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寶坻區水務局

天津市寶坻區水務局

天津市寶坻區水務局是天津市寶坻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天津市寶坻區水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水務工作的方針政策,黨中央、市委和區委關於水務工作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寶坻區水務局
  • 辦公地址:天津市寶坻區建設路157號
  • 主管部門天津市寶坻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王曉東(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市有關水務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研究起草相關的行政規範性檔案、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全區水務發展規劃及有關水務方面的專業規劃,擬訂水務發展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有關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論證工作。
(三)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本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本區的水資源調度。參與實施水資源論證制度和取水許可工作,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相關工作。
(四)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務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提出水務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參與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監測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六)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節水工作有關標準在本區域內的推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七)配合市相關部門開展水文監測相關工作。
(八)負責區屬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推動河長制全面見效,負責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九)負責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和監督水利工程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負責水利專業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設施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區管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
(十)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及監測工作。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本區水庫移民工作。
(十一)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區管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水行政執法隊伍建設,依法查處涉水違法行政案件。協調部門間和本區區域間的水事糾紛。依法負責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十三)開展水務科技和對外技術合作交流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水務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
(十四)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按職責範圍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參與編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五)負責城市供水、排水相關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負責城市供水、排水、再生水和污水處理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區供水、排水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跨界河流的對外協調工作。
(十七)負責本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八)配合有關部門推動招商引資工作。
(十九)負責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職能轉變
區水務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與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局、區農業農村委員會的職責分工
1.與區應急管理局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水旱災害防治工作;會同區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區水務局等有關部門建設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落實上級應急指揮機構以及市水務局防汛抗旱的有關要求,執行上級應急指揮機關指令。
(2)區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按職責範圍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3)必要時,區水務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區生態環境局的職責分工
區水務局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參與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區生態環境局負責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工作。
3.與區農業農村委員會的職責分工
區水務局負責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區管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區農業農村委員會負責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督促檢查局黨委決議的貫徹和實施;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機關工作,對局屬單位進行綜合協調;負責情況匯總和上報下達工作,負責起草全局性各種檔案、報告、檔案收發管理和檔案整理、檔案管理、新聞宣傳、信息、國家安全、政務公開、建議提案、保密、紀檢監察、信訪等工作;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工作;負責水務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安全生產、行政事務、後勤管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對所屬事業單位黨建工作進行指導、推動和督促檢查;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勞資工作;負責科級幹部配備考核任免工作;負責退休人員管理和社會勞動保障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工作;負責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和學習培訓;協調、指導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統戰、老幹部、退役軍人管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財審科
編制水務資金預算、決算;負責全局財務管理、財經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資金管理、經費平衡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基層財會人員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負責對局屬單位、各項水利專項資金的管理與使用情況、局屬單位法人代表任期經濟責任的審計工作;承辦審計機關委託或上級審計部門交辦的審計事項;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
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和備案;負責水利行業政策法規研究和地方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組織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執法監督相關工作;負責水資源管理、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工作中的執法任務;負責河道、水庫、湖泊、水務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工作中的執法任務;負責防汛抗旱、蓄滯洪區管理工作中的執法任務;依法查處涉水違法行政案件;負責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行業安全生產監督、武裝部及本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建設與管理科
負責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和監督水利工程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負責組織水利工程項目的規劃、立項申報、項目預算及資金管理使用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項目檢查和推動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水資源管理科(河湖保護科)
負責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節約用水、城鄉供水工作;負責城市供水、排水、再生水和污水處理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再生水利用工作;負責飲用水水資源保護工作;指導全區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區內河湖、河口的治理,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水資源修復工作;承擔本區實施河湖長制的組織、協調、推動工作;負責跨界河流的對外協調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水土保持科(區移民工作辦公室)
負責指導全區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治理及檢測預報;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本區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落實工作;負責水務科技和對外技術合作交流工作,組織水務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王曉東。
副局長:孟令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