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區財政局

天津市津南區財政局

天津市津南區財政局,是天津市津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津南區財政局
  • 辦公地址:天津市津南區鹹水沽鎮紅旗路11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部門:天津市津南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張樹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擬訂財政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本區重大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源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區與各鎮、農業園區、開發區和長青辦事處財政分配政策,擬訂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源政策。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落實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制度。
(三)承擔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支出標準、定額,負責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推進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本區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七)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收取區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
(八)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財政投資評審工作,審核財政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工程的概預(結)決算。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規定,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基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十)負責制定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承擔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控制、債券發行、預算管理、統計分析和風險監控等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二)承擔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管理有關職責。
(十三)按照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建立政府購買服務的招投標和監督評估制度。
(十四)負責本系統理論政策研究、信息化建設、宣傳教育、信息和諮詢工作。
(十五)負責職責範圍內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推進安全生產發展。
(十六)負責本系統支持招商引資的工作。
(十七)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
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構建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財政關係。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實施績效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網路安全和信息化辦公室)。負責對全局黨務、政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文電、機要、通訊、督辦、信訪、法制及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後勤保障、安全保衛、財務經費、人事勞資、幹部任免、考核、獎懲、計畫生育等項工作;牽頭組織財政工作的宣傳;負責紀檢監察、統戰等工作;組織推動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負責辦公信息化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其他工作。    
(二)國庫科。負責擬訂本區國庫集中收付政策和制度;負責編制和批覆區級部門決算,彙編財政總決算;負責部門決算公開,推行和完善國庫單一賬戶制度;落實權責發生制政府財務報告制度改革;負責區級財政資金調度;負責管理區級財政專戶,審批區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負責統計分析全區收支情況;負責財政預算資金核算;指導國庫支付中心相關業務工作。負責政府債務管理。負責其他工作。    
(三)預算科。擬訂本區財政體制、預算管理、財政轉移支付等制度,負責區對鎮的轉移支付工作;研究制定年度預算的原則和提出指導性意見;負責匯總編制年度區本級預算草案、全區年度預算;負責彙編部門預算,批覆預算單位年初部門預算,辦理預算調整事項的審核報批;分析報告本區預算總體執行情況,指導下級財政預算管理,負責市與區財政、區與鎮財政的年終結算工作;承擔與區人大財經委的溝通聯絡,配合預算執行審計工作;協調預算編審中心的工作。負責其他工作。    
(四)行政事業科。負責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的編制、調整及決算相關工作;負責市專項資金、區專項資金的安排和落實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各項政策性調資的審核測算工作;負責行政、政法、市容、教育、科技、文化等單位的資金管理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年度內財政專戶資金的預算編制、執行、決算工作。配合主責科室做好各項改革相關配套工作,及時調整機構改革部門的預算和資金管理,確保各項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市、區各級重點工作,做好調研及意見回復等工作。負責其他工作。    
(五)農業農村科。負責擬訂支持我區農業農村發展、扶貧助困等領域的資金管理制度;負責農業農村、水務等單位的預算編制、執行、決算等工作;管理相關領域專項資金。負責其他工作。    
(六)綜合建設科。負責擬訂我區非稅收入管理相關制度,非稅收入收繳及相關票據管理工作;負責各執收單位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系統的服務監督工作;負責土地整理單位土地成本確認工作,預算編制、執行、決算等工作;配合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做好耕地占補平衡資金統籌管理工作;負責貫徹執行財政性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負責與有關部門擬訂財政性基本建設投資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全區財政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的財政財務管理;負責財政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的預算編制、執行、決算等工作。負責其他工作。    
(七)會計企業科。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負責推動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實施;負責推進全區各單位規範會計核算、辦理會計事務;負責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負責管理和監督全區代理記賬工作;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區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國有資產統計報告、監管等工作;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工業、應急、生態環境、發改、商務等單位的專項預算編制、執行、決算等工作;負責管理科技、節能環保、商業流通等領域相應的財政專項資金;負責區級“糧食風險基金”的監督管理與撥付;負責市財政局布置的國有企業月報和年度決算工作。負責其他工作。    
(八)社會保障科。負責衛生健康、醫療保障、民政、退役軍人等單位的預算編制執行、決算等工作,管理相關領域專項資金和社會保險基金;負責區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管理;負責就業再就業資金的支出管理;參與擬訂我區衛生健康等相關領域財政政策和管理制度。負責其他工作。    
(九)採購監督科。負責擬訂我區政府採購管理執行制度;負責審批政府採購特殊事項;負責對政府採購活動及代理機構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處理政府採購項目投訴;負責政府採購信息統計與分析;負責指導採購人和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相關業務工作。負責財政資金監督、績效評價;負責擬訂執行財政預算績效管理的相關政策、制度、辦法及績效評價。負責法務管理;負責內部控制管理;負責內部審計管理。負責其他工作。 

直屬單位

1.預算編審中心
2.國庫支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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