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區應急管理局

天津市西青區應急管理局

天津市西青區應急管理局,是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西青區應急管理局
  • 隸屬: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本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街鎮、開發區和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督查、評估全區應急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規,組織編制本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研究起草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全區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組織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負責收集分析本區有關應急管理工作信息,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本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對接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開展相關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全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街鎮、開發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承擔地震應急救援、監測預報、災害預防、群測群防等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街鎮、開發區和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三)依法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指導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七)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區域協同救援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九)職能轉變。區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黨務、政務相關工作。承擔機關黨的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組織安排黨組各種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黨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領導交辦事項的貫徹落實。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活動。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後勤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信訪、建議、提案、安全保衛、保密、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機關人事、勞資、財務、政府採購、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及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工會、團支部、婦聯等工作。
(二)應急指揮和預案管理中心。組織局系統內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指揮本區災害搶救搶險行動,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對接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開展相關應急救援工作。依法統一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本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統籌全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街鎮、開發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區域協同救援工作。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三)自然災害綜合管理科(科技與信息化科)。負責組織編制本區應急體系建設、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指導協調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相關行業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參與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的救援工作。承擔地震應急救援、監測預報、災害預防、群測群防和其他相關工作。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建立本區重大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工作。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應急管理裝備工作。
(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科)。按照分級、屬地原則,負責本區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本區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情況。依法會同區相關部門和各街鎮、開發區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監督監查區內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情況。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
(五)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政策法規教育宣傳科)。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本區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督促檢查相關行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執行情況。負責擬訂全區安全生產巡查、督查、考核規章制度、規劃計畫、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區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等工作。負責區級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的掛賬、督辦治理及銷賬等工作。負責國家、本市及本區安全生產方面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檔案確定事項、重要會議決議事項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反饋和協調。負責督查、評估全區應急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負責落實區委、區政府相關部門部署的專項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研究起草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管理綜合性的制度、規程和規範性檔案。承擔起草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組織建立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年度執法計畫,負責依法行政考核等執法監督綜合性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本區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新聞發布、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負責公共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知識普及工作。負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系統內幹部專業能力提升培訓,組織落實安全生產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和考核。指導安全生產培訓工作。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現任領導

局長:梅志勇
副局長:吳永振(試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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