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天津市濱海新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組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以及區科技和工業創新委員會(區知識產權局)的智慧財產權管理職責,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職責等整合,組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保留區知識產權局牌子。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按市委有關改革部署實施。不再保留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街道(鎮)等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所統一更名為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派出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部門: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天津市濱海新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國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市場監管規劃、計畫,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本區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本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本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市場監管各類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依法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負責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區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承擔本區專利保護和專利管理職能,促進專利技術產業化、智慧財產權交易等套用活動,推進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制定和實施,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活動。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監督管理商標的印製和使用,組織實施商標戰略。負責實施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本區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商)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實施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並實施監督。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特種設備登記、許可。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落實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實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濱海新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檢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定期發布相關信息。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的監督管理。負責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的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食品安全管理規範的實施,開展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
(十一)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落實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負責商品條碼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區認證認可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制定市場監督管理的科技發展和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相關的新聞宣傳、教育培訓和信息發布工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七)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十八)配合有關部門推動招商引資工作。
(十九)負責市場監管體系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文電、信息、檔案、保密、績效、信訪等工作。承辦黨委會、局長辦公會和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承擔政務公開、政務督查督辦等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承擔信息化工作。承擔市場監管新聞宣傳、文化與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綜治工作。負責應急預案編制、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安全風險管理工作。建立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區域內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突發事件和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行政值班值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管理機構行政後勤、安全保衛的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採購、招標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二)黨建工作室。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責黨建、非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工作。承辦局黨委民主生活會。承擔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及管理機構的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與管理、幹部監督、幹部教育、人事檔案管理、出國境管理、機構編制、招錄、勞資、考核、獎懲、軍轉等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與職業資格管理、人才培訓、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政工隊伍建設和政工系列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市場監管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統戰、對台、僑務、宗教等工作。負責指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開展工作。
(三)政務服務室。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工作。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區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及服務事項。組織協調涉及其他部門的聯合審批、服務事項。
(四)信用監督管理室。負責指導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相關制度實施。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本區內登記註冊市場主體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指導落實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五)價格監督檢查室。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六)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室(區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組織實施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掃黃打非、走私販私等專項執法檢查。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反壟斷調查工作。
(七)市場和網路交易監督管理室。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實施消費環境建設。組織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
(八)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調室。貫徹落實有關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調和專利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的相關工作。指導專利行政執法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
(九)智慧財產權發展促進室。承擔區智慧財產權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和支持政策。負責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負責國家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工作,協調全區智慧財產權工作。協調建立和完善專利工作體系,擬訂專利創造運用相關政策,負責智慧財產權專項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專利運用和服務。建立專利信息傳播和服務體系。承辦智慧財產權涉外協調事宜,開展專利工作的國內外合作與交流。負責商標使用的管理、保護,負責商標戰略的實施,指導商標行業組織工作。
(十)廣告監督管理室。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行業組織工作。
(十一)質量監督管理室(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負責對全區質量管理工作進行巨觀指導。落實政府質量獎勵制度。推廣先進質量管理經驗、科學質量管理方法,監督管理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工作。承擔產(商)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工作。加強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建設。組織協調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
(十二)食品安全協調室。負責分析全區食品安全形勢,部署指導協調全區食品安全工作。負責對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三)食品(特殊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室。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形勢,擬訂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四)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和抽檢監測室。分析掌握流通和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流通、餐飲服務、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實施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擬訂全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室。擬訂特種設備安全有關制度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和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負責分析安全生產形勢,部署指導協調全局安全生產工作。
(十六)標準計量室。建立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並組織實施。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負責商品條碼管理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十七)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室。負責本區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本區檢驗檢測行業發展。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區認證認可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科技與合作交流工作。
(十八)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室。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負責組織實施監督抽驗。負責組織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基本藥物制度、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流通環節不良反應監測、藥物濫用監測、流通和使用環節特殊藥品監督管理。負責醫療機構製劑調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化妝品風險監測和評價。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
(十九)執法監督室。負責系統執行市場監管法律、法規、規章情況的監督檢查。管理市場監管執法監督平台。受理行政執法投訴並依法調查。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和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核、證件的管理工作。
(二十)財務審計室。負責財務預、決算工作,非稅收入的收繳及票據管理工作,會計電算化工作,日常收支核算、財務報表的審核、編報及財務分析、內部審計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苑納新

所獲榮譽

2020年6月,該單位獲得“2018-2020年度濱海新區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021年12月,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室被授予“全國市場監管衛士”集體稱號。

辦公地址

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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