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存在模式是宇宙萬物包括人類的存在模式,第一存在模式是宇宙萬物根本的模式,並決定和支配著第二和第三模式。第二和第三存在模式是人類特有的存在模式,其中第二存在模式是人類特殊時期的不可持續存在模式,第三存在模式才是人類系統可持續的存在模式。第三存在模式是人類系統實現自身、人與人之間、人與生物圈環境全面持續平衡的最終選擇。
第一存在模式:存在智慧求存求在
宇宙萬物都有求存在的本能,而這種本能來自於存在智慧。宇宙萬物都有自己的存在智慧;任何生命系統都有自己的生存智慧。作者用“存在智慧”來表達宇宙萬物求存在的智慧,用“生存智慧”來表達生命系統求活命的智慧。存在智慧是宇宙萬物求存在之源;生存智慧是生命體求活命之源。
存在智慧決定了宇宙萬物求存求在的本能,這種本能形成了有序的宇宙萬物。這就是一般平衡論的第一存在模式:存在智慧→求存求在→宇宙萬物。第一存在模式對生命系統而言,也可表述為:生存智慧→求存求活→動物世界。第一存在模式是宇宙萬物最根本的存在模式,第一存在模式決定和支配著第二和第三存在模式。
一般平衡論認為,宇宙萬物都有求存在的本能和求存在的智慧。求存在是萬物的自然目標,也是萬物自我平衡的力量源泉,萬物實現自然目標離不開求存在的本能和智慧。萬物達到自我平衡時的位置就是它的自然位置。范成大詩中“柳魂花魄都無恙,依舊商量好作春。”平衡的東西往往是合理的,只有合理的東西才能存在,平衡是萬物存在的形式,生存智慧就是自然的智慧,自然智慧就是求平衡的智慧,求生存求適應就是求平衡,生存智慧的本質就是求平衡。
一般平衡論認為,不僅是生物具有求存的本能,而是宇宙萬物都具有求存在的本能,只是生命系統不僅有求生存本能,還有求活命的本能,所以求存求活乃生命系統之本能。萬物求存求在、生命求存求活都有相應的智慧。如佛經說:“蠢動含靈,皆有佛性。”萬物都有各自求存在的智慧,智慧是為了求存在而存在的。本書中的“存在智慧”指宇宙萬物求存求在的智慧,而對生命系統而言作者稱之為“生存智慧”。
宇宙中每一種物質都有形成自己特有結構的內在求存本能和智慧,如果沒有求存的本能和智慧,宇宙就仍是玄子,就沒有各種原子、星系及恆星,就沒有宇宙萬物。如生物沒有求生存本能和智慧,也就沒有今天這個生機勃勃的生物圈。求存在是萬物的本能,萬物求存在的本能來自於存在智慧,自然界中的引力、磁力、弱力和強力應當是萬物求存在的本能和智慧在不同層面自然力量的體現,在不同的環境和條件下會產生不同結構的物質。
一般平衡論認為,求存求在仍造化萬物之過程,萬物仍求存求在之結果。造化萬物之過程,寓於“平衡→不平衡→新平衡”永恆之循環之中。此循環中包涵萬物環境選擇、自我平衡、適應環境,包涵萬物自然位置和自然目標的實現,所有這些都離不開存在智慧。
生命系統在生存競爭中,生存能力強的優質種群得以保存,而生存能力弱的劣質種群則被淘汰,在同一個種群內部的不同個體之間也是如此優存劣汰、適者生存,達爾文把這個過程稱為自然選擇。本書有時也將“自然選擇”稱為“環境選擇”,兩者的區別之一是自然選擇屬第一存在模式,而環境選擇則覆蓋了三種存在模式。
一般平衡論認為,生命系統在種群、個體及基因不同的層面上,不僅只是環境選擇,也有系統選擇,不僅是自然選擇,也有種群選擇,不僅環境淘汰系統,系統也會改變環境,生命並非只有進化,也有退化。不論是誰選擇誰,還是進化還是退化,只是生命運動的形式,生命的本質是求生存、求平衡。
一般平衡論認為,自然環境選擇生命系統,生命系統在一定條件下也反選擇於生存環境。生命系統一方面會改變內部結構來適應自然環境,但自然環境不能滿足生存時,在求生存本能的驅使下,系統就會通過本身所具有的生存智慧去改變自身的自然位置,從而選擇一個適合自身生存的新環境。
