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規範理論

在西方傳播學著作中,媒介規範理論一般被表述為“normative theory of media and society”、”normative theory of media”或是“media normative theory”,所以它也可以被稱為媒介標準理論、媒介與社會關係的規範理論等。麥奎爾認為,媒介規範理論是指大眾傳播媒介應當如何運作,或者人們期望媒介應如何組織,以及為了更廣泛的公共利益和社會整體而進行運作的觀念;巴蘭認為,規範理論是一種描述了組織和運作媒介系統的理想方式的理論,這些理論描述了在理想的價值觀或理想的規則得到實現的情況下,事物所應具有的面目。《布萊克威爾傳播學百科全書》中有關媒介規範理論的詞條也提到,新聞業的規範理論關注的是媒介理想的運作狀態和媒介應該做什麼。實際上,在傳播學中,媒介規範理論研究的即是媒介應當在社會中扮演何種角色,也是傳播學相關學者為達成某種理想的傳播秩序或傳播行為對媒介加以辯護或展望的學問,它顯然內在地預設了某種道德理論和價值觀。可以說,媒介規範理論與媒介道德、媒介法等具有高度的關聯性,從媒介道德、法律和政策到從業人員職業操守等都是媒介規範理論研究的對象,它涉及到國家政府、公民、社會團體等多個層面。它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是概念和邏輯的嚴密推演,但誠如麥奎爾所言,儘管規範傳媒理論本身並不是“客觀的”,但依然可以運用客觀的社會科學方法對它進行研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媒介規範理論
  • 外文名:media normative theory
意義
方法論的意義上,應然和實然儼然是對矛盾的概念,然而這並不影響他們在理論範疇內的存活。受近代自然科學發展的影響,當下經驗性的研究方法占據了主流的學術話語,學者們關注各種社會行為並希望做出驗證、評估和預測,認為一切社會科學都必須採取嚴格的方法和措施,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認清社會的本質。然而,這些實用主義視角所反映的社會是無暇記憶和沉思的社會。當我們用精緻的理論和方法剖析媒介與社會的同時,我們也許應該想到,我們不只是要描繪我們的社會、媒介是什麼樣的,我們也應該考慮它們應該是什麼樣的。規範性的理論不僅是個希望,更應該是個努力的方向,因為現實有著太多“赤裸裸的或冷冰凍的現實主義者”,他們只考慮現實意義,只追求實用主義,缺乏理想主義。德國傳播學者沃爾夫岡·騰斯巴赫在《傳播研究的身份》(the identity of communicaiton research)一文中稱,如今以定量方法為主的經驗研究逐漸失去價值導向已經成為一個新的問題:傳播學專業期刊上充斥著太多的數據處理,而很少有真正重要的研究問題,研究成為了一個方法藝術,缺少現實意義,研究者缺少社會價值的指引。
事實上,正如有些學者提出的那樣,“在人類認識世界的過程中,大多數信念需要另一些信念來支持,這就是所謂認知鏈條。如果沒有某種認知基礎,人類在認識世界的過程中,就必然會產生無限的追問,最終使認識成為不可能;同樣,如果沒有某種價值基礎,人類在判斷世界的過程中,就會對所有的價值觀念都產生懷疑,最終使世界失去意義。”而媒介規範理論正是希望能夠提供一種價值指引,幫助大眾傳媒在政治權力與經濟權力的堵和中形成自己獨立的精神。所以說,正確看待媒介規範理論並對其進行研究是必要的。
媒介規範理論的現實意義主要在於:一方面,儘管很少有國家能恰如其分地符合規範性新聞傳播理念中的任何一種,但這些理念在闡釋不同國家對大眾傳播媒介角色的不同理解,以及說明應該如何進行新聞傳播方面,還是十分有益的。大部分國家的媒介政策也都是基於某種規範理論,這些政策旨在保證媒介以一種可控的和負責的方式發揮其功能。另一方面,媒介規範理論對新聞傳播學教育意義頗深,約翰·梅里爾在評價《報刊的四種理論》時談到,這本關於媒介規範理論的著作是一個很好的工具,它引發了學界對媒介角色和體制的討論,也為未來的記者們提供了一些行為標準和一種思考問題的方式,促使他們對媒介、社會等問題進行更深入的哲學審視與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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