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局

承擔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現狀監測; 承擔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服務型監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局
  • 機構設定:總工室
  • 綜合管理科:負責局內日常政務
  • 運行:ISO9000體系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天津

主要職責

機構設定與職能 一、總工室(一)負責編制開發區環境保護髮展規劃,制定年度計畫。(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環境保護管理的規章及標準。(三)負責制定各項環境污染綜合防治計畫,並提出實施意見。(四)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與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有關的科學研究。(五)負責制定區域環保產業政策。(六)負責組織區域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及局內ISO9000體系的運行。(七)負責區域環境統計工作。
二、綜合管理科
(一)負責局內日常政務、事務性工作。
(二)負責調查研究,信息收集和綜合分析,協助領導決策。
(三)負責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中有關控制和防止新污染的規定。
(五)負責引進項目的審查、審批。
(六)對投資商或企業提供環境保護方面的諮詢與服務。
(七)負責主管項目投產前的環境保護驗收工作,並對項目執行“三同時”的全程進行監督管理。
三、監理支隊
(一) 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中有關防治污染和徵收監理的有關規定。
(二) 檢查和掌握開發區投資企業的污染情況和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
(三) 制定每年的污染治理計畫,並監督實施。
(四) 負責排放污染物申請登記及污染源調查工作。
(五) 根據各單位排放污染物的情況,依法徵收排污費。
(六) 負責環境現場檢查,依照有關法規和《環境違法行為行政查處程式》對違法行為給予處罰。
(七) 參加項目投產前的環境保護驗收工作,負責企業投產後生產及建築施工所引起的環境糾紛和民眾信訪的調查處理工作。
(八) 負責有毒化學品的管理。
(九) 負責城市環境綜合定量考核工作的分解、協調和匯總工作及環境保護模範城區的創建工作。
(十) 負責環境保護協會工作。
四、監測站
(一)參與制定並執行本地區環境監測規劃和計畫;
(二)開展水、氣聲、土壤以及其它監測工作,及時編報環境質量報告;
(三)對轄區內重點污染源開展監督監測,及時編報重點污染源監測報告;
(四)對區域環境監測網的業務知道、質量保證、技術培訓和業務考核等進行管理;
(五)開展環境監測科研和技術研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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