對生命種群而言,不論是進化或是退化,是快進化或是慢進化,是適應環境或是換新環境,不論它朝哪個方向進化,目標總是為了求生存,而進化或退化、適應或更新,僅是實現目標的過程,而實現生存目標就離不開生存智慧。生存智慧始終是決定一個生命種群能否生存成功的關鍵。一個生命種群進化或退化的方向、適應環境或換新環境,應當是所在環境和自身生存智慧合力作用的結果。
在地球生物圈內,病毒比細菌還小——小到以納米計,只能在活細胞中存活,但不管是最小的病毒,還是龐大的鯨魚,所有生物的求存本能更多還是從物種/種群而言,以物種/種群能持續保存為成功標誌。生命系統的同化或異化、遺傳或變異、新陳代謝或自我複製,都是為物種/種群能得以延續和保存,也都是它們的生存智慧。
任何一個生物,它的外部形態、內部結構和功能,生活習性和行為,總是和它在生態系統中的作用和地位相適應的,而這些現象本身就體現了生命的生存智慧。在自然界,不管香花或是毒草,冷血或是熱血,吃草或是吃肉,不論是從海洋走向陸地或是從陸地重回海洋,不論是進化或是退化…都屬不同生命的生存智慧和策略。螞蟻、蜜蜂、螳螂、蜘蛛的形態、結構、習性和行為正是它們的生存智慧和生存策略。
一般平衡論認為,生命的生存智慧與其有無大腦結構不相關,與大腦的複雜程度呈負相關。生命有大腦不一定就聰明,大腦發達不一定就生存智慧多。生命的大腦愈複雜,腦細胞愈多,生存能力和智慧愈低。在自然界,往往結構最簡單的生命體,譬如微生物,最簡單的病毒甚至連細胞結構都沒有,更不用說複雜的大腦結構,它們只能在活細胞中增殖,反而能適應極端的環境。事實上,生物圈中的大多數原始生命並沒有進化什麼大腦結構,多少億年來一直就守住“簡單”、保持“低等”,而恰恰是它們成了地球生命的老祖宗,這不正是它們的生存大智慧嗎?宇宙中真正的生存大師是不需要大腦的。
對生物圈而言,可以沒有高等、複雜的生命,但卻離不開低等、簡單的生命。在地球上能幾億年持續生存下來的,都是我們認為的那些“低等”、“簡單”的生命,而那些我們所謂的“高等”、“複雜”的生命卻早早就退出了地球舞台。生命系統的內部結構愈複雜,大腦愈發達,毛病和缺陷也愈多,適應環境的能力反而愈低。複雜的大腦結構也許已成為生命求生存的累贅。簡單更有利於生存,複雜反而不利於生存,簡單的生命卻有著不簡單的生存智慧。
一般平衡論認為,所有生命的共同點是有求生存的本能和智慧。人類與其它生命的本質區別在於唯人有剩餘智慧,而其它生命只生存智慧;其它生命之間的本質區別在於不同的生命具有各自不同的生存智慧。動物與植物及微生物的本質區別在於:動物的生存智慧必需大腦結構,而植物和微生物的生存智慧無需大腦結構。植物與微生物的本質區別在於:植物具有複雜的內部結構,而微生物只有簡單的內部結構。生存智慧是生命的外部形態、內部結構和功能、生活習性和行為、進化或退化方向的內在決定性因素。
一般平衡論認為,萬物各有各的存在智慧,存在就是智慧;生命各有各的生存智慧,生存就是智慧。人類有一個特點,就是高估自己。自認為唯人類有智慧,其它生物都沒有智慧,以為宇宙萬物都沒有意識,唯有人類有意識,這些觀點也許是可笑的。同樣,那些對意識與物質誰先誰後、誰決定誰的爭論本來就無意義,因為自然智慧和人類智慧、宇宙萬物與人類意識本來就不是同一個層面上的問題。
第二存在模式:剩餘智慧求名求利
一般平衡理論認為:宇宙萬物都具有求存在本能及求存在的智慧。人類不但有生存智慧,還有剩餘智慧:人的智慧分為生存智慧和剩餘智慧。凡生命系統都有生存智慧,譬如求食以維持生命,求偶以延續生命,人類與另類的本質區別在於人有剩餘智慧,而動物只有生存智慧;人類求名求利,而動物只求存求活。
