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縣衛生局

嫩江縣衛生局是主管全縣醫療衛生事業的行政機關。是嫩江縣人民政府行使衛生行政管理職權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嫩江縣衛生局
  • 地點:嫩江縣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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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職能

其主要職責是: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依法行政。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手段,對醫療衛生單位實行巨觀管理及監督、指導、服務,實現衛生工作全面管理。主要負責研究制定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及目標,執行法律、法規,監督實施技術規範及衛生標準。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全縣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基本醫療,衛生保健、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和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執行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執業許可、準入制度,依法開展衛生執法監督管理工作。協助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疫情、病情及其它災害性事故的緊急處置。對全縣衛生人才、醫學教育、行業作風建設、法制教育進行規劃和管理,承辦縣政府交給的其它工作。

衛生局領導介紹

黨委書記、局長孫敏:主持衛生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
黨委副書記劉劍傑:負責黨務工作
紀檢書記沈鵬飛:負責紀檢工作
常務副局長黃寶林:負責衛生局常務工作。分管局辦公室、醫政、計畫財務審計、中醫股、人民醫院、中醫院、鐵路醫院。
副局長張艷芳: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分管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急辦、農村股,婦社股、合管辦、結防所、血站、繼續教育。
工會主任張朝芳:負責工會工作,分管老幹部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衛生局主要科室

(一)辦公室
做好公章管理;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工作;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編制年度工作計畫,匯總起草各種文字材料;負責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工作;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電處理、保密、信訪、檔案、史志工作;負責車輛管理、房產和職工福利及接待、後勤等工作;指導全縣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工作;負責職稱評審工作;管理衛生行政業務工作。
(二)計畫財務審計
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擬定全縣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協同有關部門制定地方性衛生事業發展的經濟政策和財務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編制全縣衛生部門基本建設年度計畫並實施;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勞動工資和財務預算、決算的匯審及上報;負責全縣衛生統計信息工作;負責全縣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管理;協調國外衛生貸款的利用工作;負責對直屬醫療單位物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縣直醫療衛生單位的財務管理及財務審計工作;對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的監督和指導工作。
(三)醫政股
指導全縣貫徹執行國家、省醫療事業發展規劃、服務標準、執業標準;擬定醫療機構的設定規劃;負責全縣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分級分類管理及評審工作;負責對縣城內醫療機構審定、發照、校驗工作;負責對縣城內醫療、護理工作的檢查、指導和醫療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醫護人員的執業資格和執業註冊工作;負責對醫療廣告專業技術內容的出證審核工作;負責全縣醫療機構藥事及新藥臨床實驗和臨床不良反應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依法監督管理轄區血站、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質量;協助地方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組織緊急救護;負責組織醫療事故鑑定與處理工作;負責縣直幹部醫療保健領導小組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安排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來我縣的醫療保健工作。擬定全縣重點醫學科技發展計畫;確定衛生科技優先發展領域,組織全縣重點醫藥科技攻關,協同有關部門管理醫學情報;負責醫學科技成果的評審工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推廣套用工作;擬定繼續醫學教育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對全縣衛生技術人員和鄉村醫生繼續醫學教育及中等醫學教育進行業務管理和指導;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和指導全縣醫學成人教學與教育工作。
(四)疾病控制與衛生監督股
擬定全縣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組織對重大傳染病的綜合防治;負責全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管理;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疾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和蔓延;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起草全縣衛生規範性檔案;負責組織衛生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範、標準的實施工作;負責衛生行政複議、應訴和衛生執法的監督檢查;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衛生、職業勞動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化妝品衛生、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保健用品;組織食品、化妝品、保健用品、消毒產品質量管理規範的實施並負責認證工作;負責對監督員的審查、培訓和管理。
(五)中醫股
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制度、區域衛生規劃、社區衛生服務、農村合作醫療等總體部署中中醫行業應該承擔的任務;擬定和組織實施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等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監督管理和指導各類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對其它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推行中醫藥人員執業資格制度;負責處理中醫醫療糾紛;協調和管理中醫醫療廣告;組織和指導中醫科研攻關和科技成果的鑑定、獎勵與推廣工作,組織開展中醫技術交流與科技合作;擬定和組織實施中醫醫學繼續教育發展規劃,負責中醫成人教育、師承教育和巨觀管理及指導;負責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考試。
(六)婦幼保健與社區衛生股
研究制定婦幼保健與生殖健康、社區衛生、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健康教育改革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技術規範和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與監督;依法對母嬰保健及有關專項技術服務工作進行管理、指導和監督;負責婦幼保健、社區衛生、城內個體診所和系統衛生所、健康教育機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與管理;負責婦幼保健與生殖健康、社區衛生、健康教育信息管理;負責組織實施提高人口素質和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綱要衛生部分;綜合協調健康促進與健康教育工作,擬定實施控制吸菸有關政策、法規和規劃。
(七)農村衛生管理股
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農村衛生事業改革和發展的規劃;組織實施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擬訂農村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協調、指導實施並組織評估;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指導工作;收集、分析農村衛生相關信息,協調指導落實農村衛生工作的相關政策;配合有關科室制訂涉及農村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人才培養等工作的有關規劃並協助實施;負責對全縣鄉鎮衛生院、村級衛生所等鄉村衛生醫療機構的審定、發照、效驗工作,負責對全縣鄉(鎮)、村醫療護理工作的檢查指導和醫療市場的監督管理;依法指導並開展鄉村醫生執業註冊與相關管理工作。負責鄉村衛生機構的規範化建設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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