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薊州區水務局

天津市薊州區水務局

天津市薊州區水務局,是天津市薊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薊州區水務局
  • 辦公地址:薊州區漁陽鎮郭莊子村北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水務和庫區經濟發展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訂地方性相關管理辦法、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水務和庫區經濟發展規劃以及有關水務方面的專業規劃,擬訂區水務發展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有關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論證工作。
(三)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本轄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本轄區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水資源論證制度,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相關工作。
(四)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務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水務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負責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六)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七)負責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區級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八)負責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重要河湖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負責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九)負責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和監督水利工程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負責水利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設施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
(十)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一)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二)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水行政執法隊伍建設,依法查處有關涉水違法行政案件。協調部門間和本轄區內的水事糾紛。依法負責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區管範圍內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
(十三)開展水務科技和對外技術合作交流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水務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
(十四)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禦預案並按職責範圍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防洪論證制度。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所轄蓄滯洪區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城鄉供水、排水相關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負責城鄉供水、排水、再生水和污水處理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區供水、排水管理工作。
(十六)擬訂水利、供水、排水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
(十七)負責水庫移民工作。負責貫徹國家和市、區水庫移民後期各項扶持政策。協調相關部門、鎮鄉,做好維護庫區穩定工作。
(十八)負責跨界河流的對外協調工作。
(十九)負責本單位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負責本單位招商引資工作。
(二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二)職能轉變。
區水務局要切實加強對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應急管理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區林業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總體應急預案和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的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區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區水務局、區林業局等有關部門建設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火災等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落實市應急指揮機構的有關要求,執行市應急指揮機關指令。
(2)區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禦預案並按職責範圍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抗洪搶險和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利工程調度工作。
(3)區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負責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4)區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組織實施。督促、指導山區鎮鄉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和森林火災撲救等工作。負責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森林火災撲救和督促檢查等工作。
(5)必要時,區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區林業局、區水務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區城市管理委員會等部門在建築垃圾治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城市管理委員會統一負責建築垃圾治理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起草有關建築垃圾治理的相關管理辦法或細則。負責建築垃圾運輸、處置、再生利用行政管理。負責指導考核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建築垃圾治理工作。負責建築垃圾運輸、處置行政執法工作,包括建築垃圾運輸車輛車體不潔、撒漏、不在規定地點裝卸等違法行為的監督執法。
(2)區生態環境局負責對建築垃圾車尾氣排放情況進行監測,對有關違法情況進行查處。
(3)區水務局、區交通局、區住房和建設委員會等部門負責建築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公路工程、房屋拆遷、裝修、水務工程等施工現場建築垃圾堆放、苫蓋、控塵監督管理。區交通局與公安局薊州分局進行聯合執法,承擔建築垃圾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公安局薊州分局負責建築垃圾運輸車改裝管理,查處建築垃圾運輸車輛不守交通法規、不按規定時間和線路行駛等違法行為。

內設機構

(一)黨建辦公室。編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信訪、精神文明建設和宣傳等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等群團工作,負責涉軍人員管理工作。
(二)辦公室。編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負責公文處理、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後勤管理等日常工作。負責各級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等工作。負責重要工作督促落實。
(三)人事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負責人事勞資、職稱評聘、機構編制和職工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考核、獎懲工作。負責統戰、婦聯和離退休幹部工作。
(四)財務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負責財務、預決算工作。負責國有資產和各類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五)河湖保護科(排水監督管理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指導水資源保護、水生態修復工作。承擔轄區實施河長制、湖長制的組織、協調、推動工作。組織制定區級河長制各項管理制度,監督各項任務落實,組織開展對鎮、鄉、街河長、湖長的考核,指導各鎮、鄉、街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負責全區城鄉排水(含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及污水處理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排水、污水工程運行監督。
(六)水庫移民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負責落實國家、市、區移民工作各項政策。負責調研庫區經濟發展、民眾增收情況,研究制定相關扶持政策和工作方案。編制移民安置區後扶工程項目規劃、投資計畫,對工程建設、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研究制定和適時修訂庫區生態補償資金管理使用方案,負責總體資金的撥付及監督檢查,督促指導各項資金髮放環節工作。負責審定移民生產開發項目計畫,指導開展勞動技能培訓和庫區勞務輸出。負責協調相關部門、鎮鄉,解決移民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七)建設管理科(安全監督科)。編制3名,其中科級職數1名(科長或副科長)。負責監督水務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本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全局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負責突發安全事件的預防和處理,負責安全防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八)水旱災害防禦科。編制3名,其中科級職數1名(科長或副科長)。負責落實防災減災要求,承擔防汛、抗旱、城鄉排澇、水資源調度等工作。協助指導鄉鎮對小型水庫、山區塘壩實施管理。指導農村水利工作。
(九)政策法規科(供水管理科)。編制3名,其中科級職數1名(科長或副科長)。監督管理供水行業運行、供水水質、供水服務以及二次供水設施和農村集中供水設施運行。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和備案,組織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有關行政應訴和執法監督相關工作。監督指導水務領域水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工作。負責水務政務平台管理工作。負責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節約用水、城鄉供水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