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2022—2025年)

《天津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2022—2025年)》是為全面加快本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促進有效投資、擴大內需,維護城市安全運行,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國辦發〔2022〕22號)等檔案要求,結合天津市實際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3年2月3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2022—2025年)
  • 印發機關: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印發日期:2023年2月3日
  • 發文字號:津政辦發〔2023〕4號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

印發信息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津政辦發〔2023〕4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天津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2022—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2月3日

方案全文

天津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2022—2025年)
為全面加快本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促進有效投資、擴大內需,維護城市安全運行,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國辦發〔2022〕22號)等檔案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天津工作“三個著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聚焦重點、統籌施策、系統治理,加快推進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加強市政基礎設施體系化建設,健全安全管理長效機制,保障安全運行,提升城市安全韌性,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讓人民民眾生活更安全、更舒心、更美好。
(二)工作目標
在全面摸清全市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數的基礎上規劃部署,建立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加快開展全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徹底消除安全隱患。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務。
二、工作任務及進度安排
(一)確定更新改造對象範圍
1.燃氣管道和設施。(1)燃氣市政管道與庭院管道。全部灰口鑄鐵管道;不滿足安全運行要求的球墨鑄鐵管道;運行年限滿20年,經評估存在安全隱患的鋼質管道、聚乙烯(PE)管道;運行年限不足20年,存在安全隱患,經評估無法通過落實管控措施保障安全的鋼質管道、聚乙烯(PE)管道;存在被建構築物占壓等風險的管道。(2)立管(含引入管、水平乾管)。運行年限滿20年,經評估存在安全隱患的立管;運行年限不足20年,存在安全隱患,經評估無法通過落實管控措施保障安全的立管。(3)廠站和設施。存在超設計運行年限、安全間距不足、臨近人員密集區域、地質災害風險隱患大等問題,經評估不滿足安全運行要求的廠站和設施。(4)用戶設施。居民用戶的橡膠軟管、需加裝的安全裝置等;工商業等用戶存在安全隱患的管道和設施。
2.其他管道和設施。(1)供水管道和設施。水泥管道、石棉管道、無防腐內襯的灰口鑄鐵管道、以鍍鋅管道為主的居民戶內劣質管道;運行年限滿30年,存在安全隱患的其他管道及閘閥等附屬設施;影響供水水質、水壓和漏水多發的其他管道;存在安全隱患的二次供水設施。(2)排水管道。平口混凝土、無鋼筋的素混凝土管道,存在混錯接等問題的管道,運行年限滿50年的其他管道。(3)供熱管道。運行年限滿20年的管道,存在泄漏隱患、熱損失大等問題的其他管道。
(二)明確更新改造標準
立足全面解決安全隱患、防範化解風險,堅持保障安全、滿足需求,根據國家和本市相關規範標準,科學確定本市燃氣、供水、排水、供熱更新改造標準。燃氣老化管道和設施更新改造所選用材料、規格、技術等應符合相關規範標準要求,注重立足當前兼顧長遠。結合更新改造同步在燃氣管道重要節點安裝智慧型化感知設備,完善智慧型監控系統,實現智慧運行,完善消防設施設備,增強防範火災等事故能力。供水、排水、供熱等其他管道和設施老化更新改造標準,參照以上原則確定。(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各區人民政府)
(三)開展管道和設施普查
市級行業主管部門統籌開展燃氣管道普查,並組織符合規定要求的第三方檢測評估機構和專業經營單位進行評估。全面摸清本市燃氣管道和設施種類、權屬、構成、規模,摸清位置關係、運行安全狀況等信息,掌握周邊水文、地質等外部環境,明確老舊管道和設施底數,建立更新改造台賬。按照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普查的要求,進行數據調查。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城市燃氣管道老化評估工作指南的通知》(建辦城函〔2022〕225號)要求,對燃氣管道和設施進行評估,確定更新改造台賬。同步推進供水、排水、供熱等其他管道和設施普查。(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各區人民政府,各專業經營單位)
    (四)編制更新改造方案
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要牽頭組織編制本市燃氣、供熱、供水、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具體實施方案,明確項目清單和分年度改造計畫並作為更新改造方案的附屬檔案,主動與本工作方案有效銜接、同步推進實施,促進城市地下設施之間豎向分層布局、橫向緊密銜接。(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
(五)加快管道和設施改造
