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歷史,籌劃,建設,通車,運營,事故和收回,運營線路,結業,影響和文化,
歷史
背景
歷史上,天津基本使用馬車、轎子、人力車等作為交通工具。天津開埠後,租界也由此逐步擴大,人口急劇上升,隨之而來的便是日益嚴重的公共運輸問題。
籌劃
1900年8月,八國聯軍在天津成立的“天津都統衙門”接連收到了歐洲人和日本人的申請,他們請求在老城區和租界之間鋪設電車軌道。日本領事要求天津都統衙門將免稅權單獨授予日本公司,並聲稱日本一家公司已經獲得中國政府經營權的許可。
1904年4月26日,比利時世昌洋行獲準開始在天津投資經營有軌電車,成立了天津電車電燈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與比利時雙方代表在天津簽訂了《天津電車電燈公司契約》。中國方面的代表有:天津海關道唐紹儀、候補道蔡紹基、天津道王仁寶、天津府凌福彭;比利時方面的代表是:比利時領事嘎德斯、比利時工程師沙特、世昌洋行海禮。契約規定,在中國政府管轄區內,以天津老城的鼓樓為中心,方圓3公里內的電車、電燈事業,由比公司專權承辦,公司註冊資本25萬英鎊,是當時天津外商投資中最大的企業。為期50年。契約簽訂後,經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袁世凱批准生效,經營機構取名為“比商天津電車電燈公司”,總公司在比利時,公司辦事處設在當時的天津意租界三馬路(今河北區進步道)。
建設
1905年,電車軌道鋪設工程開工。比利時財團先是在望海樓後金家窯村購地一段,為修建發電廠用,後又在東浮橋東口沿河馬路處購置樓房一處為設辦事處之用,在。在天津老城西南角(今南開區五馬路一帶)南開中學北側購地基一處以修建停車庫及修理廠建成電車公司車庫。當時,南開區服裝街西段南側有一條“電前胡同”,“電前”即為“電車公司前”,該胡同臨近收、發並維修電車的場地,因此得名。
通車
1906年6月2日,圍城路線線網工程完工,天津第一條有軌電車路線也是中國第一條公交線路——單軌“白牌”電車正式開通運行。其線路從北大關起,分別駛向東、西兩面,沿天津老城馬路環行,俗稱“白牌”。上海收藏家胡幼文近日向天津市提供了珍藏多年的兩張“1907年有軌電車票”。車票上印有20處站點:北門、商會、考工廠、北海樓、東北角、崇仁宮、東門、馬棚胡同、東南角、廣益大街、榮業大街、縣衙門、南門、南門裡、西南角、西門、西門北、西北角、福建會館、縣公署等站。“白牌”線路長5.16公里。剛開始運行時是單行軌道,1907年建成雙行軌道。
之後,天津電車電燈公司陸續開闢“紅牌”、“黃牌”、“藍牌”三種電車線路,線路起點均為北大關。其中,“紅牌”經北馬路、東北角、沿河馬路,過金湯橋(東浮橋),經建國路至天津火車站。“黃牌”經北馬路、東北角、東馬路、東南角、中原公司、四面鐘、勸業場,至天津海關(今赤峰道與大沽北路交口)。“藍牌”前段與“黃牌”共線運行,至勸業場後拐向濱江道,過萬國橋(今解放橋)至天津火車站。1921年,天津有軌電車增設“綠牌”,從當時天津法租界老西開(今國際商場一帶)沿濱江道,過萬國橋至天津火車站。直至1921年,天津共有5條電車路線修成通車,原有計畫將電車道從老城區北門外繼續向北鋪築,一直鋪到西沽,後由於地方的反對而未成。河北新區建成後,將電車修至河北新車站的計畫也因為沿途商人的極力反對而沒有實現。。1927年1月17日,比利時駐華公使洛恩宣布,比利時願意將天津比租界交還中國,並於1929年8月31日簽訂了交還天津比租界的約章,規定該租界的行政管理權,以及所有租界公產,移交中國政府。同時,比利時財團在天津電車業全也全部收回。1927年底,天津有軌電車增設“花牌”,由東北角至天津海關。至此,天津有軌電車六條線路全長21.63公里,共有電車55輛,運行區域覆蓋了天津華界、天津奧租界、天津意租界、天津日租界、天津法租界以及部分天津俄租界。1946年,國民政府利用拆除海大道(大沽北路)至天津海關、天津站的一段電車線路,修建了金鋼橋經元緯路、日緯路至天津北站的單軌線路,於1947年3月開始通車,定名為紫牌。當年又因為金湯橋年久失修,紅牌電車分兩段運行,北大關至金湯橋段,金湯橋至天津站段。當時,天津的電車線路增至了八條。
