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縣應急管理局

正式成立,現任領導,主要職責,

正式成立

2019年2月28日,新組建的嫩江縣應急管理局舉行揭牌儀式。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譚鑫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各部門和鄉鎮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規定,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制定相關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全縣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縣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管理縣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全縣各級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組織協調消防工作。指導各級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有關部門和各鄉鎮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商務糧食局、民政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組織指導煤炭資源的合理開發和煤炭產業結構調整。承擔全縣煤礦安全、煤炭生產監管責任,組織開展對煤礦企業執法檢查。
(十七)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對全縣企業的執法檢查。
(十八)組織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九)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地震監測預報制度;負責地震監測和震情信息發布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防震減災規劃,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二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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