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天津市北辰區水務局
- 總部地點:天津市
- 公司性質:水務局
- 職責調整:劃入原區水利局承擔的工作職責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相關事項,
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區水利局承擔的工作職責。
(二)劃入原區建設管理委員會承擔的城市排水等涉水事務管理的職責。
(三)取消開展綜合經營、對綜合經營的行業管理和發展服務業的職責。
(四)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的職責。
(五)加強協同有關部門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水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或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擬訂全區水務工作發展規劃、專業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提出水務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區域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除澇的論證工作。
(三)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區防汛、排水、除澇、抗旱工作;參與蓄滯洪區的安全建設和管理工作;對區屬河道、水庫、泵站等水務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四)統一管理水資源,擬訂水資源綜合規劃和年度用水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實施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組織指導雨水、洪水、再生水的開發利用;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
(五)負責水務工程建設管理;負責水務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和監督水務工程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負責水務服務網路建設工作。
(六)組織協調排水、供水工作,並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參與污水處理的行業管理工作。
(七)負責節約用水工作,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八)負責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工作。
(九)組織指導農村水利建設。
(十)指導水土保持工作,研究擬訂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一)負責區內河道、水庫、水務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委託,負責對本區界內行洪的日常管理工作;受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負責河道、水庫、護堤護岸林木砍伐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跨界河流管理的對外協調工作。
(十三)負責編制水務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組織水務技術推廣;負責水務行業對外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四)負責年度水務資金計畫的安排使用和監督管理;承擔水務系統相關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籌措和落實水利建設資金,平衡和調整計畫;編制水利基本建設資金預算、決算。
(十五)負責水務方面的行政審批、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政執法,負責水行政執法隊伍建設,依法查處涉水違法行政案件;協調部門和區域間的水事糾紛。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水務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保密、會務、財務、綜合統計、固定資產、後勤保障等日常事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政務的協調督辦和接待聯絡工作;組織協調議案、提案和信訪事項辦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黨務人事科
負責機關黨務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並對基層實施指導和監督;負責老幹部工作;協調群團工作;負責督促檢查局黨委決議的貫徹落實;負責本系統人事、編制、勞資、福利、職稱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職工教育培訓和幹部隊伍責任體系建設工作;負責退休職工管理工作。
(三)審計科
負責本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指導下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負責重點水務工程建設項目的稽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專項審計和稽查工作。
(四)水政科
負責本區水務方面規範性檔案起草;負責水行政案件複議、行政訴訟、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協調水事糾紛;負責水政監察隊伍建設工作。
(五)水土保持科
組織編制全區水土保持防治、水資源保護、水環境治理和再生水利用規劃;組織開展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工作;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核、審批並監督實施;負責水資源保護、水環境治理工作和項目的審核;負責污水處理和再生水的行業管理工作。
(六)水資源管理科
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利用綜合規劃;負責水資源開發、利用、管理和配置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論證;組織指導雨洪水、再生水開發利用;負責鑿井行業管理及控制地面沉降和水文觀測工作;負責地下水資源費的徵收工作。
(七)水源調度科
負責安排全區農業用水計畫、組織抗旱調蓄水;擬訂全區防汛排澇預案和城區排水預案;負責監督防汛設施的維護管理及水毀工程的修復;負責推動河道、水庫、泵站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河道、水庫護堤護岸林木砍伐的審核;指導協調城區排水工作;負責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相關工作。
(八)農村水利管理科
擬訂全區農村水利建設規劃及年度計畫;組織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項目建設;指導鎮村水利設施管理。
(九)工程規劃建設管理科
組織編制全區水務發展規劃和區總體規劃中有關水務方面的專業規劃;審核重大水務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負責水務工程建設項目法人組建、招投標、質量監督方案的審查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務工程建設的安全生產質量監督;負責組織水務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十)節約用水管理科
負責全區節約用水管理工作;擬訂節約用水、計畫用水指導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節約用水宣傳,推廣節水先進技術和先進經驗。
人員編制
水務局機關行政編制35名。其中:書記、局長1名,副書記、副局長3名。
另核定機關工勤事業編制4名。
相關事項
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區水務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區環境保護局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兩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兩局間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六、附則
本規定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