運營
天津的有軌電車在開始的運營階段生意慘澹。原因是當時的中國人對電不甚了解,擔心乘坐電車會觸電而亡,因此,沒人敢去嘗試這個新鮮事物。之後,天津電車電燈股份有限公司採取了免費試乘、降低票價等手段吸引乘客,並在電車的頭等車廂特加設絨墊座位,還配備地毯、痰盂、電扇等公共設施。此後,一些天津市民試乘後,發現有軌電車不但安全、便利,而且比乘馬車和轎子出行更加舒適。此後,隨著客流量增多,有軌電車的生意日漸火爆。公司便取消了車廂等級,票價也開始上漲。到1912年,該公司就收回了之前的全部投資。1916年到1928年期間,天津電車電燈股份有限公司從公交線路上賺取了2500萬銀元的利潤,並且公司每周都要把高額利潤匯往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
事故和收回
由於有軌電車的出現,天津的交通事故逐漸增多。天津電車電燈股份有限公司專門雇用了一批地痞流氓來了結電車軋死、撞傷路人的案件,並強迫受害者家屬接受少得可憐的撫恤金。此外,公司還雇用了一些外籍遊民充當電車稽查員查票。1919年11月28日,稽查員布斯拉在有軌電車上欺辱中國乘客,並與中國警察藍佩銘發生爭執,最後布斯拉槍殺害了藍佩銘。此後,數千名天津市民走上街頭抗議電車電燈股份有限公司的野蠻行徑,還要求嚴懲兇手,但天津法租界當局以領事裁判權為由拒絕交出布斯拉,並把他保護在法國領事館內,後將其轉移到法國兵營。於是,天津市民掀起了拒乘電車運動,使公司陷入停運狀態。但當時的北洋政府並不想激怒洋人,最終事件的結果為以天津電車電燈股份有限公司賠償家屬、布斯拉逃出中國。
1941年,日本人用武力強行攫取了天津電車電燈股份有限公司的產業。
1943年,日本占領軍又接收了“天津電車電燈公司”,改稱“軍管理天津電車電燈公司”。
1944年,電車與電燈分開經營,成立了“天津電車公司”,同年併入“天津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統稱“天津交通公司”。
1945年,日本投降後,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天津市政府公用局接收了“天津交通公司”,改稱為“天津市政府公用局電汽車臨時管理處”,此間比利時商人曾以與清政府所訂契約期限未滿為由,要求收回電車繼續經營。由於電車職工發動了抗交運動,此事才算作罷。
1月16日,天津市軍管會接管部公用局接管組委託軍代表陳寶誠接管了“天津市公用局電車臨時管理處”。改為“天津市人民政府公用局電車管理處”。同時成立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公用局公共汽車管理處”。
1月17日,“白牌”圍城電車首先恢復運營。10天后各條有軌電車線路相繼通車運營。
9月17日,“公用局電車管理處”更名為“天津市電車公司”。
運營線路
白牌有軌電車環城運行,設北大關、北門、商會、考工廠、北海樓、東北角、崇仁宮、東門、馬棚胡同、東南角、廣益大街、榮業大街、縣衙門、南門、南門裡、西南角、西門、西門北、西北角、福建會館、縣公署等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