生存智慧與剩餘智慧的聯繫是:剩餘智慧是人類智慧減除生存智慧的剩餘部分,對生命系統求存求活而言屬於多餘部分。宇宙萬物都有存在智慧,存在智慧的實質是自然的智慧,人類屬宇宙萬物一部分,人類不但有生存智慧,還擁有剩餘智慧。人類與其它生命的本質區別是因為人有剩餘智慧,其它生命只有生存智慧,而不同生命之間的本質區別則是因為生存智慧各不同。
人類的本能與其它生命一樣也是求存求活,由於人類除滿足求存求活外還有多餘的智慧,還有求名求利之本性。人類用於求名求利的智慧就是剩餘智慧。剩餘智慧是人類超出求存求活本能需要部分的智慧,是相對生存智慧而言的,即:一個人的全部智慧減除其生存所必要的部分就等於這個人的剩餘智慧。一個人的全部智慧一個常數:剩餘智慧愈多,他的生存智慧自然就愈少。
一般平衡論認為:生存智慧與有無大腦結構無關,而剩餘智慧必需一個結構複雜的大腦,但結構複雜的大腦不一定就有剩餘智慧。生命的生存智慧與大腦細胞數量及複雜程度呈負相關:大腦細胞愈少、結構愈簡單,這種生命的生存智慧反而愈多,適應自然環境和求生存的能力反而愈強。簡單的生命往往有著不簡單的生存智慧。而人類的剩餘智慧與人的大腦結構及其複雜程度呈正相關:大腦細胞愈多、結構愈複雜,這個人的剩餘智慧就愈多。
剩餘智慧是人類區別於地球其餘生物的特有現象。人類與動物的本質區別不是工具,每種動物都有自己的特有生存工具,動物的器官就是它們的生存工具。人類與動物的本質區別也不是語言,禽有禽言,獸有獸語,每種動物都有自己的語言,同類動物在不同的地區還有自己的方言。但地球上除人類以外的其他生命體只有生存智慧而沒有剩餘智慧,所以,剩餘智慧是人類區別其它生命的本質特徵。人類行為的所有過程和結果都來自於剩餘智慧。這就是一般平衡論的第二存在模式:剩餘智慧→求名求利→人間萬態。
人類剩餘智慧是求名求利之源:人類智慧—求存求活=剩餘智慧→求名求利。“生存智慧→求存求活”和“剩餘智慧→求名求利”兩種模式是一般平衡論分析天地萬物和人間萬態的基本假設和出發點。而“求存求活”是與“生存智慧”相對稱的;“求名求利”是與“剩餘智慧”相對稱的。因為人有剩餘智慧,所以才有求名求利。人類求名求利行為是與自身剩餘智慧的一種平衡。
人的一切行為源自於求存求活和求名求利,一般平衡論正是以此為原點來認識人的個體行為、群體行為及人類社會。人的求存求活源自於生存智慧;人的求名求利源自於剩餘智慧。對人類的認識可從兩個層面來進行:生存智慧→求存求活;剩餘智慧→求名求利。人的最大特點是“剩餘智慧→求名求利”,由此表現出好權、好財、好色等人類特有現象。
人類不同的個體、不同的群體所擁有的剩餘智慧是不同的;一個人在不同階段、不同環境下,所擁有剩餘智慧也是不同的。接受的名利教育愈多,所在的社會環境世俗化程度愈高,剩餘智慧就愈多。剩餘智慧愈多,求名求利慾望就會愈多。個人剩餘智慧與年齡呈二次曲線:初生嬰兒時為零,此時只有求存求活之本能,老子認為初生嬰兒是人生最高境界——朴;隨年齡增長,信息量增加,剩餘智慧日益增長,到青壯年時為高峰值,此時期求名求利慾最強,為名利場中之主角;年老時腦衰體弱,剩餘智慧呈下降趨勢,求名求利之心漸退;人至將死,剩餘智慧趨零,僅有求存求活之本能,所以“其言也善”。
第三存在模式:剩餘智慧求存求活
一般平衡論認為:生存智慧與有無大腦結構無關,而剩餘智慧必需一個結構複雜的大腦,但結構複雜的大腦不一定就有剩餘智慧。求存求活與生存智慧呈正相關,而與有無大腦結構無關。求名求利必需剩餘智慧,但剩餘智慧不一定就用於求名求利,剩餘智慧也可以只用於求存求活。
