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賢區衛生局

奉賢區衛生局

奉賢區衛生局是奉賢區人民政府主管全區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奉賢區衛生局
  • 局長:宋志紅
  • 性質:政府機構
  • 隸屬:人民政府奉賢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依照國家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根據本市和本區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區衛生事業發展的年度、中期、長期規劃;依據醫療機構管理辦法,按照職責分工,對轄區內的各級衛生機構實施服務和監督。
(二)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及婦幼保健工作規劃,依法監測傳染病,對重大突發疫情、疾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積極開展本區內的愛國衛生活動。
(三)依法對本區公共衛生、環境衛生、勞動衛生、飲水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傳染病以及醫政、母嬰保健等執法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四)實施對醫務人員資格認可和醫療機構從業許可審核批准職責;實施裝備貴重醫療設備許可證制度並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制定醫療質量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依法管理醫療機構內部臨床藥事工作。
(五)依法動員、組織公民無償獻血,監督管理血站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六)貫徹執行黨的中醫方針政策,制定本區中醫工作發展規劃,促進中醫和中西醫結合醫學的協調發展。
(七)組織指揮本區衛生技術力量在重大突發事件或自然災害發生時及時搶救、搶送傷病員的應急醫療救護工作。
(八)根據本區衛生事業發展的需要,制定並實施衛生人才發展規劃、醫學科研、領先學科建設和醫學繼續教育規劃。
(九)遵照醫療衛生行業職業道德規範,組織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加強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不斷提高醫務人員職業道德素質。
(十)在市醫療保險局的業務指導下,負責本區醫療保險機構的建設,保證醫療保險工作的有序、規範運行。
(十一)負責有關行政執法聽政、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協調工作。
(十二)受區人民政府委託,承擔對愛委會、醫保辦二個機構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制訂計畫、撰寫總結和起草各類檔案;負責部門和單位協調工作;開展文秘、信息統計及文書檔案管理督察工作;負責機關會務、事務和辦公自動化管理;編制基本建設計畫,審核基建項目,監督基建計畫實施;負責全系統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及後勤服務監督工作;負責直屬單位愛國衛生、獻血工作;做好機關文印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協助黨委做好組織工作,包括統戰、老幹部、知識分子工作;配合黨委做好乾部考察、選拔、任用工作;負責機構設定、人員編制管理;做好人事調配、人才引進及大中專畢業生推薦、錄用工作;負責勞動工資及勞保福利管理工作;抓好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晉升申報、聘任、聘後管理工作;開展聘用契約制等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及人事信息庫管理;抓好考核獎懲工作及各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技術檔案管理的督查。
(三)紀監宣傳科
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協助黨委辦好局業餘黨校,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規劃,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和宣傳工作;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及行風建設;開展紀檢、監察工作,做好信訪、案件及黨員幹部懲戒工作;做好雙擁、婦女、計畫生育工作;抓好共青團建設,教育、團結、帶領青年團員努力完成黨交給的各項任務。
(四)財務科
負責全局預決算編審工作及財務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醫療收費標準;貫徹協調醫療機構“總量控制、結構調整”工作;依法實施對下屬各單位的審計工作。
(五)醫政科
開展醫療、醫技、護理等工作的質量監督、指導、培訓、考核工作;組織突發事件醫療救護與搶救;組織安排醫學繼續教育工作;實施調解、處理醫療事故及醫療糾紛;審核、監督醫療器械裝備購置;對醫務人員資格認可和醫療機構從業許可審核批准校驗;對醫政、獻血等執法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制定中醫、中西醫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醫療機構內部臨床藥事工作。
(六)預防法制科
負責衛生防病及衛生執法工作;對傳染病、慢性病的防治及婦幼保健工作實施監督管理;掌握傳染病疫情動態,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對重大突發疫情、疾病實施緊急處置;協調查處重大環境污染、化學中毒等事故;組織開展衛生法制監督工作,進行有關行政執法聽政、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協調工作。

領導班子

張品蓮副局長
負責:愛國衛生、初級衛生保健等工作
分管:愛衛辦、初保辦
姚立軍副局長
負責:社區衛生和鄉村醫生管理、行政、監察、後勤、穩定安全、信訪、政府信息公開、信息化建設和基本建設、通用設備採購、局村掛鈎等工作
分管:辦公室、規劃財務科(基本建設、通用設備採購)、紀監宣傳科(監察)、社區衛生管理中心
章勁夫副局長
負責:醫療技術服務質量管理、學術科研管理、藥事管理、中醫工作、醫療準入(醫療設備採購)與醫療行為監督執法、醫療事故處理與鑑定、人才培養、成人繼續教育和血液質量管理與監督執法、衛生科技科普、社團、雙擁等工作
分管:醫政科、醫學會(醫療事故鑑定中心)
徐克儉副局長
負責:公共衛生、預防保健、衛生監督執法、衛生法制建設、合作醫療等工作
分管:預防法制科、合管辦
宋志紅局長
全面主持區衛生局行政工作
分管:組織人事科(人事、外事)、規劃財務科、獻血辦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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