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太骨幹工程

治太骨幹工程

治太骨幹工程是指太湖流域治理和各類御水的骨幹工程。包括:望虞河工程,太浦河工程,杭嘉湖南排工程,環湖大堤工程,湖西引排工程,武澄錫引排工程,東西苕溪防洪工程,攔路港工程,紅旗塘工程,杭嘉湖北排通道工程,黃浦江上游幹流防洪工程,東茭咀至太浦河閘上引河疏浚工程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治太骨幹工程
  • 外文名:Jitai backbone project
  • 領域:工程技術
  • 範圍:水域治理
  • 釋義:太湖流域治理和各類御水骨幹工程
  • 學科:水利工程
簡介,工程任務,工程分類,重點骨幹工程,望虞河工程,太浦河工程,環太湖大堤,杭嘉湖南排工程,規劃概要,規劃任務,治理標準,工程布局,工程效益,工程意義,

簡介

治太骨幹工程(backbone works of the Taihu Lake) 是指太湖流域治理和各類御水的骨幹工程。1991年長江、淮河大水以後,針對太湖暴露出來的問題,國務院作出了《關於進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決定》,對太湖流域進行水利綜合治理,其骨幹工程體系由望虞河、太浦河、環太湖大堤、杭嘉湖南排、湖西引排、武澄錫引排、東西苕溪防洪、攔路港、紅旗塘、杭嘉湖北排和黃浦江上游幹流防洪等11項骨幹工程組成,投資總額98億元。

工程任務

以防洪、除澇為主,統籌考慮供水、航運和水環境等效益。流域防洪以1954年實際降雨過程作為設計標準,該年最大90d降雨量約相當於50年一遇;各水利分區防洪、排澇一般選用當地20年一遇的短期暴雨作為設計標準。流域供水以1971年實際降雨過程作為設計標準,該年7、8兩月(流域用水高峰期)降雨量保證率為94%。
國家計委於1987年批准了該工程體系的總體規劃方案。遵照國務院決定,治理太湖工程於1991年冬全面開工建設,預計於2002年基本完成。1999年太湖流域發生了20世紀以來的最大洪水。由於治太骨幹工程建設已初具規模,受災面積有所減少,防洪效益開始發揮。

工程分類

治理太湖骨幹工程分為3類。
第1類是以太湖洪水安全蓄泄為主要目標的重點流域骨幹工程:望虞河太浦河、環太湖大堤、杭嘉湖南排工程
第2類是以地區排澇和引水效益為主、對流域防洪也有重要作用的骨幹工程:湖西引排、武澄錫引排、東西苕溪防洪工程。
第3類是協調形成總體規劃方案必須包含的省(直轄市)際邊界工程:攔路港、紅旗塘、杭嘉湖北排、黃浦江上游幹流防洪工程。

重點骨幹工程

11項骨幹工程完成後,遇設計典型年(1954年)洪水,太湖流域汛期的5月~7月,環太湖大堤可調蓄進入太湖洪水總量的1/2,約45.6億m3;望虞河、太浦河各承擔太湖外排洪水量的1/2,分別為23.1億m3和22.5億m3;杭嘉湖南排承泄22.7億m3水量人杭州灣,減少了杭嘉湖地區排入黃浦江水量,為經由太浦河進入黃浦江的太湖洪水騰出行洪通道;湖西引排和武澄錫引排工程排人長江水量17.4億m3,減少入太湖洪水量;東西苕溪防洪工程將浙西山洪導流人太湖,減免山洪東侵杭嘉湖平原造成的危害。望虞河、太浦河和環湖大堤還是流域水資源補充和調節的重點骨幹工程。以上工程建成後,可形成充分利用太湖調蓄,洪水北排長江、東排黃浦江、南排杭州灣的,防洪工程體系,以及從長江引水經太湖調蓄,向太湖下游及沿湖地區供水的水資源工程體系。

望虞河工程

南起太湖濱沙墩口,北至耿涇口入長江,全長60.8km,均在江蘇省境內,為一等工程。主要包括河道工程、望亭水利樞紐和常熟水利樞紐。
(1)河道工程。底寬80m~90m,底高程3.0m(吳淞高程,鎮江基面,下同),兩岸建堤防、護岸、支河口配套建築物以及跨乾河橋樑。
(2)望亭水利樞紐。位於望虞河太湖側,與江南大運河相交處的望亭鎮,兩河採用立交方式:上部為運河,下部為望虞河底涵並結合建閘以控制太湖與望虞河的水量交換。底涵分9孔,總過水斷面積為400m2。為溝通望虞河與運河水運,建船閘2座,分別連線運河與其兩側望虞河河道。
(3)常熟水利樞紐。位於望虞河長江側出口處,由節制閘、泵站和船閘組成。閘、站結合布置:中間為泵站,由9台立式軸流泵組成,以流道控制雙向抽水,引排兩用,總裝機容量9000kW,設計抽水能力180m3/s;兩側各3孔節制閘,總淨寬48m;連通望虞河和長江的船閘位於樞紐西側,規模為16mXl90mX3.0m。

