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新法留人管人

如何用新法留人管人

《如何用新法留人管人》由劉昊斌律師撰寫,主要針對企業高層管理人員闡述了如何用新法留人管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如何用新法留人管人
  • 作者:劉昊斌
  • 形式DVD
  • 對象:企業高層管理人員
內容目錄,專家介紹,

內容目錄

一,新勞動法不是猛獸
二,如何設計合法有力的勞動契約
三,如何把好員工的進門關
四,如何給足薪酬但不多付
五,如何避免員工離職的後遺症
六,企業如何小成本的辭退員工
七,如何用好員工手冊
八,員工解聘機制的風險防範
九,新勞動法與舊勞動契約法的區別
十,如何界定欺詐契約與無效契約
十一,新勞動契約法對員工試用期的合理解釋
十二,如何制定對企業有力的管理制度
十三,如何規範契約中的違約金
十四,如何避免契約中的經濟補償

專家介紹

劉昊斌律師從業以來,一貫精研法理。民商法理論功底深厚。深受台灣王澤鑒先生和大陸梁慧星先生的影響,一貫走在法學理論的前沿,尤其在勞動法理論方面頗有建樹。本人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述能力和語言表述的層次感、緊急應對能力、局面掌控能力都能達到真正的專業水準。本人做事踏實、穩重,辦案憑真才實學,講究職業道德,從不就案件結果給當事人盲目承諾;辦案作風是不卑不亢、不慍不火、不急不躁;同情弱者,富有人情味。典型勝訴案例:1、北京市首例計程車司機營運收入保證金返還案,被2003年7月29日《京華時報》A04版整版報導,受到了中央二台頻道的採訪和報導,並於2003年8月4日晚8點播出。2、梅地亞中心終止勞動契約案,被2003年9月21日《京華時報》北京新聞欄目報導。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