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濱海新區醫療保障局

天津市濱海新區醫療保障局

天津市濱海新區醫療保障局是天津市濱海新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組建區醫療保障局。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鄉醫療保險和機關企事業單位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區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等整合,組建區醫療保障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濱海新區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天津市濱海新區大連東道1060號文化商務中心4號樓
  • 所屬單位: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天津市濱海新區
  • 現任領導:尹占春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法律法規、政策和規劃,並做好宣傳培訓工作。
  (二)負責轄區內定點醫藥機構的評估確定、年度審核、調整申報等工作。
  (三)負責轄區內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基金的指標測算、預算分配、調劑和年度清算考核工作。
  (四)負責轄區醫療保障領域參保擴面工作。
  (五)負責區屬定點醫藥機構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監督管理,推動區屬定點醫藥機構開展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六)監督管理轄區內的醫藥機構和納入醫保範圍內的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轄區內參保人員醫保視同繳費年限核定工作。
  (八)負責轄區內醫療救助工作。
  (九)負責轄區內醫藥價格監測和管理工作。
  (十)負責受理區內醫療保障信訪、舉報、投訴等工作。
  (十一)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十二)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關於職能轉變。區醫保局應當建立健全覆蓋全區、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與區衛健委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健委、區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領導分工

局長:尹占春
黨組書記: 崔德行
黨組成員、副局長: 黃汝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 謝學武
副局長:任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公文處理、會務辦理、政務公開、工作督查、機要通信與保密、財務和資金管理、信息化建設、檔案管理、來信來訪、建議提案、後勤管理工作。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負責綜合性黨務、組織幹部、人事教育、宣傳工作。協助局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承擔基層黨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承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醫藥服務室。落實國家和天津市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負責定點醫藥機構的評估確定、年度審核、調整申報、協定簽署和協定履行管理等工作。負責醫療保障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基金的指標測算、預算分配、調劑和年度清算考核工作。負責醫藥價格監測和管理工作,落實國家和天津市醫保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負責落實國家和天津市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政策,負責區屬定點醫藥機構的藥品、耗材的招標採購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落實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推動區屬定點醫藥機構開展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三)醫保監管室(待遇保障室)。承擔國家和天津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大病保險等法律、法規、政策和規劃的貫徹執行和宣傳培訓工作,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負責落實國家和天津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負責落實和完善新區居民大病補充保險政策,做好新區離休幹部醫療費用審核報銷工作。負責轄區醫療保障領域參保擴面工作。負責轄區內參保人員醫保視同繳費年限核定工作。負責落實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負責落實國家、天津市和新區醫療救助政策,組織做好救助資金的分配使用及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醫藥機構和納入醫保範圍內的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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