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治安維持會

天津治安維持會

1937年8月1日成立的偽“天津治安維持會”(日本語:てんしんちあんいじかい),是日本侵略軍在華北占領區最早扶植建立的傀儡組織之一,辦公地點設在大經路中山公園內。這是日本帝國主義大舉進攻華北後的第一個傀儡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治安維持會
  • 外文名:てんしんちあんいじかい
  • 創辦時間:1937年8月1日
  • 類別:漢奸組織
  • 所屬地區:天津
  • 解散時間:1942年12月
組成人員,機構,賣國行為,受命解散,

組成人員

1937年7月29日,天津被日寇占領,8月1日,漢奸傀儡組織天津治安維持會在日本駐屯軍、日本特務機關的監視和主持下,正式宣布成立。由漢奸高凌霨任委員長,劉紹琨任秘書長,參加者都是有名的老牌親日派分子。
委員長:高凌霨(在北洋政府時期,曾代理過國務總理,任過農商部總長)
委 員:鈕傳善(在北洋政府時期,任過財政總長)
劉玉書(在北洋政府時期,任過孫傳芳的參謀長)
沈同午(在北洋政府時期,任過孫傳芳的師長)
孫潤字(在北洋政府時期,任過國務院秘書長,後曾任天津市政府秘書長)
王竹林(在北洋政府時期,任過鹽務督辦,天津市商會會長)
趙聘卿(天津市商會委員)
王曉岩(天津銀錢業公會會長)
邸玉堂(天津市商會委員)
方若(借日本駐天津總領事的勢力而發財的資本家)
秘書長:劉紹琨(當時是國家主義青年黨的天津市負責人,也是日本特務)
治安維持會下屬行政機構及人選:
總務局局長孫潤宇(兼)
社會局局長鈕傳善(兼)
教育局局長沈同午(兼)
警察局局長劉玉書(兼)
衛生局 局長侯毓汶
鹽務管理局局長王竹林(兼)
商品檢驗局局長吳季光法院院長方若(兼)
財政局代管統稅管理所主任孫善昌

機構

天津市地方治安維持會的機構設有:秘書室、第一科(內含人事股、文書股、庶務股、會計股)、第二科(內含社會股、公安股、財政股)、第三科(內含交際股飛衛生股、公用股)。治安維持會所屬的機構有:總務局、公安局、財政局、社會局、工務局、教育局、衛生局、電政監理處、地方輔治會、第一公園、第二公園、特別第一、第二、第三區公署;此外,有一些“七七”事變前屬於國民黨中央、省轄的機構也劃歸天津市地方治安維持會管轄,如天津縣政府、高等法院、地方法院、水上公安局、海上公安局、天津縣公安局、長蘆鹽務管理局、商品檢驗局、電信局、內河航運局及金融調整委員會、物資調整委員會、賑務委員會、天津市救濟院、天津市立美術館等。天津市地方治安維持會成立後,與北平市地方治安維持會聯合成立了平津地方治安維持會聯合會,高凌霨為首席代表。

賣國行為

在日本特務機關統轄下的治安維持會,從成立之日起,就為虎作倀,幫助日寇鎮壓中國人民的抗日活動,為敵人維持一個有利於侵略的社會環境。偽天津市治安維持會成立後臨時代行了市府的一切行政功能。
日寇最注意的問題,一是治安,二是經濟,治安維持會在日本特務機關的直接操縱下,盡最大力量恢復和維持天津的治安,平抑物價,恢復生產,搜刮財富,減少日本侵略軍的後顧之憂。該會還按照日軍意旨成立“新聞檢查所”,加強對新聞媒體的監管和檢查。凡有關抗日言論和宣傳共產主義的文字,各新聞機關“均不得為其所利用”。並發出布告,警告各新聞媒體,如果“妄行登載”,造謠生事,該會“即當立予取締”。為了維繫各機關部門運轉,偽天津市治安維持會在日軍支持下很快接管了市財稅系統,並頒布《安定金融辦法》七條,規定了嚴格的限制提款措施,試圖穩定混亂的金融。
此外,該維持會在抑制物價上漲,賑濟和遣返難民,審定教科書,推行奴化教育等方面也做了相應的工作。
天津治安維持會的管轄範圍,不僅限於天津市區,隨著日寇侵略的擴大,沿著津浦路南下的天津縣、靜海、青縣,滄縣、南皮、交河、東光、吳橋等縣相繼淪陷,北部平津線上的武清、固安、安次等縣也均被占領。

受命解散

隨著日寇侵略的逐步擴大,在占領了河北省大部分及山西北部、察哈爾南部等地以後,天津日本駐屯軍司令部升格為華北派遣軍司令部,由天津遷到北平。在華北派遣軍司令部策劃之下,1938年12月在北平建立所謂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的傀儡組織。天津治安維持會相應解散,同時成立偽天津市公署和河北省公署,天津治安維持會的工作分別移交給天津市公署及河北省公署。高凌霨由維持會的委員長一變而為偽天津市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