太浦河工程

西起太湖濱橫扇鎮,東接泖河,經斜塘人黃浦江,全長57.6km,其中江蘇境內40.73km,浙江境內1.63km,上海境內15.24km,為一等工程。主要包括河道工程、太浦閘加固和太浦河泵站工程。
(1)河道工程。底寬150m~128m,底高程-1.5m~-5.0m,兩岸建堤防、護岸、支河河口涵閘及跨乾河橋樑。
(2)太浦閘加固。太浦閘位於太浦河進口處,是控制太湖洪水下泄量和太湖向下游供水的控制建築物,始建於1958年。全閘計29孔,總淨寬116m,1991年大水後進行了改建。
(3)太浦河泵站。建於太浦閘南側,由6台斜15°軸流泵組成,白太湖向太浦河引水,總裝機容量6000kW,設計抽水能力300m3/s。

環太湖大堤

太湖岸線全長393.8km,其中江蘇段334.4km,浙江段59.4km。扣除沿湖山地,環太湖大堤全長282.0km,其中江蘇段217.0km,浙江段65.0km。工程主要包括大堤土方、迎湖面擋牆和護岸、沿線口門控制建築物、防汛公路等。
大堤按各堤段保護範圍的重要程度,分別定為二等一三等工程。太湖設計洪水位4.66m。湖面風浪是確定堤頂高程的重要因素,根據不同的湖面吹程,大堤頂高程分別為7.0m~7.8m。
環太湖出入湖口門計225處,其中江蘇146處,浙江79處。按入湖口門敞開、出湖口門建閘控制的原則,大堤沿線口門自常州武進港口起,以順時針方向至湖州長兜港止,除長兜港外各口門均建閘控制,沿線共建節制閘85座、船(套)閘52座。

杭嘉湖南排工程

浙江省杭嘉湖地區澇水排人杭州灣的工程體系,由沿杭州灣的4個出海口門建築物(一等工程)及相應的河道工程(三等工程)組成:
①南台頭閘,4孔總淨寬48m,配套河道長80km。
②長山閘,7孔總淨寬56m,配套河道長75km。
③鹽官下河樞紐,由擋潮閘和泵站組成,閘站結合併列布置,4孔閘總淨寬48m;泵站由4台斜15°軸流泵組成,設計抽水流量200m3/s;配套河道長25km。
④鹽官上河閘,1孔淨寬8m,配套河道長23km。各河道全線護岸,沿線配套涵閘計60座。

規劃概要

1987年國家計委批覆同意了《太湖流域綜合治理總體規劃方案》,規劃建設望虞河、太浦河、環湖大堤、杭嘉湖南排、湖西引排、武澄錫引排、東西苕溪防洪、攔路港、紅旗塘、杭嘉湖北排通道十項骨幹工程。在1991年國務院治淮治太第一次工作會議上,進一步明確了十項骨幹工程的建設任務。在1997年國務院治淮治太第四次工作會議上,明確治太工程增加黃浦江上游幹流防洪工程。上述十一項工程簡稱治太骨幹工程。

規劃任務

太湖流域綜合治理規劃的任務:以防洪除澇為主,統籌考慮供水、航運和改善水環境的效益。規劃的原則是:統籌兼顧、綜合治理、全面發展、分期實施。
治理洪災是流域治理的首要任務,流域下游主要防洪保護區地勢低洼而又是產業集中地區。流域治理需統籌低洼地區的排澇。
流域內工農業需水量較大,遇乾旱年份,流域年降水量減少到正常年份的50%~70%,工農業缺水比較嚴重。黃浦江污染問題尚未得到有效治理,需向黃浦江補充清水,改善上海市取水口江段水質,因此,供水也是太湖流域治理的一項重要任務。
在流域治理中還充分考慮水運的要求,儘量不設閘,少設閘,論證後非設不可的地方,在通航工程尺度上滿足通航要求。

治理標準

流域防洪選用1954年5~7月降雨過程作為全流域的防洪設計標準,其最大90天降雨量頻率約為50年一遇。造成地區性洪澇災害的還有地區性局部短歷時暴雨。各分區的防洪標準和設計暴雨結合當地具體情況制定。 供水選定1971年4~10月降雨過程作為全流域的供水設計標準,其7、8兩月流域用水高峰期降雨量保證率為94%。