1.燃氣管網改造。2022年已完成燃氣管道和設施普查、評估工作,制定更新改造方案,明確項目清單,已完成運行年限滿30年及存在安全隱患的燃氣管網改造404公里。2023年完成市政及庭院管道改造任務的40%、完成立管改造任務的40%,基本完成廠站和設施改造任務。2024年基本完成剩餘改造任務。2025年查漏補缺,並鞏固改造成果。(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各區人民政府,各專業經營單位)
2.供熱管網改造。2022年已完成集中供熱管網的普查、評估工作,制定更新改造方案,明確項目清單,已完成供熱管網改造106公里。2023年完成運行年限滿30年和急需改造的管網。2024年完成運行年限滿25年和急需改造的管網。2025年完成剩餘管網改造任務。(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各區人民政府,各專業經營單位)
3.供水管網改造。2022年已完成供水管網和二次供水設施的普查、評估工作,制定更新改造方案,明確項目清單,已完成供水管網改造34公里。2023年完成改造任務的30%。2024年完成改造任務的40%。2025年完成剩餘改造任務。(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各區人民政府,各專業經營單位)
4.排水管網改造。2022年已完成市管排水管網的普查、評估工作,制定更新改造方案,明確項目清單,已完成排水管網改造17.4公里。2023年完成改造任務的20%。2024年完成改造任務的60%。2025年完成剩餘改造任務。(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各區人民政府,各專業經營單位)
(六)同步推進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建設
建設全市統籌的城市生命線工程安全運行監管平台,以監測預警燃氣爆炸風險為切入點,融合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逐步實現燃氣、供熱等城市安全隱患的及時感知、早期預警和高效應對;建設完善各區地下管網和地上危險源、承災體、重點防護目標三維建模;將城市生命線工程安全運行監管平台及普查信息一併接入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綜合管理信息平台,實現互聯互通、數據共享。(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委網信辦,各區人民政府)燃氣經營企業要落實主體責任,在燃氣窨井、燃氣廠站、燃氣管網相鄰地下空間等可能引發重特大事故的重點部位布設可燃氣體監測儀,將監測數據接入城市生命線工程安全運行監管平台,實現燃氣管道運行監測聯動預警。(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能源集團、各燃氣經營企業)
(七)加強管道和設施運維養護
嚴格落實專業經營單位運維養護主體責任和屬地人民政府監管責任。各專業經營單位加強運維養護能力建設,完善資金投入機制,定期開展檢查、巡查、檢測、維護,依法組織燃氣壓力管道定期檢驗,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防止管道和設施帶病運行;健全應急搶險機制,提升迅速高效處置突發事件能力。(責任單位:各專業經營單位)鼓勵專業經營單位承接非居民用戶所擁有燃氣等管道和設施的運維管理。對於業主共有燃氣等管道和設施,更新改造後可依法移交給專業經營單位,由其負責後續運營維護和更新改造。(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各專業經營單位)
三、配套政策
(一)落實經營單位出資責任,建立資金合理共擔機制
專業經營單位依法履行對其服務範圍內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出資責任。(責任單位:各專業經營單位)建立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資金由專業經營單位、政府、用戶合理共擔機制。(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各區人民政府,各專業經營單位)市、區兩級財政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根據財力情況積極籌措資金,做好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資金保障工作。(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將符合條件的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範圍,不得違規舉債融資用於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堅決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工商業等用戶承擔業主專有部分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出資責任。(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二)加大融資保障
鼓勵商業銀行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前提下,依法合規加大對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項目的信貸支持。支持專業經營單位採取市場化方式,運用公司信用類債券、項目收益票據進行債券融資。優先支持符合條件、已完成更新改造任務的燃氣管道等項目申報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項目。(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市發展改革委)
(三)落實稅費減免政策
對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道路開挖修復、園林綠地補償等收費事項,按照“成本補償”原則執行。(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各區人民政府)更新改造後交由專業經營單位負責運營維護的業主共有燃氣等管道和設施,移交之後所發生的維護管理費用,專業經營單位可按照規定進行稅前扣除。(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四)加快項目審批
精簡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審批事項和環節,開闢綠色通道,建立健全快速審批機制。由各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審查更新改造方案,認可後由相關部門依法直接辦理規劃、用地、占路等審批手續,鼓勵相關各方進行一次性聯合驗收。(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市公安局、市政務服務辦,各區人民政府)保障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與軌道交通、電力、通信等設施的交叉施工進度,組織各產權單位簡化內部程式,配合做好設施切改和保護。(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鼓勵並加快核准規模較大、監管體系健全的燃氣企業對燃氣管道和設施進行檢驗檢測。(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場監管委、能源集團)
