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問題
據統計,從娘胎里的準生證,到死後的骨灰存放證,人生不足百年,僅常用證件就一百多個。把辦證所需時間和費用累加,無疑天文數字。
表面上,這因為原本應由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相互核實,但同級職能部門之間卻互相推諉,誰也不願擔責。各職能部門就像一個個行政“堡壘”、信息“孤島”,相互隔絕,壁壘森嚴,讓百姓跑斷腿。
2015年5月14日,據公開報導整理,在曝光28起“奇葩證明”事件,其中,證明親屬關係的有11起,所占比例超三成。除了“證明你媽是你媽”,“證明我女兒是我女兒”、“我爸是我爸”也陸續被媒體報導。除證明親屬關係外,死亡證明也有6起,占21%。在這28起事件中,涉及15個單位,包括:房產局、土地局、民政局、公安部門、社保部門、計生部門、氣象局等。
反映問題
奇葩證明反映了一個社會問題,開具手續繁多的證明,不僅會讓居民在工作生活中造成麻煩,也會讓社區進入兩難的境地:開證明需要自己負責,不開證明會給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麻煩。現在法律越來越健全,各個機構為了逃避責任會催促居民到自己所在的社區開各類證明,這才造成了現在奇葩證明紛飛的局面。
解決辦法
根治證明過多過濫過奇問題,當務之急要打破各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壁壘。從某種程度上說,打破行政壁壘就首先要破除部門“利益壁壘”,難度可想而知。權力部門化、部門利益化、利益行政化,向來是行政管理體制的頑疾,也是簡政放權的重點和難點。這些大大小小的證明,都是權力的象徵,每一次辦證都彰顯了權力的存在,想讓部門簡政放權無異於割肉。
打破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壁壘,根治“奇葩證明”過多過濫問題。各級政府部門應列出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讓民眾看明白有多少證必須辦、由誰負責辦、具體怎么辦、辦不好誰擔責等,根治辦證多、辦證難問題。
2018年9月12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
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清理證明事項工作進展匯報,要求加大力度消除民眾辦事煩憂。
會議指出,各地區、各部門要在前期清理證明事項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礎上,把索要證明的單位作為下一步清理工作重點,從源頭上減少證明事項。
民眾辦事時,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不得索要證明,對確需在法律法規規定外提交的證明要由索要單位列出清單並經司法行政部門核准。
對必須提交的證明事項推廣告知承諾制。堅決糾正任意索要證明等問題。切實解決民眾辦事的難點和“痛點”。
明明庫內有照片,一些火車站辦理臨時身份證依然要求旅客提供照片的做法引起質疑。取消“自己證明自己”的“奇葩證明”,是中央明確要求、民眾熱切期待的好事。
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15年4月8日報導,落戶北京的陳先生一家準備出境游,需要明確一親人為緊急聯絡人,他想到自己親媽。問題來了:他需提供他母親是他母親的書面證明。可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戶口簿,早就沒了陳的信息。更奇葩的是,陳先生向旅行社交了60塊後,就不用再證明了。
案例二:
浙江
諸暨一市民為了補辦一張火化收據證明他母親被火化,他在4年間跑了8趟殯儀館仍未能成功。當地鎮政府回應稱,已簡化程式,幫助當事人解決問題。
案例三:
江南第一城何先生說:上個星期就看到2015年秋季公辦學校招生通知,便開始籌備起來,可發現不管是登記還是報名,都需要小孩的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但幾年前因為家裡失竊,小孩的出生證丟失了,這可怎么辦?還可以登記報名嗎?遇上要證明“爸爸是爸爸”的問題,何先生很愁。
案例四:
2015年7月30日,西安長安的張先生和妻子來到了長安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協定離婚手續。當夫妻兩人在被約談的時候,工作人員詢問妻子,丈夫是否患過精神病。
妻子說,丈夫在30年前曾到一家專科醫院看過精神科,但在此後的30年裡一直也有犯病,是一個正常人。但是,這時候工作人員表示,不能辦理協定離婚。
最後張先生到精神醫科中心做了必要的檢查後,才拿到了是正常人的證明。最後和妻子順利離婚。
案例五:
2017年11月20日到25日,是養老保險認證時間。鄭州市多個社區發微信通知說,老人能到社區的,儘量讓本人到社區簽字、按手印,若實在行動不便,需拍一張手拿當天報紙舉在胸前的照片傳給社區工作人員,以證明“自己還活著”。
清理行動
政策要求
公安部已部署各地認真清理本地有關戶籍證件使用管理的政策規定,全面梳理證明的種類,該取消的要取消,該合併的要合併,必不可少的證明要清楚告知。對於能夠憑戶口簿、身份證證明身份及親屬關係的,一律不得要求公民出具其他戶籍證件。
2015年5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在討論確定進一步簡政放權、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類別時,
李克強總理痛斥某些政府辦事機構。
2018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要求全面推行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2018年10月底前以省為單位公布各層級政府“四辦”目錄;聚焦企業和民眾關注的重點領域重點事項,推進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全面清理“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複證明等各類無謂證明等。
