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天津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標準,落實質量強國戰略、質量立市、質量立區戰略和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落實有關市場監管規劃、計畫,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依職責許可權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以及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牽頭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查處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推進競爭政策實施,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依授權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協助或依法依授權開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依法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區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檢工作。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並實施監督。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承擔天津市薊州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負責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檢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定期發布相關信息。負責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負責食鹽生產及經營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溯源,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配合建立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並組織實施。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負責企業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管理、監督認證認可工作。配合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執行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和本市智慧財產權戰略及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的發展規劃。貫徹執行本市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負責商標、專利監督管理。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依法依授權負責專利代辦相關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宣傳和培訓。負責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
(十六)負責依法對價格活動進行監督檢查,規範市場價格秩序。對違反價格管理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處理價格舉報、投訴。
(十七)負責開展市場監督管理的科技發展和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相關的新聞宣傳、教育培訓、對外合作交流和信息發布工作。
(十八)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十九)負責本單位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一)負責本單位招商引資工作。
(二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標準規範。
(二)按照局授權範圍負責轄區內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許可工作。
(三)負責轄區內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查處轄區內違反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五)參與局組織的綜合執法和專項執法檢查活動。
(六)負責轄區內涉及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的諮詢、投訴和舉報工作。
(七)配合所在鎮鄉(街道)做好相關工作。
(八)承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能轉變。
(一)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本區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區建設。
(二)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改革,配合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
(三)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五)提高服務水平。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一)與公安薊州分局有關職責分工。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公安薊州分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現違法行為需要予以行政拘留處罰的,或者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薊州分局,公安薊州分局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薊州分局依法提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予以協助。
(二)與區農業農村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農業農村委員會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區農業農村委員會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三)與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農業農村委員會負責糧食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糧食(含食用油)收購、儲存、運輸環節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中的糧食質量安全和糧食衛生的監督管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糧食(含食用油)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四)與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本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發現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並報告區政府和天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組織開展進一步調查。
內設機構
(一)黨建辦公室。編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宣傳等工作。負責全局政工隊伍建設和政工系列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
(二)辦公室(應急科)。編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負責會務、機要、保密、維穩、信訪、檔案、政務公開、安全生產、後勤管理等日常工作。負責各級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等工作。負責重要工作督促落實。負責全局年度工作責任目標匯總,牽頭組織全局綜合性考核和績效考核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三)人事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負責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考核、獎懲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全局中層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與管理、幹部監督、幹部教育等工作,提出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的意見。負責統戰、對台、僑務和宗教等工作。
(四)財務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負責財務、預決算工作。負責國有資產和各類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非稅收入的收繳及票據管理工作。
(五)法規科(執法監督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和考核工作,推動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指導、督促和檢查執法工作。負責一般程式行政處罰案件初審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承擔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和資格考核以及執法證管理工作。組織推動法制建設,組織開展法制工作研究,組織開展有關法制宣傳教育和普法工作。負責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管理市場監管執法監督平台。
(六)行政審批科。編制5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負責行政區域內各類市場主體的登記工作(個體工商戶登記除外)。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行政許可工作(食品經營許可除外)。負責組織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市場監管所開展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歸口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市場主體發展和促進登記註冊制度便利化的措施,研究編撰市場主體發展報告。負責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負責派駐區政府政務服務辦公室相關工作。負責企業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負責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負責動產抵押登記。
(七)信用監督管理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負責實施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負責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本區登記註冊市場主體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建立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和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等工作。負責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八)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負責實施反不正當競爭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負責查處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負責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負責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反壟斷制度措施和指南,負責依法依授權、委託開展反壟斷執法工作,查處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和壟斷協定行為以及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承擔區打擊傳銷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集資、掃黃打非等工作。
(九)價格監督檢查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負責實施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負責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十)市場和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負責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消費環境建設。負責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
(十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負責實施質量立區戰略和質量提升活動的政策措施。負責實施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工作。負責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負責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和產品防偽工作。負責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負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負責薊州區質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質量巨觀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負責實施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度。負責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區和專業性監督。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區認證認可工作。負責實施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二)食品安全協調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負責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工作,推動食品安全相關部門間協調聯動機制,完善相關制度。負責組織本區有關部門和區政府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組織推動區政府食品安全創建工作,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承辦薊州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食品監督管理調查研究,分析研判食品安全形勢,提出解決食品安全管理問題的政策建議。負責協調推動完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制,組織開展重大課題研究。負責建立並完善食品安全三級監管網路,建立食品安全例會制度,協調研究解決監督管理過程中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和風險點。負責擬訂年度食品安全監管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收集、匯總、上報全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信息。負責組織開展基層監管人員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培訓。