一般平衡論認為,萬物都有存在的智慧和求存在的本能,在此基礎上提出:天道模式“生存智慧→求存求活”;人道模式“剩餘智慧→求名求利”。生存智慧→求存求在,產生宇宙萬物;剩餘智慧→求名求利,產生人間萬態。求存在是宇宙萬物運行和平衡的原點;求存求活是所有生命系統運動和平衡的原點;求存求活和求名求利則是人類一切行為及平衡的原點。人類的求存求活行為屬於自然活動,具有天然的合理性。人類的求名求利行為才屬於人為活動,往往會與自然平衡相悖,具有天然的不合理性。所以,一般平衡論在上述二個存在模式的基礎上推出第三存在模式:剩餘智慧→求存求活。
天地萬物的本質是求平衡,求存在是萬物求平衡的自然力量,並形成萬物的自然秩序。生物之本能是求存求活,求存在求活命仍生物求平衡之自然力量,形成相應的自然秩序。人類不僅有求存求活之本能,更有求名求利之本性。求名利是人類有別於其它生物的主要特徵。人類社會的一切行為和秩序都是基於求存求活和求名求利基礎之上的,求名求利是人類求平衡的非自然力量。
人類的“剩餘智慧→求名求利”模式的不合理性表現在以下三個層次的不平衡:一是人類系統內部結構的不平衡;二是人類系統與地球上其它系統的不平衡;三是人類系統與地球生物圈環境的不平衡。人類要在地球上生存下去就必然要改變目前的“剩餘智慧→求名求利”存在模式。
一般平衡論認為,第一存在模式是宇宙萬物最根本的存在模式,並決定和支配著第二和第三存在模式。求存在是宇宙萬物的本能,人類屬宇宙萬物一分子,求存求活是人類的本能。任何系統都會在求存在本能的作用下,通過自我平衡來實現與環境的平衡。在人類社會中,當某個群體生存受到外部威脅時,這個群體的求存求活的本能就會顯現,此時這個群體內部成員之間求名求利行為會得到暫時抑制,而是將剩餘智慧用於求存求活。當人類系統整體的生存受到外部環境威脅時,人類同樣會顯現求存求活的本能,將剩餘智慧用於求存求活。
人類的剩餘智慧已有幾百萬年,但人類真正以“剩餘智慧→求名求利”模式生存只有幾千年。人類的生存的主流模式是“生存智慧→求存求活”,更確切地說是“剩餘智慧→求存求活”第三存在模式。按人類歷史300萬年,文明史5000年算,人類以第三存在模式的生活要占人類歷史的99.8%以上;而“剩餘智慧→求名求利”是人類的生存的非主流模式,第二模式只占人類歷史的0.2%以下。
人類近幾千年的“剩餘智慧→求名求利”模式時期應當是整個人類歷史的一個特殊時期。從人類系統與生物圈環境的平衡關係看,人類不可能長期以“剩餘智慧→求名求利”模式生存。平衡法則會使人類將剩餘智慧用於求存求活,將人的剩餘智慧升華為更高層次的生存智慧。一般平衡論認為,人類系統作為一個生命種群,要在地球上持續生存下去,應當將剩餘智慧用於求存求活,用於遵循自然平衡法則,用於保持與生物圈環境的平衡,也就是回歸第三存在模式。
人類以“生存智慧→求存求活” 模式在地球上生存了300萬年,一直與生物圈環境保持平衡關係;而人類以“剩餘智慧→求名求利”這種不平衡模式在地球上生活僅僅還是幾千年。人類系統要持續在地球環境下生存,就必須與生物圈環境保持平衡;人類系統要與生物圈環境保持平衡,根本的出路在於改變目前不合理的第二存在模式,回歸併升華到“剩餘智慧→求存求活”第三存在模式上。
一般平衡論認為,和諧人類應包含的三個層次平衡:人類系統內部結構平衡;人類系統與地球上其它系統平衡;人類系統與生物圈平衡。第三存在模式屬人類系統在生物圈環境下的自我平衡,在此基礎上實現人類與自然的和諧。剩餘智慧應當是造化人類的福,而不是禍,第三存在模式是人類特有的生存大智慧。人類應當因為比其它生命系統擁有更多的智慧而在地球上存在更長的時間。
三我一體:自然我+當然我+超然我