2018年9月1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以媒體報導的“奇葩證明”舉例,要求進一步清理各類證明事項,加大力度消除民眾辦事煩憂。
李克強明確提出三點要求:第一,民眾辦事時,對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事項,不允許向民眾索要證明;第二,對確需在法律法規規定外提交的證明,要由索要單位列出“正面清單”,並經司法行政部門核准;第三,“正面清單”之外一律不得再新增證明。
《法務部關於印發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確了試點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確定在13個省(市)和5個國務院部門開展試點;二是持續推進證明事項清理規範工作,近期將以法務部名義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證明事項清理相關工作的通知》,對後續工作進行部署安排;三是督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公布保留的證明事項清單,推進清單動態管理,防止邊減邊增;四是進一步發揮投訴平台的監督視窗作用,對平台進一步升級改造,以更好更快地解決民眾反映的問題。
清理工作
截至2019年4月底,各地區、各部門共取消證明事項13000多項。
截至2019年4月底,各地區取消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證明事項400多項、地方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設定的11000多項、無依據的500多項;各部門取消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設定的證明事項1100多項。
截至2019年4月底,“民眾批評——證明事項清理投訴監督平台”共收到相關投訴1221件,已督促辦結1109件,剩餘112件正在辦理中。
主要清理
法務部這次主要清理五類證明:一是對法律事實的證明,如身份證明、出生證明、死亡證明;二是對法律關係的證明,如親屬關係證明、婚姻狀況證明;三是對資格、資質、能力或水平的證明,如職稱證明、培訓證明;四是權利歸屬證明,如住所、辦公地點、檢測場所使用權或所有權證明;五是其他客觀狀態的證明,如備案證明、驗資報告、收入證明、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等。
監督平台
實施
當民眾到政府部門、司法機構辦事遇到“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複證明等問題的時候,可以直接進入中國法律服務網“民眾批評——證明事項清理投訴監督”欄目,然後進行投訴和舉報。法務部要求地方在15天內反饋,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20天。
作用
一是接受投訴。
當民眾到政府部門、司法機構辦事遇到“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複證明等問題的時候,可以直接進入中國法律服務網“民眾批評——證明事項清理投訴監督”欄目,然後進行投訴和舉報。為了保證投訴、舉報工作能夠落地,法務部組織了專門人員,每天接收意見,各地方各部門也都設定了專門的管理人員。我們把接收到的投訴線上轉送到各地方各部門。各地方各部門收到投訴後,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意見提請人進行反饋。以地方為例,我們要求地方在15天內反饋,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20天。因為我們轉送給地方,地方還要往下轉,有可能轉到縣裡、鄉鎮或者派出所,這需要一個過程。法務部作為牽頭單位,會督辦這些單位進行答覆。對於辦理及時、民眾滿意的予以宣傳;對於長期不答覆或者答覆不認真的,我們要給他亮紅燈或者黃燈來進行督辦。
二是聽取民眾對於“減證便民”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民眾提出的意見建議可能不是親身經歷,是他聽到的或者了解到的問題,對於這些問題,我們都認真予以研究,來指導和推動“減證便民”工作。
三是聽取民眾對“減證便民”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意見和建議。
如果民眾覺得哪一項法規或者地方規章、部門規章涉及的證明事項不合理,就可以在這個平台上提出來。涉及法務部的,我們就可以依照法定職責來啟動這方面的工作。涉及地方或者部門的,我們也可以轉送下去,要求有關部門和地方對這些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進行清理。
四是開通民眾批評平台是我們一次有益的嘗試,以後重大的法治工作,我們都要嘗試接受民眾監督、接受民眾批評。
這實際上就是落實好以人民為中心、人民當家作主的要求,更好發揮人民民眾參與促進依法治國的主體作用,更好促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相關政策
2018年9月,法務部在中國法律服務網上正式開通“民眾批評——證明事項清理投訴監督平台”,接受民眾對地方和部門設立的“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複證明等問題的投訴。
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25日,平台接受投訴1000餘件,已經辦結並向法務部反饋情況的有900餘件。
2019年1月29日,法務部法治調研局副局長姜海濤在法務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這樣表示,“截止到2018年底,各地區、各部門共取消證明事項6000餘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