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市場結構基本類型

媒介市場結構基本類型,由於媒介面臨的是一條水平的需求曲線,價格是恆定不變的,媒介的平均收益與邊際收益正好等於單位產品的價格。這意味著不論提供多少數量的媒介產品,平均收益和邊際收益都不會發生變化,而且兩者恆等於產品的價格。根據利潤最大化原則,此時媒介的短期供給的均衡條件就是:邊際效益=邊際成本=價格=平均收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媒介市場結構基本類型
  • 屬性:結構類型
  • 相關領域:市場經濟
  • 組成:完全競爭型等
基本含義,類型分類,完全競爭型,壟斷型,寡頭壟斷型,壟斷競爭型,

基本含義

市場結構是指生產同類產品或具有密切替代關係的產品的生產者在同一市場上的集合。市場結構屬於產業組織經濟學的範疇,它用來描述在某一特定市場或產業中廠商面臨的環境。
西方產業經濟學將市場結構與企業行為、經濟績效聯繫起來研究。企業行為是指廠商在市場上為謀取利潤最大化和更高的市場占有率而採取的策略行為,它包括廠商作出決策和如何實施決策的行為,例如廠商定價行為、廠商阻止競爭對手進入行為、廣告策略、研究與開發等。
經濟績效是指在某類市場結構內,通過一定的廠商行為使某一產品在價格、產量、成本、利潤、產品質量、品種、以及技術進步等方面達到的狀態。美國經濟學家梅森在20世紀70年代最先提出市場結構、企業行為和經濟績效之間的理論。20世紀70年代以前,按照傳統產業組織理論的邏輯,結構、行為、績效簡稱SCP分析模式。假定存在這樣一條邏輯關係,即市場結構決定企業行為,並通過企業行為影響經濟運行的績效。20世紀70年代以後,產業組織理論吸引了信息經濟學和博弈論的研究成果,使SCP理論在向雙向的、動態的分析範式轉變時,突破了廠商單純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單一目標,彌補了傳統經濟學理論上的缺陷。

類型分類

完全競爭型

西方經濟學對完全競爭型市場結構有諸多假設前提,即所有市場的參與者都具有完全理性;有非常多的買者和賣者進入市場,他們都是既定價格的接受者,而不是價格的決定者;所有賣者都向市場提供同質的產品,其產品對買者而言沒有任何差異;市場參與者具有完全與充分的信息;市場資源可以自由的進入或退出市場。對媒介市場而言,這些假設同樣意味著在媒介市場沒有進入和推遲的人為障礙,市場中有無數的媒介生產競爭者,而且他們都不能自主的決定媒介產品的價格。

壟斷型

媒介市場存在唯一的生產者,完全控制媒介產業或市場,且市場中沒有任何一個企業能夠生產出接近的媒介替代品。這意味著媒介市場中企業與行業的概念完全重合,行業中唯一的媒介就是壟斷企業,此壟斷媒介也就構成了一個媒介產業。計畫經濟體制中,中國電信就是電信市場的唯一生產商,是行業的壟斷者。完全壟斷的情況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情況是很少的,但在一些特殊的服務性行業存在完全壟斷者。在媒介市場內,完全壟斷的市場結構極少,但市場中某些特殊產品仍然有壟斷的存在。當然,並不是說這些壟斷者的地位是不可動搖的,在長期內,這些壟斷者的地位會受到來自不同競爭者的衝擊。
壟斷廠商的產量取決於邊際收益與價格之間的差額,也取決於媒介產品需求曲線的形狀。媒介產品需求曲線富有彈性時,產量增加時價格下降不大,如專業性雜誌、專著、有線電視等;媒介產品的需求曲線缺乏彈性時,產量的增加會使價格下降的幅度較大,如電影、休閒類書籍等。

寡頭壟斷型

壟斷寡頭型媒介市場中媒介數目不多,只有幾家媒介廠商為市場提供商品,因為具有某種程度的競爭。由於媒介數目較少,媒介之間相互影響,任何一家媒介產品的價格和產量的變化都會影響到市場上其他梅姐的銷售數量和利潤。因此,任何一家媒介在作出決策時,要考慮到其競爭對手的反應,任何一家企業作出降價策略去,其他各家都不得不做出有針對性的反應。

壟斷競爭型

壟斷競爭型媒介市場中有很多的競爭者,但是還沒有多到足以實現完全競爭的程度。這類市場一完全競爭市場不同的是,壟斷競爭中的生產者生產有差別的產品。與寡頭壟斷不同的是,由於市場中媒介較多,任何媒介可以忽視其他媒介的行為對自己的利潤所產生的影響。寡頭市場中,媒介廠商數量較少,存在媒介進入的各種障礙或限制,而在壟斷競爭市場中,基本上沒有廠商進入的限制,廠商進入很容易。由於進入容易,利潤也較低,幾乎趨於零。壟斷競爭市場的競爭高於寡頭市場的另外一個表現是壟斷競爭市場由於有足夠多的媒介,每個媒介都可以不考慮其競爭對手對自己行為的反應。
完全競爭
壟斷競爭
寡頭競爭
壟斷
廠商數量
大量
大量
少數
一家
商品差異性
無差別
有差別
無差別或有差別
無相近的替代品
市場進入
自由
自由
困難
封鎖
信息的完全性
完全信息
不完全信息
不完全信息
不完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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