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市環境保護局

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全市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協同有關部門擬定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組織協調對全市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倉市環境保護局
  • 地點:太倉市
  • 職責:環境保護工作
  • 類型: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基本簡介,

主要職責


(二)擬定全市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參與或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由國家、省、蘇州市及市確定的全市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組織擬定全市環境功能區劃;參與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國土資源開發整治規劃、區域經濟開發規劃、產業發展規劃以及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制定工作;參與審核全市城市總體規劃和集鎮建設規劃,並組織評審其中的環境保護規劃;組織自然資源核算工作。
(三)監督管理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排放污染物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工作;組織和協調全市重點區域、重點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監督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中的生態保護以及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全市風景名勝區、生物多樣性、野生動植物、濕地保護等工作;統一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全市生態示範工程、環境優美鎮、生態村建設。
(五)管理全市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工作,組織監督各類污染源治理和污染物排放情況;發布企業環境行為信息;調查處理或協助處理環境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件;參與協調解決跨地區及本市的重大環境問題;負責全市電磁輻射源、放射源以及放射性廢物的監控和處置管理;參與全市核安全監督管理和核污染、輻射污染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配合協助上級環境保護部門對全市範圍內的核材料管制。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系統行政執法監督。
(六)編制全市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計畫,組織管理環境保護科技發展工作和重點科學研究項目及技術示範工程;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管理全市環境保護管理體系(ISO14000)認證、環境標誌認證和環境保護資質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參與制定環境保護產業政策,指導並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七)組織實施國家、省、蘇州市和市各項環境管理制度;負責環境保護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工作,審批限額以下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以及區域開發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負責國家、省、蘇州市和市環境保護基金投資項目和污染治理項目的專項投資管理、核查、審計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八)負責管理全市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統一管理全市環境統計、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全市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監測,負責編報全市《環境質量報告》和編髮全市《環境狀況公報》。
(九)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組織全市環境保護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管理、指導全市環境保護國際合作或援建項目的實施。
(十一)負責市環境保護局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系統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基本簡介

太倉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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