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平分局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平分局

依法組織管理轄區內工商企業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公民個人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確認企業法人資格或合法經營地位,對其所註冊事項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平分局
  • 主要職責:依法監督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
  • 內設機構:辦公室
  • 地點:天津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負責宣傳、貫徹、實施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
2、
3、依法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的交易活動,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及經銷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行為。
4、依法監督和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
5、依法監督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活動,規範其經營行為引導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
6、依法查處商標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對商標的使用和印製進行監督管理。
7、依法監督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查出廣告違法違章行為。
8、負責經濟契約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利用契約進行違法、違章行為;管理動產抵押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9、指導區消費者協會、個私企業協會等社會團體工作。
10、承辦市工商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平分局南營門工商行政管理所

內設機構

1、辦公室(主任:郝傑泉 副主任:齊建全 姜欣琳)
主要職責:負責分局政務的綜合協調和重大事項的督察督辦工作,綜合性檔案起草,承擔綜合性調研及文秘、信息、信訪、綜合性統計、工作考核;負責黨組會議記錄、檔案傳閱、建檔及印鑑的保管工作。
2、宣傳教育科(科長:潘亞軍)
主要職責:負責黨群工作、組織發展工作,領導工、青、婦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及擁軍擁屬工作,負責教育培訓工作、基層工商所建設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3、人事科(科長:王福昌)
主要職責:負責幹部人事、工資福利、機構的編制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及人事統計工作;負責公務員考核及評比表彰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4、行財科(科長:曹嘉墀 副科長:李耀榮)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及所屬部門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編制財務預算、決算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及各部門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接待、安全保衛、車輛管理及後勤保障工作。
5、法制科(科長:孫家強)
主要職責: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批和聽證工作;負責組織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培訓工作;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和執法責任分工工作;負責或參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工作。
6、企業註冊科(科長:劉靜福 副科長:李軼 姜慶宏)
主要職責:負責轄區內資企業的註冊登記工作;負責企業名稱核准管理工作;指導各工商所個體工商戶的名稱核准、註冊登記工作;負責企業的並聯審批工作、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戶外廣告登記、辦理食品安全許可。
7、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管理科(科長:劉旭)
主要職責:負責轄區內外資企業的註冊登記初審、年檢工作、依法查處外資企業違法違規案件。
8、企業監督管理科(科長:呂躍武)
主要職責:負責內資企業的日常年檢工作;負責對轄區各類內資企業的日常監管;負責轄區區域網路格化監管工作;負責違反登記管理法案件的核審工作。
9、市場監督管理科(契約監督管理科)(科長:楊兆惠)
主要職責:規範轄區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組織市場執法檢查和專項治理工作;負責轄區各類市場的登記及統計工作;負責對商品展銷會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檢查各類契約的修訂、推行契約示範文本、辦理契約鑑證和資信調查;審核利用契約進行違法行為的案件,監督管理拍賣活動。
10、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科長:趙宏 副科長:蔡維民)
主要職責:宣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開展業務培訓;指導工商管理部做好上級布置的各類食品安全的專項治理工作;開展食品安全抽檢工作,指導工商所進行食品安全速檢工作,負責涉及食品安全案件的核審工作。
11、消費者權益保護科(科長:周長清 副科長:王華成 段向軍)
