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主要負責本行政區域管理許可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
  • 內設機構:辦公室
  • 職責範圍: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
  • 地點: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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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範圍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主要負責本行政區域管理許可權內的以下職責:
(一)負責宣傳、貫徹、實施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
(二)依法組織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
(三)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接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託,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監督管理商標的印製和使用。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收集、整理和報送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等。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承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北辰區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設11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二)宣傳教育科
(三)人事科
(四)財務科
(五)法制科
(六)企業註冊科
(七)企業監督管理科
(八)食品監督管理科
(九)消費者權益保護科(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
(十)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
(十一)監察科(經檢組)
直屬行政管理單位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市場檢查支隊。
負責北辰區重大經濟案件的查處工作。

派出機構

機構列表

按照經濟區域設定的原則,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設9個派出機構;
1.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天穆工商行政管理所。管轄區域為天穆鎮。
2.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雙街工商行政管理所。管轄區域為雙街鎮和北倉鎮。
3.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宜興埠工商行政管理所。管轄區域為宜興埠鎮和普東街。
4.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果園新村工商行政管理所。管轄區域為果園新村街和集賢街。
5.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小淀工商行政管理所。管轄區域為小淀鎮和大張莊鎮。
6.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青光工商行政管理所。管轄區域為青光鎮和雙口鎮。
7.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西堤頭工商行政管理所。管轄區域為西堤頭鎮。
8.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科技園區工商行政管理所。管轄區域為北辰區經濟開發區(南區、北區和風電產業園)。
9.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瑞景工商行政管理所。管轄區域為瑞景街。

具體職責

以上工商所的主要職責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所條例》規定授權範圍內履行工商行政管理的綜合職能。具體職責如下:
1.負責本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的註冊登記。
2.依法對本轄區內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進行年檢驗照。
3.處理本轄區內消費者申訴、12315投訴舉報。
4.落實本轄區內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和格線化監管工作。
5.按管轄許可權依法查處或移交經濟違法違規案件,並按規定上繳罰沒款物。
6.接受分局業務科室的指導開展商標廣告及契約管理等相關工作。
7.宣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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