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對不在本法院轄區居住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託受送達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代為送達。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當事人送達訴訟文書,應分別不同情況,可以委託中國駐該國使、領館代為送達,依據司法協定委託外國法院代為送達,或者通過外交途徑送達。委託送達時,委託法院應將委託的事項、要求和注意事項告知受託法院,受託法院應積極協助,準確,及時地送達有關訴訟文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委託送達
- 外文名:service by mandate
- 對象:法律文書
- 屬於:其他單位
- 類型:委託宣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