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寶坻區生態環境局

天津市寶坻區生態環境局

天津市寶坻區生態環境局是天津市寶坻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寶坻區生態環境局
  • 辦公地址:天津市寶坻區建設路159號
  • 所屬部門:天津市寶坻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天津市寶坻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及本市生態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範,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本區生態環境保護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生態環境保護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牽頭組織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預警工作,牽頭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涉及本區的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相關工作,統籌協調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本區減排目標落實。組織制定本區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方案,落實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並監督實施,推動落實本區污染物減排任務,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區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落實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排污口設定管理工作、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以及流域水環境保護工作,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做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本市制定的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指導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政策、規劃、標準,牽頭負責涉核安全協調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按照職責分工,監督管理放射源防護安全,監督管理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受市生態環境局委託,發揮中心站作用,負責對寶坻區、武清區、寧河區、薊州區核與放射性輻射污染的監督監測。
八、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監督管理。按規定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檔案。負責落實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九、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落實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配合開展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定和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工作,負責本區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執法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和應急監測。依法公開環境質量、環境監測、突發環境事件等信息。
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推動落實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規劃、計畫和政策。
十一、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本區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指導本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制定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計畫。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生態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示範工程,推動生態環境保護技術管理體系建設。配合開展好生態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
十三、負責對街鎮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指導社區環境建設。
十四、負責生態環境保護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負責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十六、配合有關部門推動招商引資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八、職能轉變。
區生態環境局要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全區生態安全,建設美麗寶坻。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一)與區城市管理委等部門在渣土治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城市管理委統一負責渣土治理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有關渣土治理的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標準。負責渣土運輸、處理、再生利用行政管理。負責指導考核有關部門和各街鎮渣土治理工作。負責渣土運輸行政執法工作,包括渣土運輸車輛車體不潔、撤漏、不在規定地點裝卸等違法行為的監督執法。
2、區生態環境局負責對渣土車尾氣排放情況進行監測,對有關違法情況進行查處。
(二)與區水務局的職責分工。
區水務局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參與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區生態環境局負責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局領導公務活動。擬定機關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機關值班工作。負責機關黨政文電、檔案、印章、機要保密、安全維穩、安全生產、政務公開、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會務工作。起草審核綜合性會議檔案和其他重要檔案。擬定生態環境保護調研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議提案辦理。負責機關財務、職工社保和公積金繳納等管理工作。配合開展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配合中央和市級環保專項資金管理和監督。負責配合做好環保督查工作,參與和推動綠色採購、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推動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對所屬單位黨建工作進行指導、推動和督促檢查。協助局黨組做好民主生活會和理論學習中心組服務工作,協助局黨組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生態環境保護幹部隊伍、人才隊伍建設和行政體制改革。承擔機構編制、專業技術資格與職務評聘、幹部獎懲等工作。負責統一戰線、老幹部和政工職稱評審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機關和所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綜合管理科
牽頭組織制定本區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業務綜合工作以及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監督管理。牽頭組織制定本區排放總量控制方案,落實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落實本區環境統計工作和總量減排任務,負責建設項目檔案管理及總量平衡工作,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擬定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和考核計畫。組織開展績效考評環保指標考核評估工作。推進區域環境保護合作交流,牽頭承擔排污權交易、京津冀協同發展等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清單。組織審查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承擔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區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區委全面深化體制改革生態環境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區創建國家衛生區生態環境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區創建市級文明城區環境保護分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大氣環境科
負責本區大氣、噪聲、光、惡臭、核與輻射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建立對區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制度,推動本區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工作。組織開展大氣環境形勢分析,擬定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負責本區應對氣候變化和溫室氣體減排工作。協調實施本區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推進綠色低碳發展、適應氣候變化相關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與生態環保產業發展等相關工作。組織擬定聲環境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本區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監測。按照職責分工監督管理放射源防護安全,監督管理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參與核事故和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受市生態環境局委託,發揮中心站作用,負責對寶坻區、武清區、寧河區、薊州區核與放射性輻射污染的監督監測。負責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和減排工作。牽頭負責大氣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水生態環境科
負責本區地表水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工作。組織擬訂本區水污染防治政策、規劃和計畫,並監督實施。擬訂並監督實施水功能區劃。組織實施重點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入河排污口設施和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工作,參與指導農業面源水污染防治。負責水污染物總量控制和減排工作。牽頭負責水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土壤生態環境科
負責本區土壤、地下水、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污染防治政策、規劃和計畫並監督實施。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負責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起草生態保護規劃,擬定和組織實施本區生態保護修復監管政策。組織開展本區生態狀況評估。組織落實各類自然保護地監管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負責重金屬污染物總量控制和減排工作。牽頭負責生態破壞環境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危險廢物出口、有毒化學品進出口、新化學品物質環境監管。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法制宣教科
負責組織實施本區生態環境保護法制培訓,推動依法行政、普法等工作。牽頭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有關工作。組織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本區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協調局新聞審核和發布、採訪報導。承擔幹部法制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副局長:李志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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