(十三)食品安全監管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負責食品、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和流通環節的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流通環節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鹽生產及經營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食品小作坊、小餐飲、現場制售、流動攤販等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食品召回制度。負責食品、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證後監管、證後複審和安全風險排查工作。負責銷售食品的流動攤販和商場、超市、有形市場內食品現場制售的管理工作。負責食品、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安全監測、專項整治等工作。負責食品、特殊食品的監督抽查、風險監測及處理工作。負責學校等重要公共場所食品安全和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參與食品安全責任事故調查。負責組織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負責指導食品安全違法案件查處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市市監管委下達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任務,督促承接科室對問題樣品的核查處置工作。
(十四)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負責綜合管理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負責特種設備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單位和氣瓶充裝單位的監督管理。負責特種設備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的監督檢查。負責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工作。負責組織重大活動特種設備安全保障工作。負責特種設備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調查處理一般特種設備事故。負責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及其檢驗檢測行為。負責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負責匯總報送特種設備安全總體狀況信息。負責監督指導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及考核工作。
(十五)計量標準化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負責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負責實施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技術規範。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負責建立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負責發布和實施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和批准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負責落實市場監督管理的科技發展工作。
(十六)藥品化妝品監管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藥品、化妝品監管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貫徹實施國家藥品、化妝品標準,落實地方性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落實分類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執業藥師繼續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區級藥品、化妝品經營和使用的行政執法工作。
(十七)醫療器械監管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負責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醫療器械監管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貫徹實施國家醫療器械標準,落實地方性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落實分類管理制度。負責區級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的行政執法工作。
(十八)智慧財產權保護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貫徹執行國家及天津市有關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負責商標、專利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負責查處商標違法行為。負責協調配合查處專利違法行為。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負責依法授權和委託的專利代辦相關工作。負責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
(十九)廣告監督管理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負責實施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工作。負責實施廣告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負責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負責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負責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二十)信息檔案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負責全局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信息化規劃、政策以及標準規範。承擔市監管委、區政府信息化共建工程建設和信息共享任務,指導、協調、推進全局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與共享工作。負責研究擬訂全局信息化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管理制度並推動落實。負責組織實施全局網路與信息系統安全的技術防範保障工作。負責全局大數據中心建設和運用工作。負責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檔案管理、查詢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設下列科級派出機構:
(一)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漁陽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8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2名。
(二)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文昌街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8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2名。
(三)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五百戶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8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2名。
(四)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洇溜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8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2名。
(五)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上倉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8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2名。
(六)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東施古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5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1名。
(七)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東趙各莊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5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1名。
(八)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下窩頭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5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1名。
(九)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別山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8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2名。
(十)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禮明莊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5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1名。
(十一)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邦均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8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2名。
(十二)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白澗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4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1名。
(十三)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東二營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4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1名。
(十四)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馬伸橋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8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2名。
(十五)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穿芳峪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5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1名。
(十六)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孫各莊滿族鄉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4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1名。
(十七)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尤古莊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8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2名。
(十八)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桑梓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8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2名。
(十九)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侯家營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5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1名。
(二十)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出頭嶺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8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2名。
(二十一)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西龍虎峪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4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1名。
(二十二)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官莊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8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2名。
(二十三)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許家台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4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1名。
(二十四)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下營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8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2名。
(二十五)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羅莊子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4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1名。
(二十六)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下倉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8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2名。
(二十七)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楊津莊鎮市場監督管理所。編制8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2名。
人員編制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260名,其中機關行政編制86名,派出機構行政編制174名。機關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科級職數40名。派出機構科級職數69名。
其他事項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具體行政職權按照《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權責清單》執行。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的調整由中共天津市薊州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2月26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2年4月,入選“2022年天津市五一勞動獎狀”推薦單位公示名單。
現任領導
副局長: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