工程布局


工程布局採用“疏控結合,以疏為主”的策略。因地制宜,結合地形特點布置工程。全流域分成八個區進行規劃,即上游片三個區:浙西區、湖西區、太湖區;下游片五個區:武澄錫虞區、杭嘉湖區、陽澄淀泖區、浦西區、浦東區。
上游片洪水(山水及本地澇水)在儘可能多蓄和多向長江排出外,主要入太湖;武澄錫虞區澇水向北排入長江,基本不入太湖;浦西區、浦東區澇水以自排為主,可以單獨處理;太湖排洪和杭嘉湖區、陽澄淀泖區及武澄錫虞區澇水,必須統籌兼顧,合理解決。
經過詳細的科學論證,並與各省(市)的反覆協調,對於太湖流域治理,確定了十一項骨幹工程。
(1)太浦河、望虞河工程。太湖的主要泄洪通道,設計年型承泄入湖洪水的50%,也是流域引長江水及水資源調度的骨幹河道。
(2)環湖大堤工程。增加太湖蓄水量,設計年型承蓄入湖洪水的50%,保護環湖防洪安全,並安排太湖超標準洪水泄洪通道。
(3)杭嘉湖南排工程。杭嘉湖地區向杭州灣排水的骨幹河道,改善杭嘉湖地區排澇條件,也為太浦河排泄太湖洪水騰出行洪通道。
(4)湖西引排工程。太湖上游湖西地區向長江排水的骨幹河道,改善湖西地區排澇條件,減少上游入太湖水量,減輕太湖洪水壓力,也是引長江水補充當地水資源不足並補給太湖的重要骨幹河道。
(5)武澄錫引排工程。太湖以北低洼地區連通長江的骨幹引排水河道。
(6)東西苕溪防洪工程。浙西山區丘陵向太湖排水的骨幹河道,並保護東部杭嘉湖平原。
(7)攔路港、紅旗塘、杭嘉湖北排通道、黃浦江上游幹流防洪工程。該四項工程跨省際邊界,主要解決跨省排水問題,協調省際水利矛盾。
治理太湖十一項骨幹工程是有機的整體。就其防洪作用而言,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直接為解決太湖洪水出路的骨幹工程,有望虞河、太浦河、環湖大堤和杭嘉湖南排等四項工程;第二類是位於一省境內,對改善流域總體防洪除澇條件也有重要影響的骨幹工程,有湖西引排、武澄錫引排和東西苕溪防洪等三項工程;第三類是為解決流域重點低洼區治理、協調省際邊界水利矛盾的工程,是形成流域治理總體規劃方案不可缺少的環節,有杭嘉湖北排、紅旗塘和攔路港、黃浦江上游幹流防洪工程等四項省際邊界工程。各骨幹工程相互配合共同作用,組成流域控、蓄、排的統一體系,完成流域遇設計洪水年223億立方米洪水有效的蓄泄任務,確保太湖流域的安全。

工程效益

通過治太骨幹工程的建設,太湖流域的防洪除澇條件、水環境和航運條件得到了較大改善,供水能力也進一步提高。如再遇1954年型大水,太湖最高水位將不超過4.65m(1954年實況水位),下游平原地區洪水位均有較大幅度降低,保證流域整體安全。治太工程完成後,各地區對當地局部暴雨的防洪標準一般都已提高至10~20年一遇。各區供水條件亦將有較大改善,如遇1971年型枯水,沿長江可引水76億立方米,顯著抬高湖西、武澄錫虞、陽澄淀泖、杭嘉湖等區的河網水位,加大黃浦江淨泄流量,改善上海市黃浦江取水口江段水質。
治太骨幹工程建設過程中,流域遭遇了1993、1995、1996年的三次常遇洪水及1999年流域特大洪水,已建工程均發揮了應有的減災效益。
1999年6~7月,太湖流域發生了歷史上有記錄以來的特大洪水,太湖最高水位達5.08米,超過設計水位0.43米,治太骨幹工程發揮了重要作用。儘管1999年洪水規模大於1991年,但通過已建治太工程的調度運用,流域洪澇災害卻遠小於1991年並降到了最低程度。初步估算,1991~1999年,建設中的治太工程減災直接經濟效益約158億元(其中1999年為92億元),為同期治太工程建設投入的2.5倍,充分證明了國務院治太決策的正確性。同時,在1999特大洪水中,治太已建工程普遍超設計標準運用,但各類建築物安全運行,經受了考驗。實踐證明,治太工程的建設質量是好的。

工程意義

通過治太骨幹工程的建設,太湖流域的防洪除澇條件、水環境和航運條件得到了較大改善,供水能力也進一步提高。如再遇1954年型大水,太湖最高水位將不超過4.65m(1954年實況水位),下游平原地區洪水位均有較大幅度降低,保證流域整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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