(五)切實做好價格管理工作
燃氣、供水、供熱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投資、維修以及安全生產費用等,根據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有關規定核定,相關成本費用計入定價成本。在成本監審基礎上,綜合考慮本市經濟發展水平和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相關規定適時適當調整供氣、供水、供熱價格;對應調未調產生的收入差額,可分攤到未來監管周期進行補償。(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六)強化市場治理和監管
按照《天津市燃氣管理條例》,出台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完善準入條件,設立退出機制,統一換髮燃氣經營許可證,嚴格燃氣經營許可證管理,切實加強對燃氣企業的監管。(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加強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相關產品、器具、設備質量監管。依法實施燃氣壓力管道施工告知和監督檢驗。(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各專業經營單位)嚴格落實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責任,杜絕質量安全隱患,按規定做好改造後通氣、通水等關鍵環節安全監控,做好工程驗收移交。在更新改造過程中,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施工單位轉包、違法分包問題。(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人民政府)支持燃氣行業兼併重組,促進燃氣市場規模化、專業化發展。(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
(七)推動法治化和規範化管理
研究推動地下管線管理立法工作,進一步規範行業秩序,加強燃氣管道等建設、運營、維護和管理。加快制定《天津市燃氣管理條例》相關配套檔案,因地制宜細化管理要求,切實加強違建拆除執法,積極解決第三方施工破壞、違規占壓、安全間距不足、地下信息難以共享等城市管道保護突出問題。(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網信辦、市司法局)
四、保障體系
(一)加強協調推動
成立本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協調機制,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主要負責同志為牽頭人,成員單位包括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資源局、市財政局、市金融局、市稅務局、市政務服務辦、市市場監管委、市司法局、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和能源集團、水務集團,各成員單位依據職責推進各項任務落實,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二)強化組織實施
壓實各區人民政府責任,建立政府統籌、行業主管部門推動、專業經營單位實施、有關各方齊抓共管的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區人民政府要嚴格落實各類地下管道建設改造等的總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直接抓,把推進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工作機制,抓好組織實施,主動釋放政策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充分發揮街道、社區作用,搭建溝通議事平台,爭取居民理解和配合,破解入戶難題。各有關方面要加大對優秀項目案例宣傳,提高社會對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的認識,著力引導民眾積極支持。
(三)加快項目推進
各專業經營單位切實承擔主體責任,按照各行業實施方案要求,抓緊實施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項目,合理安排施工區域、時序、工期,有效減少交通阻斷。各責任單位要通力配合,做好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與老舊小區改造、汛期防洪排澇等工作的銜接,推進相關消防設施設備補短板,推動分片區統籌改造、同步施工並做好廢棄管道處置和資源化利用,避免改造工程碎片化、重複開挖、“馬路拉鏈”、多次擾民等。
(四)加強技術支撐
推廣套用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從源頭提升管道和設施本質安全以及信息化、智慧型化建設運行水平。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要嚴格執行現行相關標準,嚴格落實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城市管道安全保障與災害應急管理等重點領域標準規範。建立和完善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綜合管理信息平台,充實燃氣管道等基礎信息數據,完善平台信息動態更新機制,實時更新信息底圖。
(五)加強督促落實
將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納入本市“十四五”重大工程,並納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要加強對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的監督指導,定期進行調度、檢查,建立監督評價通報制度,層層壓實各方責任,及時發現問題並推動解決,確保完成各項整改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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