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利息稅

存款利息稅

存款利息稅是某些國家或地方政府的入息稅收入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存款利息稅
  • 類型:稅務
  • 出現:某些國家或地方政府
  • 時間:1999年11月1日
實例
中國大陸利息稅於1999年11月1日起開徵收,已經實施有6年半,20%的稅率有經濟資源再分配的企圖。
2007年8月15日,利息稅率由20%下調為5%;2008年10月9日,取消利息稅.
在1986年前,按《香港法例》第112章,《稅務條例》第15(1)(f)條及第15(1)(g)條,任何人士在香港經營活動(包括行業、專業或業務),獲得的利息被視為入息之一,所以也必須支付利息稅。 不過,在1986年中已經廢止,除非有例外,包括按《稅務條例》第15(1)(i),該納稅人是經營銀行、財務公司或者證劵存款證之類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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