一般平衡論將人分解成自然我、當然我、超然我的“三我”。三我一體是指個人集“三我”為一體。三我一體是《一般平衡論》用於詮釋人性善惡、分析個人行為的一個重要概念和理論。
三我一體是建立在剩餘智慧和存在模式理論基礎上的。“三我”由三個存在模式推出:存在智慧→求存求活→自然我;剩餘智慧→求名求利→當然我;剩餘智慧→求存求活→超然我。一般平衡論認為,“我”都是自然我、當然我、超然我的三我一體。個人的性質和行為由內在的“三我”結構所決定,“三我”的比重不同,個人的行為傾向就不同。“我”在不同時間、不同環境和不同條件下,“三我”的結構是動態的,其中比重最大的那個“我”主導著個人行為。
自然我
第一存在模式的“我”稱為“自然我”:無知無欲,自然而然生存,所謂“朴”。生存智慧→求存求活→自然我。
“自然我”的特點是求存求活,物競天擇,適者生存,自然選擇,自我平衡。自然選擇就是優存劣汰,是生命進化的外在動力;自我平衡是個體主動適應環境,是生命進化的內在動力。個體適應環境就是求存求活求平衡。
“自然我”符合天之道,一切為了求存求活,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對事對物從來就那么簡單。“自然我”無智無欲,生存智慧一心一意用於求存求活,包括氧氣、水、食物,還有陽光、生存空間和繁殖。
“自然我”一切都是為了生存,總是適應環境,總是自然而然,一切就那么簡單。“自然我”之間為食物、領地和繁殖的競爭僅僅是為了生存。
當然我
第二存在模式的“我”稱為“當然我”:對名利當然而然,所謂“遠離朴”。剩餘智慧→求名求利→當然我。“當然我”與“自然我”的本質區別是“當然我”有剩餘智慧,而“自然我”僅有生存智慧。
“當然我”的本質是剩餘智慧用於求名求利,追求個人名利最大化。“當然我”的貪慾有:名欲、利慾、情慾、權欲、錢欲、色慾。“當然我”的特徵是:好爭鬥、好占有欲、好控制、好擴張、好表現、好折騰、好複雜、好顛倒…
好占有——占有欲:個體名利最大化,總想獨占天下名利,總想控制他人,無限擴張,主宰萬物;
好爭鬥——爭鬥欲:為了名利拚死爭鬥,天性爭強好勝,偏好“第一”;
好表現——表現欲:占有了名利惟恐天下人不知,一定會顯擺炫耀,總是高估自己,低估別人;
好折騰——折騰欲:為名利而折騰,折騰他人,也折騰自己;
好複雜——複雜欲:簡單問題複雜化——複雜化既是表現名利的形式,又是爭奪名利的手段,不複雜不足以表現和爭得名利;
好顛倒——顛倒欲:本末倒置——要錢不要命,貪得無厭,利令智昏,為名利而置生存於不顧。
這些貪慾的結果總是導致人趨於不平衡——貪婪導致其內在、與他人、與環境不平衡。在名利場環境作用下,這些貪慾不斷得以增強(正反饋),從而加劇了不平衡,不平衡到一定程度就走向崩潰。
超然我
第三存在模式的“我”稱為“超然我”:超然於“當然我”,對名利超然而然,超然於“自然我”,回歸於“朴”。剩餘智慧→求存求活→超然我。
“超然我”的求存求活不同於“自然我”的求存求活。“自然我”只顧自身求存求活,而“超然我”不但自身求存求活,而且顧及他人和整體的求存求活,有時甚至為他人求存求活而奮不顧自身求存求活。
“超然我”的特點是有剩餘智慧而不求名求利,超然於名利,超然於“名—利—情”、“權—錢—色”等貪慾,這也是與“當然我”的本質區別。“超然我”是人生的理想境界,也是人類整體和諧的基礎。
超然我回歸天道、回歸生存、回歸朴、順乎自然、與時俱化、無為無知,人與自然和諧平衡,將複雜的問題簡單化。人在將剩餘智慧專心致志用於求存求活的狀態和環境下,往往會悟出常人所不悟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