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併甲狀腺病,最常見的是甲狀腺功能亢進、功能低下、橋本氏病、單純性甲狀腺腫和結節性甲狀腺腫等。一般輕症或經過系統治療的甲狀腺病不影響妊娠,臨床表現也不明顯,故一般孕期檢查時產科醫師多不注意檢查甲狀腺及其功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妊娠甲狀腺病
- 外文名:Pregnancy goiter disease
一、病因及常見疾病:,二、鑑別診斷:,三、甲狀腺功能檢查:,四、治療原則:,
一、病因及常見疾病:
本病的發生與母體妊娠後自身免疫狀態發生改變有關。甲狀腺激素與全身各個臟器、組織的新陳代謝密切相關,故妊娠甲狀腺功能異常後會對母體及胎兒造成不良影響,如自然流產、早產、死胎、胎盤早剝等。
二、鑑別診斷:
(一)甲亢:
妊娠合併甲亢時,由於甲狀腺素的作用,處於心排出量增加、收縮壓升高、脈壓差加大、心臟負擔加重和交感神經興奮狀態。其臨床表現為:眼球交出、指端震顫、Achilles腱反射(跟腱反射)亢進、甲狀腺腫大並可聽到收縮期雜音、收縮壓升高、脈搏增快(安靜時可超過100次/分)多汗、失眠、心情煩躁、易怒、易疲勞乏力、體重增加率低等。同時進行甲狀腺功能檢查BMR+0.30以上,血清FT4>169nmol/L,FT3>3.5nmol/L。
(二)甲低:
甲低的臨床表現與甲亢相反,常見粘液性水腫貌,精神活動遲緩、跟腱反射明顯減弱,全身疲勞乏力,亦可因胎盤功能不良而發生流產IUGR及胎兒中樞神經系統發育異常(呆小病)。檢查甲狀腺功能中血清FT3/FT4明顯低於正常,TSH>10pIU/ml,即可確診。
三、甲狀腺功能檢查:
甲功五項是指甲狀腺的五項健康情況檢測數據,分別指甲狀腺素(T4)、三碘甲狀原氨酸(T3)、促甲狀腺激素(TSH)、游離T3、游離T4的測定。
四、治療原則:
(一)甲亢:
1.為了避免和減少對胎兒的影響,孕期集用放射性同位素診斷和治療;
2.為防止抗甲藥物影響胎兒腦和骨的發育藥量宜小,謹防過量。如果入睡時心率80次/分以下,可不用抗甲狀腺藥物;
3.因丙基硫膘嘧啶(PTU)能阻斷T4轉為T3能較快控制甲亢,故為孕期甲亢首選藥,用藥量可依病情而定;
4.加用β一阻斷劑心得安每日30~60mg,有助於脈快、心悸、高血壓的改善;
5.如果藥物不能控制或疑惡變者,可手術治療。術後給左旋一甲狀腺素(L-T4)0.2mg以防流產;
6.如果無必須剖官產術指征,儘可能陰道分娩,並應縮短第二產程,產後預防感染。產後如需繼續用抗甲藥應停止哺乳,因抗甲藥在乳計中的濃度比乳母血中濃度高3倍,而PTU不進入母乳。
(二)甲低:
主要給補充甲狀腺素,其量應以維持母體代謝在正常範圍的上限為宜。可給T3,每日10~30μg,複查甲狀腺功能好轉後給T4,每日100~300μg(維持量2.0~2.5μg/kg)。如果同時忠心臟病、糖尿病、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等合併症時,應在醫師指導下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