、祖始、堂祖姑、曾祖姑等。往下數,下輩中有侄婦、堂侄婦、再堂侄婦、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孫婦、堂侄孫姑、侄孫女、 堂侄孫女、曾任孫婦、曾侄孫女等。這是一幅完整的九族五服圖。
在
喪禮中,晚輩給長輩穿孝主要是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這本來是出自周禮,是儒家的禮制,後來,又被人們引申成為亡人"
免罪"。每個家族成員根據自己與死者的
血緣關係,和當時社會所公認的形式來穿孝、戴孝,稱為"遵禮成服"。
兩千年來,
漢族的孝服雖然有穿承和變異,但仍然保持了原有的定製,基本上分為五等,即:斬榱(cui)、齊榱、大功、小功、緦(si)麻。
第一等叫"斬榱",是五服中最重要的一種。"榱"是指喪服中披於胸前的上衣,下衣則叫做裳。斬榱上衣下裳都用最粗的生麻布製成的,左右衣旁和下邊下縫,使斷處外露,以表示未經修飾,所以叫做斬榱。對"榱"的解釋,就是指不縫緝的意思。凡諸侯為天子、臣為君、男子及未嫁女為父母、媳對公婆、承重孫對
祖父母、妻對夫,都要穿斬榱。
次重孝服叫做"齊榱",是用本色粗生麻布製成的。自此制以下的孝衣,凡剪斷處均可以收邊;下擺貼邊都在砸邊際。孫子、孫女為其祖父、祖母穿孝服;重子、重女為其曾祖父、曾祖母穿孝服;為高祖父、高祖母穿孝服均遵"齊榱"的禮制。孫子孝帽子上釘紅棉球,長孫釘一個,次孫釘兩個;余者類推。孫子媳婦帶三花包頭,插一小紅福字。未出嫁、且未梳頭的孫女用長孝帶子在頭上圍一寬榱,結於頭後,余頭下垂脊背,頭上亦插一小紅福字。子、孫女的孝袍子肩上釘有紅布一塊,有的剪成蝙蝠、有的剪成其它 圖案。按亡人性別,男左女右。謂之"釘紅兒"。 重孫子孝帽子上釘粉紅棉球,亦長孫釘一個,次孫釘兩個;余者類推。孝袍子肩上釘有紅布兩塊,亦男左女右。 謂之"釘雙補丁兒"。元孫肩上釘三個"釘丁兒"。
“大功”是輕於"齊榱"的喪服,是用熟麻布製作的,質料比"齊榱"用料稍細。為伯叔父母、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為母親、伯叔父、兄弟服喪都要穿這種"大功"喪服。
“小功”是輕於"大功"的喪服,是用較細的熟麻布製作的。這種喪服是為從
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從堂兄弟、未嫁從堂姐妹,和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喪而穿的。
最輕的孝服是"緦麻",是用稍細的熟布做成的。現在大多用漂白的布做成。稱為"漂孝"。凡為曾
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和外 姓中為表兄弟、岳父母穿孝都用這個檔次。
可見傳統禮儀是根據喪服的質料和穿喪服的時間長短,來體現
血緣關係的尊與卑、親與疏的差異的。五服之外,古代還有一種更輕的服喪方式,叫"袒免"。在史籍中記載:朋友之間,如果親自前去奔喪,在靈堂或殯葬時也要披麻;如果在他鄉,那就"袒免"就可以了。袒,是袒露左肩;免,指不戴冠,用布帶縛髻。到了近現代的時候,中國的喪葬習俗受到西方的影響,喪服有了很大改變。通常是在告別死者、悼念亡魂時,左胸別一朵小黃花,左臂圍一塊黑紗。有些婦女死了親人在髮際插一朵白絨花。這些象徵的誌哀方式,比起古代喪服,要大大簡化了。 誼有親疏,服有輕重,特錄《文公家禮五服圖暨大律纂修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