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於2017年12月26日經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2018年3月30日經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條例》自2018年5月1日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原市生態環境保護條例
- 批准日期:2018年3月30日
- 實施日期:2018年5月1日
《太原市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於2017年12月26日經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2018年3月30日經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條例》自2018年5月1日實施。
《太原市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於2017年12月26日經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2018年3月30日經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條例》自2018年5月1日實施。條例目錄...
《太原市晉陽湖生態保護與修復條例》是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的條例,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立法程式 2021年8月27日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七次會議通過,2021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條例目錄 第一章 ...
太原市城市綠化條例,分五章共四十六條內容(含附則),為發展城市綠化事業,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建設整潔、優美的現代化城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該市實際情況而制定,自2001年12月20日起施行,在太原市市區內種植和養護樹木、花草等城市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必須遵守該條例。條例說明 (2001年...
太原市天然林保護條例 (2000年8月25日太原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2000年9月27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天然林資源,防止水土流失,改善和最佳化生態環境,實現森林資源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中華...
第四十一條 建立和完善環境保護部門統一監督管理,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環境保護協調機制;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完善環境監察制度,加強現場執法檢查。第四十二條 綠色轉型專項資金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它用,並接受社會監督。第四十三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對綠色轉型活動進行監督。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單位和個人...
第四十八條本條例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解讀 市人大制定的《太原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共分八章四十八條,對於規範我市生活垃圾的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以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解決我市生活垃圾治理中面臨的難題,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具有重要意義。明確生活垃圾分四類 《條例》科學地界定...
太原市建築廢棄物管理條例於2017年10月24日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2017年12月1日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建築廢棄物管理,維護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促進建築廢棄物綜合利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
為了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規範海綿城市建設管理,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全文內容 (2019年10月30日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2019年1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目 錄 第一...
禁止在太原市尖草坪區三給村以上汾河幹流和水體開發污染水環境的旅遊項目。第二十條 汾河源頭至太原市尖草坪區三給村流域,不得新增排污口或者擴大排污量;三給村以下幹流、支流、湖泊和泉域重點保護區內新增排污口的,應當經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泉域管理機構同意,由有管轄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第一條 為了加強晉祠泉域水資源的保護與管理,改善水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山西省泉域水資源保護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晉祠泉域水資源保護區範圍:東邊界:沿柳林河與獅子河的分水嶺向南至王封村,折向三給村,沿汾河至汾河二壩。南邊界:從汾河二壩經清徐縣...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太原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已由山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於2023年4月1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4月10日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太原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的決定 (...
(二)節約水、糧食、電力、燃油、天然氣等資源,減少使用塑膠購物袋、一次性餐具、一次性洗浴用具等,減少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等各類污染物排放,保護生態環境;(三)文明節慶、文明辦理婚喪事宜、文明祭掃;(四)使用電梯時先下後上,使用自動扶梯時依次有序,等候服務時依次排隊,乘坐公共運輸工具自覺排隊,先...
晉陽古城遺址的保護管理應當遵循長期規劃與分步實施、有效保護與合理利用、繼承歷史文化遺產與創新文化氛圍、挖掘晉陽文化內涵與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的原則,確保晉陽古城遺址及其歷史風貌和自然環境的真實性、完整性。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將晉陽古城遺址保護列入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城市總體規劃。第五條 市...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旅遊業開發、經營、服務、管理工作,或者旅遊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條例。第三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把旅遊業的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制定旅遊發展規劃,增加旅遊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投入,重點建設為旅遊景區、景點配套的交通、衛生、供電、通訊、安全保障、環境保護...
2004年11月27日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2018年9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正的《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2007年12月20日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的《山西省汾河中上游流域水資源管理和水環境保護條例》;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