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族(中國古代的刑罰制度)

夷族(中國古代的刑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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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因一人犯死罪而誅滅其親屬的刑罰制度。也叫族誅。通常犯謀反罪的人會受到此刑罰。誅九族則為把家中所有的親屬全部趕盡殺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夷族
  • 外文名:無
  • 內容:誅滅其親屬
  • 屬性:刑罰制度
夷族注釋,基本含義,源流,文獻說明,

夷族注釋

基本含義

【注音】yí zú
【釋義】

源流

《唐律疏議》:“夷族,謂反逆罪及宗族。”
夷族始於秦國,《通典·刑制》:“秦文公二十年,法,初有三族罪。”夷族之刑分為夷三族、夷七族、夷九族等。
三族,一種說法是指父族、母族、妻族;另一種說法指父母、妻兒、兄弟。
七族,一種說法是指父之族、姑之族、姊妹之子、女子之子、母子族、從子、妻父母;另一種說法指從曾祖到曾孫的七代直系親屬,從兄弟也包括在內。
九族,指自高祖至玄孫的九代直系親屬,包括旁系血親至從兄弟。

文獻說明

居住在東方的人統被稱為“夷族”。太皞(hào)是其中一族的著名酋長。太皞姓風,神話里說他人頭蛇身(一說龍身),可能是以蛇(或龍)為圖騰的一族。陳(河南淮陽縣),相傳是“太皞之墟”。春秋時期,山東還有任、宿、須句(gōu)、顓臾四個小國,說是太皞的後裔。相傳伏犧畫八卦。按伏犧與太皞向來被當作同一個人的名號,事實上伏犧是指遠古開始有畜牧業的一個時代,太皞則可能實有其人。如果八卦確是一種記事符號的話,按照傳說,當是出於太皞或太皞族。八卦是“—”(陽性)“--”(陰性)兩種線形湊成(乾)、(坤)、(坎)、(離)、(震)、(艮)、(巽)、(兌)八個卦形,每一個卦代表當作同一屬性的若干事物。如乾為天、父、玉、金,坤為地、母、布、釜,這種記事方法,比結繩進了一步。後來黃帝族發明象形文字,借它作卜筮的符號,失去了原來作為記事符號的意義。(摘錄於范文瀾 《中國通史》第一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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