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息治療

姑息治療在歐美等國家稱為“palliative care”,而在日本、中國台灣翻譯為舒緩醫學,中國大陸目前將其翻譯為姑息治療。

姑息治療起源於hospice運動,其最早起源於公元四世紀。從上世紀60年的hospice開始,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姑息治療目前在世界範圍內已成為腫瘤防控體系的重要環節和方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姑息治療
  • 外文名:palliative treatment(care)
  • 起源:hospice運動
  • 補充:姑息治療的起源及歷史
  • 相關機構:世界衛生組織、NCCN、EAPC
  • 方法:姑息治療方法  
姑息治療,姑息治療的起源及發展,姑息治療的概念及現實意義,姑息治療的不同階段及其內涵,姑息治療貫穿腫瘤治療的全程,全方位,不僅僅“治病”,更強調“救人”,

姑息治療

姑息治療的起源及發展

姑息治療最早出現於12世紀,安寧院(HOSPICE)原指朝聖途中的驛站。1879年:柏林的一位修女瑪麗.艾肯亥將其修道院主辦的安寧院作為收容晚期癌症病人的場所。1905年:倫敦的一家修女辦的一家聖約瑟安寧院,也專門收容癌症晚期患者。後來逐漸地安寧院就從驛站變成了一個專門收治晚期病人的照顧機構。1950年:西西里桑德絲女士是一位護師,倡導成立更為人性化的安寧院。1967年:西西里桑德絲女士遵從病人的願望,進修心理、醫學,終於在1967年於倫敦建立了世界第一座現代化兼醫療科技及心理照顧的聖科利斯朵夫安寧院。桑德絲女士親自帶領醫療團隊著手進行一系列的癌症的鎮痛研究及靈性關懷。
從1967年聖科利斯朵夫安寧院成立開始,現代姑息醫學的模式就此確立,其後,這種模式逐漸地被世界各發達地方接受和推廣。1976年:在美國康乃狄克州成立了美洲的第一家安寧院,此後聖科利斯朵夫模式的善終照顧的安寧院在歐美各地建立。90年代初期,亞洲的日本,新加坡及我國香港、台灣也開始發展姑息治療服務。我國的姑息治療開始於90年代初期,各地的發展不一致。
2010美國麻省總醫院發表了非小細胞肺癌患者抗腫瘤治療加入早期姑息治療,提高患者生活質量及總生存的研究,關於早期姑息治療的研究相繼發表,早期姑息治療和全程管理理念在全球範圍內得到推廣。

姑息治療的概念及現實意義

世界衛生組織在腫瘤工作的綜合規劃中確定了預防、早期診斷、根治治療和姑息治療四項重點。由此可見,姑息治療是癌症控制方面一個必不可少的內容。世界衛生組織對姑息治療的定義是“姑息治療醫學是對那些對治癒性治療不反應的病人完全的主動的治療和護理。控制疼痛及患者有關症狀,並對心理、社會和精神問題予以重視。其目的是為病人和家屬贏得最好的生活質量。WHO對於姑息治療特彆強調症狀控制、患者支持、提升生活質量等多方面的內涵。需要注意:姑息治療應在“病程早期”與放化療共同套用,是放化療的有效補充,讓臨床醫生從癌症治療的初始就可以“更好的了解和管理令人痛苦的臨床併發症”。
如:除WHO之外,ASCO、ESMO、NCCN 、EAPC等各大權威醫療機構均強調需要在疾病的全過程強化對癌症患者生理症狀、心理和精神需求的管理。
姑息治療對目前醫療發展有深遠的現實意義。1、以“疾病為導向”轉向為“以患者為導向”。醫務人員除了通過專業技術,緩解患者軀體症狀,對於“末期疾病”患者的關懷需求與對症狀的治療同等重要。需要越發關注“人”,而不僅僅是“病”。 (2)節約醫療資源。姑息醫學在美國,歐洲和亞洲一些已開發國家都已經證實了其符合最小化的衛生經濟學評估,有利於有限醫療公共資源的合理分配利用。 (3)緩解醫患關係。姑息治療十分注重與患者及其家屬溝通,提倡醫護與患者是夥伴、平等關係,而且對醫務人員溝通技巧的培訓在姑息醫學教育培訓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姑息治療過程中,醫務人員注重與患者溝通的技巧,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醫患關係緊張,具有重要的臨床意義。

姑息治療的不同階段及其內涵

第1階段: 抗癌治療與姑息治療相結合,對象為可能根治的癌症患者;姑息治療主要是緩解癌症及抗癌治療所致的症狀,不良反應,對症支持治療,保障治療期間的生活質量。
第2階段:當抗癌治療可能不再獲益時,以姑息治療為主,對象為無法根治的晚期癌症患者;姑息治療主要是緩解症狀,減輕痛苦,改善生活質量。
第3階段:為預期生存時間僅幾天至幾周的終末期癌症患者提供臨終關懷治療及善終服務。
為保障姑息治療貫穿於癌症治療全過程, 應該讓患者儘早建立姑息治療的概念,確保抗癌治療合理用於受益階段。例如姑息治療中更強調對症狀關注,如疼痛、厭食、便秘 、疲乏、呼吸困難、嘔吐、咳嗽、口乾、腹瀉、吞咽困難等影響生活質量的症狀控制。同時重視精神心理問題和心理照護。

姑息治療貫穿腫瘤治療的全程,全方位

1998年,ASCO提出:腫瘤專家以及姑息團隊的職責不僅僅在於治療癌症,而是應該將姑息治療與標準抗腫瘤治療貫穿疾病治療全過程。
2010年出現了姑息治療里程碑式的研究,美國麻省總醫院專家發表在《新英格蘭雜誌》上的《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早期姑息治療》 ,該研究入組初診轉移性NSCLC 患者被隨機分配接受早期姑息治療聯合標準抗癌治療或單獨標準抗癌治療。研究結果提示與標準治療組相比,早期姑息治療組患者顯著延長中位生存期達2.7個月,且接受強化臨終治療的患者比例降低。其後的研究姑息治療的早期加入,不僅對於患者,而且對於關照者同樣提高生活質量減少主觀負擔。因此,姑息治療日益成為貫穿腫瘤治療的全程,全方位的治療模式。
正如台灣安寧療護模式的五全照護,全人:滿足病人身體、心理、社會及靈性的需要;全家:生病期間及病人去世後家人的哀傷輔導,全程:延續性的哀傷(居喪)輔導;全隊:一組受過訓練的團隊照顧病人全家;全社區:指整合全部社會資源,為患者在家庭或者社區中提供全面照顧。

不僅僅“治病”,更強調“救人”

世界癌症宣言的九大目標:強調重視癌症的全程管理和控制、重視康復、姑息和支持治療、有效的控制癌痛和心理痛苦。通過大量的研究和實踐可以看到,姑息治療≠臨終關懷,可以簡單理解為支持治療 和/或 舒緩治療,更直白的說就是讓患者及家屬“活的好+尊嚴辭世”。這就要求姑息治療不僅僅治療疾病本身,更要關注患者本人。正如心理社會腫瘤學締造者吉米.霍蘭教所講:醫學不僅僅是裝在瓶子裡的藥!希望醫學界通過更加系統、全面、客觀、科學的姑息治療,為我們中國腫瘤患者帶來的“私人定製”的抗癌及姑息治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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