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孝賢,博士,廈門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姜孝賢
- 職業:教師
- 畢業院校:廈門大學
- 學位/學歷:博士
- 專業方向:法理學
- 任職院校:廈門大學
個人經歷,研究領域,榮譽獎勵,學術成果,
個人經歷
教育背景
廈門大學法學博士(2014)
廈門大學法學碩士(2011)
中國地質大學法學學士(2008)
倫敦大學高等法律研究院達爾爵士立法研究中心(2019,立法起草課程證書班)
工作履歷
廈門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2014- )
社會兼職
福建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
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去套會理事
中國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理事
福建省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秘書長
福建省煉墓轎嬸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理事
學生幹部經歷
2006年6月 - 2008年1月,擔任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校學生會主席、湖北省學聯副主席
2007年,團中央、全國學聯主辦立元懂的“中國大學生骨幹培養學校”首期學員
研究領域
法理學、立法學、法經濟學
榮譽獎勵
2011-2015年廈門市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個人(2016)
湖北省優秀學位論文二等獎(2008)
湖北省優秀三好學生(2008)
學術成果
著作類
《我國地方立法權配置的理論與實踐研究》(合著),法律出版社,2018年。
論文類
1.《論設區的市地方性法規報請批准制度的困境與出路》,《北方論叢》2019年第3期;
2.《如何建構一個法理論——評當代西方法理學的方法論轉向》,《法律方法與法律思維》第九輯,法律出版社,2016;
3.《立法方法論探析》,《廈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6年第3期;
4.《立法法理學探析》,《法律科學》2013年第6期;
6.《侵權責任法上最佳行市閥勸為水平之立法設計》,《法令滲妹乎月刊》2009年第12期;
7.《環境侵權歸責原則的法經濟學分析》,《經濟法研究》2012年第十卷;
8.《純粹經濟損失的法經濟學分析》,《制度經濟學研究》2007年第十七輯;
9.《法律責任模型之法經濟學分析》,《西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6期;
10.《行政徵收權與私有財產權的衝突與協調——以財產保護方式為視角》,《湖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6期。
立法實務
(以正式橫向課題立項為準)
福建省地方性法規
《福建省多元化解糾紛條例》(參與起草)
《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修訂)》(參與論證)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技術規範》(參與編寫)
廈門經濟特區法規
《廈門經濟特區鼓浪嶼世界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參與起草)
《廈門經濟特區社會信用條例》(參與論證)
《廈門經濟特區燃氣安全監管若干規定》(參與論證)
《廈門經濟特區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管理辦法》(背厚束參與起草)
《廈門經濟特區戶外廣告管理辦法》(立法後評估)
《廈門經濟特區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白櫻套全參與起草)
廈門市設區的市地方性法規
《廈門市環境保護條例》(參與修訂)
《廈門市環境保護條例》(立法後評估)
廈門市地方政府規章
《廈門市環境教育規定》(參與起草)
廈門市規範性檔案
《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政府 鼓浪嶼管委會關於加強鼓浪嶼風景名勝區(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地)綜合管理的通告》(參與起草)
福建省其他設區的市
《三明市東牙溪和薯沙溪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
註:以上僅列已經施行的法規、規章或者規範性檔案
《廈門經濟特區燃氣安全監管若干規定》(參與論證)
《廈門經濟特區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管理辦法》(參與起草)
《廈門經濟特區戶外廣告管理辦法》(立法後評估)
《廈門經濟特區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參與起草)
廈門市設區的市地方性法規
《廈門市環境保護條例》(參與修訂)
《廈門市環境保護條例》(立法後評估)
廈門市地方政府規章
《廈門市環境教育規定》(參與起草)
廈門市規範性檔案
《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政府 鼓浪嶼管委會關於加強鼓浪嶼風景名勝區(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地)綜合管理的通告》(參與起草)
福建省其他設區的市
《三明市東牙溪和薯沙溪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
註:以上僅列已經施行的法規、規章或者規範性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