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

2022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等六部門印發了新一輪《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提出了2025年和2035年目標。同時,《總體方案》堅持流域一盤棋思想,突出太湖流域治理重點區域、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分區分類推進保護和治理,提出了五個方面主要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
  •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 
發布背景,內容解讀,現實意義,

發布背景

太湖是我國第三大淡水湖和長三角地區最重要的飲用水水源地。近年來,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取得明顯成效,飲用水安全保障、污染防治、藍藻防控、生態修復等重點任務紮實推進,入湖污染物總量大幅削減,水環境質量穩中有升,連續14年實現“兩個確保”目標(確保飲用水安全、確保不發生大面積水質黑臭)。進入新發展階段,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面臨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

內容解讀

《總體方案》明確,到2025年,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成效持續鞏固,入河湖污染物大幅削減,濱湖濕地帶逐步恢復,水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流域水資源配置格局持續最佳化,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總磷等主要污染物濃度總體下降,湖泊富營養化程度和藍藻水華暴發強度得到基本控制。到2035年,太湖流域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實現入湖污染負荷與太湖水環境容量之間的動態平衡,城鄉黑臭水體全面消除,飲用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流域水生態環境實現根本好轉,生態水位得到保障,河湖生態緩衝帶加快恢復,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平明顯提升,與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的生產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率先實現流域水環境治理現代化。
《總體方案》提出的五個方面主要任務包括:一是大力推進污染防治,加強工業污染、城鎮生活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科學實施生態清淤,推進環太湖有機廢棄物利用;二是加強重點區域生態保護修復,加強自然保護地、重要河湖濕地和湖濱緩衝帶生態保護修復,增強水源涵養能力,推進生態綠廊建設;三是保障城鄉供水安全,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推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最佳化完善流域水網體系,提高應急保障能力;四是推動流域高質量發展,引導產業合理布局,加快製造業綠色化改造;五是加強能力建設,強化科技創新引領,完善監測執法體系,強化流域共保聯治,加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

現實意義

實施好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更好發揮太湖生態和社會效益,對於築牢長三角地區生態建設基石、加快推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具有重大意義。要激發活力,形成合力推進新時期太湖保護治理,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