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定優級師範學堂章程是中國近代第一個高等師範學校法規。清末建立優級師範學堂的依據。奏定學堂章程的一部分。分立學總義、學科程度、考錄入學、畢業效力義務、附屬學堂、教員管理員 6 章 45 節和附條。規定“以造就初級師範學堂及中學堂之教員管理員為宗旨”。京師及各省城各設一所優級師範學堂,招收初級師範學堂及官立中學堂畢業生。學科分公共科、分類科和加習科。公共科設人倫道德、群經源流、中國文學、東語、英語、辨學、算學和體操,學習 1年。分類科分為 4 類:第一類以中國文學、外國語為主;第二類以地理、歷史為主;第三類以算學、物理學、化學為主;第四類以植物、動物、礦物、生理學為主。學生選修一類,3 年畢業。加習科為 10 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奏定優級師範學堂章程
- 類別:高等師範學校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