主要職責:受理、移送消費者投申訴和對經濟違法行為的舉報;調解處理消費者權益爭議;組織相關部門查處商品消費和服務領域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及經銷摻假、假冒偽劣產品行為。
12、商標廣告管理科(科長:郭新華 副科長:崔明 兼市場專業二所主持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商標使用、印製的監督管理,指導企業商標工作;負責著名商標的認定、管理和馳名商標的推薦管理工作;對發布的審批及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組織廣告行業人員的有關培訓;負責假冒商標和商標侵權案件、廣告違法違章案件的審核工作。
13、監察科(紀檢組)(科長:王國寶)
主要職責:負責紀檢檢查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行風評議工作,工商形象督查工作;負責受理查辦黨員和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
14、信息中心(主任:石虹 副主任:金陽)
主要職能:組織落實信息化工作任務的實施計畫;負責組織本局計算機網路和數據中心建設及計算機網路、終端相關設備配置和維護,組織推廣使用工商行政套用軟體;承擔套用人員基礎操作技術培訓和指導工作。
15、派出機構(工商所):
(1)、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平分局勸業場工商行政管理所(所長:蘇利輝(主任科員) 副所長:田偉 張子鈞)
負責和平區勸業場街轄區範圍內的市場監督和行政執法工作。
地址: 和平區包頭道16號
(2)、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平分局小白樓工商行政管理所(所長:馬長默 副所長:呂玉韜)
負責和平區小白樓街轄區範圍內的市場監督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區計程車的監督管理工作。
地址:和平區承德道17號
(3)、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平分局南市工商行政管理所(所長:邢斐 副所長:譚卓琴)
負責和平區南市街轄區範圍內的市場監督和行政執法工作。
地址:和平區保全大街13號
(4)、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平分局南營門工商行政管理所(所長:屈冠華(主持工作) 副所長:孔德敏)
負責和平區南營門街轄區範圍內的市場監督和行政執法工作。
地址:和平區昆明路世昌里31門101
(5)、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平分局新興工商行政管理所(所長:韓文勝(主持工作) 副所長:李景莊)
負責和平區新興街轄區範圍內的市場監督和行政執法工作。
地址:和平區同安道同安南里3-3-101
(6)、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平分局體育館工商行政管理所(所長:萬中 副所長:馬士祿 邢斐 侯傑)
負責和平區體育館街轄區範圍內的市場監督和行政執法工作。
地址:和平區芷江路7號
(7)、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平分局專業市場一所(所長:張傑 副所長:鄭磊)
負責和平區轄區範圍內的大型零售商場的監督和行政執法工作。
地址:和平區陝西路106號
(8)、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平分局專業市場二所(所長:崔明)
負責對發布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組織廣告行業人員的有關培訓;對廣告違法違章案件的查處工作。
地址:和平區拉薩道2號增1號
(9)、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平分局專業市場三所(所長:任愛國 副所長:陳寧寧 戴成功)
負責和平區轄區內寫字樓、出租公寓等樓宇企業的監督和行政執法工作。
地址:和平區承德道17號
工商所職責
(1)辦理轄區內由區、縣工商局登記管理的企業的登記初審和年檢、換照的審查手續,並對區、縣核准登記的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2)管理轄區內的集貿市場、監督集市貿易經濟活動;
(3)監督檢查轄區內經濟契約的訂立及履行,調解經濟契約糾紛;
(4)受理、初審、呈報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的開業、變更、歇業的申請事項,對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5)指導轄區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正確申請商標註冊,並對其使用商標進行監督管理;
(6)對轄區內設定、張貼的廣告進行監督管理;
(7)按規定收取、上繳各項工商收費及罰沒款物;
(8)宣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工商行政管理職責。
16、檢查支隊(執法局)(支隊長:楊學強 兼執法局局長 副局長:竇連舉)
主要職責:主要負責轄區內各類經濟案件的查處工作。
17、公平交易科(科長:蔡泉)
18、和平區消費者協會(秘書長:高長華 副秘書長:徐亦農)
主要職能:為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就有關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提請鑑定部門鑑定,鑑定部門應當告知鑑定結論;就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侵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19、和平區個體(私營)勞動者協會(秘書長:康棟 副秘書長:王來元 劉洋)
主要職能:組織會員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開展誠實守信,文明經商,優質服務活動;關心會員生活和福利事業,反映會員合理意見和要求,提供法律諮詢和服務;對會員進行生產經營指導和技術上的培訓,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問題;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情況,提出發展個私經濟的建議;積極開展與國內外有關組織和社會團體的經濟技術交流和友好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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